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智曉古今之道
如果父母無權處理子女的遺體,那麼試問誰還有這個資格呢?父母這樣做肯定是合乎情理的,並且這種偉大的舉動是讓女兒以另一種方式「活」著,祝願這對父母一生幸福安康。
01、重慶女教師離世座標重慶沙坪壩區,年僅24歲的小倩是一名小學教師,她出現了頭疼發燒的症狀之後,只以為是普通感冒,就在老家進行簡單的**。沒想到她的病情突然加重,其父母急忙把她送到市區的三甲醫院進行搶救。最終,小倩由於腦幹功能衰竭,不幸離世。
小倩的父親沈先生和母親王女士在思考之後,決定忍受悲痛,捐出女兒的器官,用來救助他人。沈先生表示,這是他自己想了一整夜的結果,他覺得這樣做,會感覺女兒並沒有離開他。
在國慶當天,56歲的沈先生帶著自己的妻子,鄭重的在人體器官捐獻表上替自己女兒簽下了字,並且摁上了自己的手印。
02、拯救他人,即為自我救贖沈先生和他的妻子做下這個決定之後,也覺得自己的女兒仍然還在活著,他們認為女兒的器官救了人,被拯救的人也可以帶著女兒的器官活下去,這是一場雙向的救贖,他們也很感謝那些接受器官捐獻的人。
隨後,家裡開理髮店的沈先生又下了一個決定,他要把女兒生前籌集的2萬多元善款捐出,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它。
經過一場肅穆、莊重的告別儀式後,醫護人員將小倩的遺體妥善處理。小倩捐獻的眼角膜,使2名患者得以看到這個多彩的世界。她捐獻的腎臟和肝臟也挽救了4名患者的生命。
03、善良的天使,無私的父母小倩生前是教師職業,為祖國的花朵灌輸營養,教導孩子健康成長;小倩離世之後亦是明燈,她將自己的善意和光芒留在了人間,宛如一個潔白無瑕的天使;小倩的父母開明無私,將溫暖和善良傳遞給更多的人,讓社會多了一份最為真實的感動。
希望小倩一路走好,沈先生和王女士餘生幸福安康,萬事勝意。
2樓:君君別熬夜
因為這個女孩是突發疾病去世的,在沒有留下確定遺囑說不捐獻遺體情況下,按照道理父母有權利捐獻遺體的,並且這也是父母希望孩子以另一個形式留在身邊的美好願望。
3樓:有常
父母有權這樣做,因為父母捐獻遺體是事先和女教師商量了的,這也是女教師希望的,所以父母有權這樣做。
4樓:偏執的追逐
有權利。女教師去世之後,父母可以為他決定他的遺體是否要捐獻。幫助了6個人,真的是非常偉大的一件事了。
5樓:
有權。此女死後,父母作為第一繼承人有權處理她的屍體。幫助更多的人會使她的生命更有意義。
24歲女教師去世器官救6人,父母捐獻兒女遺體應該支援嗎?
6樓:嘎哈呀菜菜
支援,畢竟他們是生她養她的,他們有權力處置女兒的遺體,而且他們也想讓女兒以另外一種方式「活著「,為什麼不支援呢?只要他們覺得可以就行,其他人的意見不重要。
01、24歲女教師去世,父母無償捐獻女兒遺體。先說,重慶某小學的一名教師沈倩由於身體不適選擇住院,隨後病情惡化,在2023年9月29日搶救無效過世,年僅24歲。
再說,沈倩的父母做出一個令人意外的決定。儘管女兒的過世給他們帶來打擊,在他們商量之後,決定把沈倩的遺體無償捐獻出去,幫助更多需要的人,他們認為這也算是女兒以另類方式「活著」。
02、根據法律規定,家屬有權利捐獻遺體。網友為這對偉大父母點讚的同時,也有網友保持懷疑的態度,認為沒有經過女兒的同意,就這樣捐獻出去,是不是不太好呢?但是想說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只要過世的家人生前沒有明確提出自己不願意捐獻,其家人完全有權力處置親人的遺體。
還有他們是做好事,而不是做什麼,要知道沈倩遺體捐出來,她的器官救活了整整6個人,真正的大愛。還有沈倩臨終前,她受到好心網友幫助,其父母也想把這份好心傳遞下去,難道不應該支援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條規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01、 對這件事我想說的。希望沈倩一路走好,天堂沒有病痛,只有幸福快樂。同時也希望沈倩的家人早日走出失去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陰影,畢竟活的人還要繼續生活。
為了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和內容無關。
7樓:陳虹孚
這位老師此行為體現出她本人是一個具有愛心的人,此行為值的人們稱讚。
8樓:青檸和薄荷
應該大力支援才對,除此之外建議對無私奉獻遺體的人給予嘉獎,捐獻遺體是一件無私奉獻,幫助別人,為社會做貢獻的事情,應該獲得大力支援。
9樓:齋唱
非常支援,無論是女教師還是她的父母,能有這樣的想法和舉動是非常偉大的。女教師的生命無法延續,但她的精神會被使用者一直延續下去。
10樓:聾的魚
我覺得這應該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如果當事人生前來不及簽署捐獻同意書,那離世後父母做決定也無可厚非。捐獻器官拯救其他人的生命是一件非常偉大的事情,我們應該向這位女教師致敬。
