24歲女教師去世後,父母捐獻遺體救6人,父母有權這樣做嗎

時間 2022-02-23 16:10:07

1樓:智曉古今之道

如果父母無權處理子女的遺體,那麼試問誰還有這個資格呢?父母這樣做肯定是合乎情理的,並且這種偉大的舉動是讓女兒以另一種方式「活」著,祝願這對父母一生幸福安康。

01、重慶女教師離世座標重慶沙坪壩區,年僅24歲的小倩是一名小學教師,她出現了頭疼發燒的症狀之後,只以為是普通感冒,就在老家進行簡單的**。沒想到她的病情突然加重,其父母急忙把她送到市區的三甲醫院進行搶救。最終,小倩由於腦幹功能衰竭,不幸離世。

小倩的父親沈先生和母親王女士在思考之後,決定忍受悲痛,捐出女兒的器官,用來救助他人。沈先生表示,這是他自己想了一整夜的結果,他覺得這樣做,會感覺女兒並沒有離開他。

在國慶當天,56歲的沈先生帶著自己的妻子,鄭重的在人體器官捐獻表上替自己女兒簽下了字,並且摁上了自己的手印。

02、拯救他人,即為自我救贖沈先生和他的妻子做下這個決定之後,也覺得自己的女兒仍然還在活著,他們認為女兒的器官救了人,被拯救的人也可以帶著女兒的器官活下去,這是一場雙向的救贖,他們也很感謝那些接受器官捐獻的人。

隨後,家裡開理髮店的沈先生又下了一個決定,他要把女兒生前籌集的2萬多元善款捐出,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它。

經過一場肅穆、莊重的告別儀式後,醫護人員將小倩的遺體妥善處理。小倩捐獻的眼角膜,使2名患者得以看到這個多彩的世界。她捐獻的腎臟和肝臟也挽救了4名患者的生命。

03、善良的天使,無私的父母小倩生前是教師職業,為祖國的花朵灌輸營養,教導孩子健康成長;小倩離世之後亦是明燈,她將自己的善意和光芒留在了人間,宛如一個潔白無瑕的天使;小倩的父母開明無私,將溫暖和善良傳遞給更多的人,讓社會多了一份最為真實的感動。

希望小倩一路走好,沈先生和王女士餘生幸福安康,萬事勝意。

2樓:君君別熬夜

因為這個女孩是突發疾病去世的,在沒有留下確定遺囑說不捐獻遺體情況下,按照道理父母有權利捐獻遺體的,並且這也是父母希望孩子以另一個形式留在身邊的美好願望。

3樓:有常

父母有權這樣做,因為父母捐獻遺體是事先和女教師商量了的,這也是女教師希望的,所以父母有權這樣做。

4樓:偏執的追逐

有權利。女教師去世之後,父母可以為他決定他的遺體是否要捐獻。幫助了6個人,真的是非常偉大的一件事了。

5樓:

有權。此女死後,父母作為第一繼承人有權處理她的屍體。幫助更多的人會使她的生命更有意義。

24歲女教師去世器官救6人,父母捐獻兒女遺體應該支援嗎?

6樓:嘎哈呀菜菜

支援,畢竟他們是生她養她的,他們有權力處置女兒的遺體,而且他們也想讓女兒以另外一種方式「活著「,為什麼不支援呢?只要他們覺得可以就行,其他人的意見不重要。

01、24歲女教師去世,父母無償捐獻女兒遺體。先說,重慶某小學的一名教師沈倩由於身體不適選擇住院,隨後病情惡化,在2023年9月29日搶救無效過世,年僅24歲

再說,沈倩的父母做出一個令人意外的決定。儘管女兒的過世給他們帶來打擊,在他們商量之後,決定把沈倩的遺體無償捐獻出去,幫助更多需要的人,他們認為這也算是女兒以另類方式「活著」。

02、根據法律規定,家屬有權利捐獻遺體。網友為這對偉大父母點讚的同時,也有網友保持懷疑的態度,認為沒有經過女兒的同意,就這樣捐獻出去,是不是不太好呢?但是想說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只要過世的家人生前沒有明確提出自己不願意捐獻,其家人完全有權力處置親人的遺體。

還有他們是做好事,而不是做什麼,要知道沈倩遺體捐出來,她的器官救活了整整6個人,真正的大愛。還有沈倩臨終前,她受到好心網友幫助,其父母也想把這份好心傳遞下去,難道不應該支援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規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01、 對這件事我想說的。希望沈倩一路走好,天堂沒有病痛,只有幸福快樂。同時也希望沈倩的家人早日走出失去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陰影,畢竟活的人還要繼續生活。

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和內容無關。

7樓:陳虹孚

這位老師此行為體現出她本人是一個具有愛心的人,此行為值的人們稱讚。

8樓:青檸和薄荷

應該大力支援才對,除此之外建議對無私奉獻遺體的人給予嘉獎,捐獻遺體是一件無私奉獻,幫助別人,為社會做貢獻的事情,應該獲得大力支援。

9樓:齋唱

非常支援,無論是女教師還是她的父母,能有這樣的想法和舉動是非常偉大的。女教師的生命無法延續,但她的精神會被使用者一直延續下去。

10樓:聾的魚

我覺得這應該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如果當事人生前來不及簽署捐獻同意書,那離世後父母做決定也無可厚非。捐獻器官拯救其他人的生命是一件非常偉大的事情,我們應該向這位女教師致敬。

11樓:為了遇見你呀

應該支援。捐獻遺體可以讓需要的人獲得重生,這也是更好的一種紀念方式。

12樓:徐

捐獻遺體肯定是應該支援的,我們中國的遺體捐獻事業還有很大的不足,遺體捐獻事業,對自己,對他人都是有好處的,無論是父母捐獻兒女的,或者是兒女捐獻父母的,我覺得都應該支援

13樓:劉心安兒

24歲女教師去世器官救6人,父母捐獻兒女遺體應該支援。對於死去的人,我們只能表示節哀,但是父母卻用了她的器官,救了另外的6個人,這是一種無私的表現,同時幫助了他人。

14樓:餘昱

我認為應該支援的,父母捐獻器官一定是得到女兒允許的,或許也正是女兒的遺願,自己去世之後依舊挽救了6人的生命,體現出了生命的價值,是值得稱讚的。

15樓:極格

我覺得可以支援,但不要道德綁架,捐不捐是自己家的事情。捐獻遺體或者器官是生命的另外一種延續,所以我個人覺得應該支援。

16樓:

應該支援,畢竟可以挽救好幾條生命,換種說法是生命的另一種延續,應該支援。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支援,父母的做法是偉大的,是無私的,他們很愛自己的兒女,但是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他們才選擇了這種做法。

24歲女教師去世後,捐器官救6人,受益人完全不需要付費嗎?

18樓:櫻桃姑娘

一、24歲女教師去世後,捐器官救6人重慶市沙坪壩區蓮光小學24歲的女教師小倩,在9月30日晚,病情惡化導致腦死亡。女兒的離去讓父母痛苦不已,他們用另一種方式讓女兒繼續活下去,他們在10月1日小倩的父母簽下了捐獻器官的志願表。

二、受益人需要支取費用小倩是被父母捐獻器官,是屬於無償捐獻,也就是說受益人不用給他們任何費用

可是受益人使用捐獻器官的過程是需要經費的,比如摘取器官,你需要醫護人員摘取,還得需要專用的醫學材料和裝置,這個你就得支付費用了。

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二十一條 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手術,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費用外,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所移植人體器官的費用:

(一)摘取和植入人體器官的手術費;

(二)儲存和運送人體器官的費用;

(三)摘取、植入人體器官所發生的藥費、檢驗費、醫用耗材費。

三、偉大的父母,善良的孩子年紀輕輕就走了,生前為教育事業奮鬥,死後為社會健康做貢獻,善良的小倩,偉大的父母,真心的祝願他們,希望小倩一路走好,小倩的父母一生平安健康。

更希望那些受益者們不要忘記小倩,更不要忘記小倩的父母,他們可以代替小倩來陪伴小倩的父母,關心呵護他們,讓他們的晚年生活依然幸福快樂,讓他們感受到小倩依然活著,沒有離開他們。

19樓:情感諮詢小楠老師

這是公益性專案,是不需要受益人出任何的資金的。這種器官捐獻專案,是一種發起人自願將自己的器官在死後無償捐給其他人的專案,當受益人拿到這些器官以後,是不需要付出任何器官的捐獻費用的,但他們會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給捐獻人的家人帶去一些慰問。

20樓:夏天天

受益人需要支付醫療方面的相關費用,但不用向捐贈者的家屬支付費用,因為該教師是無償捐贈器官的,所以沒有獲得相關費用。

21樓:亦揚成功

因為器官是對方無償捐贈,所以接受對方的器官捐獻不需要花錢,但是在移植器官進行的手術費還是需要付的,畢竟醫院也是要掙錢的,

22樓:小小女生的生活

需要的,主要是手術的費用,早知道移植器官是一個非常大的手術,而且術後的住院還有恢復藥物都是不少的,但是有人捐贈已經是非常幸運的事情了。

23樓:o姐林語菡

不需要的,他們只需要支付手續費就可以了,因為捐獻是無償捐的。

24歲女教師去世,父母將她的器官捐獻,她的父母為何要這麼做?

2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她的父母非常愛女兒,他們想讓女兒的器官挽留更多人的生命,這樣也是生命的延續。

25樓:乾煸新鮮事

因為他的父母是非常善良的,覺得這樣可以幫助到社會上其他的人。

26樓:體壇剖析者

利人利己,她的父母覺得這樣做不但能挽救他人生命,而且會讓自己女兒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到延續。

27樓:永遠做個孩子

這位女孩的父母之所以要把女孩的器官捐獻,是因為他們想讓這個孩子能夠以另外一種形式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在他們看來,器官移植就了人就是等於救了他們自己的女兒,他們還說要感謝接受女兒器官的人,他們讓我們女兒的器官有機會繼續存活

28樓:養生是健康的活著

這雙偉大的父母一方面是為了完成自己女兒的遺願,另一方面他們希望自己的女兒雖然離去,但是依然能為社會做一點貢獻。而且或許他們認為,把女兒的器官捐獻出去,是女兒活在這世間的另一種方式。

29樓:悠然的情感世界

他父母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人,不要面臨和他們一樣的境地。

30樓:寧負腰子不負卿

因為她的父母想要將這些器官留給需要的人,這也算是精神上的一種寄託吧。

31樓:阿拉伯婆婆納

這是父母深思熟慮的結果,也是女教師生前的意願,器官捐獻是一種偉大的舉動,但是也是讓生命在世間的另一種存在方式,他們是令人敬佩的。

32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她的父母只希望她能夠以另外一種方式去回報社會,去對社會做一些貢獻,也想讓自己的女兒以這樣的方式留在人間。

24歲女教師去世捐器官救6人,這樣的案例你還見過哪些?

33樓:竟敢不學習

孟德斯鳩曾經說過,如果能將自己的生命寄託在別人的記憶當中那麼自己的生命,就好像加長一樣。生命因為短暫和僅僅一次而顯得彌足珍貴,這些器官捐贈者們他們超越了自己的生命戰勝了短暫與僅僅一次,將自己有限的生命通過幫助他人來獲得昇華,做出了一份莊嚴而高尚的選擇。

34樓:得閒

在電視看到過一個7歲小男孩,因事故重傷後去後,捐獻了後一共救助了6個人,這種事以我個人來看,他父母是堅強與偉大的。

35樓:庾布儂

小孩子捐器官、學生捐器官等。一位得了漸凍症的小男孩,捐獻自己的器官。因為車禍導致自己腦死亡的中學生臨終前捐贈自己的器官。

36樓:趙大錘

有很多這樣有大愛的人。有一家三代簽了捐獻眼角膜協議,他們都是利他之人,樂於奉獻,在人生的是最後時刻還要幫助他人,非常讓我們尊敬。

37樓:壞嘢

這樣的案例有很多,比如說武宣縣8歲男童小宇,在8月28日的一場車禍中不幸被撞成重傷。經過奮力搶救後,最後小宇還是死亡,臨行前,深明大義的家人為他做了這樣的決定:捐出小宇所有能用的器官,包括心臟、肺、肝、雙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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