11樓:為了遇見你呀
應該支援。捐獻遺體可以讓需要的人獲得重生,這也是更好的一種紀念方式。
12樓:徐
捐獻遺體肯定是應該支援的,我們中國的遺體捐獻事業還有很大的不足,遺體捐獻事業,對自己,對他人都是有好處的,無論是父母捐獻兒女的,或者是兒女捐獻父母的,我覺得都應該支援
13樓:劉心安兒
24歲女教師去世器官救6人,父母捐獻兒女遺體應該支援。對於死去的人,我們只能表示節哀,但是父母卻用了她的器官,救了另外的6個人,這是一種無私的表現,同時幫助了他人。
14樓:餘昱
我認為應該支援的,父母捐獻器官一定是得到女兒允許的,或許也正是女兒的遺願,自己去世之後依舊挽救了6人的生命,體現出了生命的價值,是值得稱讚的。
15樓:極格
我覺得可以支援,但不要道德綁架,捐不捐是自己家的事情。捐獻遺體或者器官是生命的另外一種延續,所以我個人覺得應該支援。
16樓:
應該支援,畢竟可以挽救好幾條生命,換種說法是生命的另一種延續,應該支援。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支援,父母的做法是偉大的,是無私的,他們很愛自己的兒女,但是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他們才選擇了這種做法。
24歲女教師去世後,捐器官救6人,受益人完全不需要付費嗎?
18樓:櫻桃姑娘
一、24歲女教師去世後,捐器官救6人重慶市沙坪壩區蓮光小學24歲的女教師小倩,在9月30日晚,病情惡化導致腦死亡。女兒的離去讓父母痛苦不已,他們用另一種方式讓女兒繼續活下去,他們在10月1日小倩的父母簽下了捐獻器官的志願表。
二、受益人需要支取費用小倩是被父母捐獻器官,是屬於無償捐獻,也就是說受益人不用給他們任何費用。
可是受益人使用捐獻器官的過程是需要經費的,比如摘取器官,你需要醫護人員摘取,還得需要專用的醫學材料和裝置,這個你就得支付費用了。
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二十一條 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手術,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費用外,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所移植人體器官的費用:
(一)摘取和植入人體器官的手術費;
(二)儲存和運送人體器官的費用;
(三)摘取、植入人體器官所發生的藥費、檢驗費、醫用耗材費。
三、偉大的父母,善良的孩子年紀輕輕就走了,生前為教育事業奮鬥,死後為社會健康做貢獻,善良的小倩,偉大的父母,真心的祝願他們,希望小倩一路走好,小倩的父母一生平安健康。
更希望那些受益者們不要忘記小倩,更不要忘記小倩的父母,他們可以代替小倩來陪伴小倩的父母,關心呵護他們,讓他們的晚年生活依然幸福快樂,讓他們感受到小倩依然活著,沒有離開他們。
19樓:情感諮詢小楠老師
這是公益性專案,是不需要受益人出任何的資金的。這種器官捐獻專案,是一種發起人自願將自己的器官在死後無償捐給其他人的專案,當受益人拿到這些器官以後,是不需要付出任何器官的捐獻費用的,但他們會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給捐獻人的家人帶去一些慰問。
20樓:夏天天
受益人需要支付醫療方面的相關費用,但不用向捐贈者的家屬支付費用,因為該教師是無償捐贈器官的,所以沒有獲得相關費用。
21樓:亦揚成功
因為器官是對方無償捐贈,所以接受對方的器官捐獻不需要花錢,但是在移植器官進行的手術費還是需要付的,畢竟醫院也是要掙錢的,
22樓:小小女生的生活
需要的,主要是手術的費用,早知道移植器官是一個非常大的手術,而且術後的住院還有恢復藥物都是不少的,但是有人捐贈已經是非常幸運的事情了。
23樓:o姐林語菡
不需要的,他們只需要支付手續費就可以了,因為捐獻是無償捐的。
24歲女教師去世,父母將她的器官捐獻,她的父母為何要這麼做?
2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她的父母非常愛女兒,他們想讓女兒的器官挽留更多人的生命,這樣也是生命的延續。
25樓:乾煸新鮮事
因為他的父母是非常善良的,覺得這樣可以幫助到社會上其他的人。
26樓:體壇剖析者
利人利己,她的父母覺得這樣做不但能挽救他人生命,而且會讓自己女兒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到延續。
27樓:永遠做個孩子
這位女孩的父母之所以要把女孩的器官捐獻,是因為他們想讓這個孩子能夠以另外一種形式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在他們看來,器官移植就了人就是等於救了他們自己的女兒,他們還說要感謝接受女兒器官的人,他們讓我們女兒的器官有機會繼續存活
28樓:養生是健康的活著
這雙偉大的父母一方面是為了完成自己女兒的遺願,另一方面他們希望自己的女兒雖然離去,但是依然能為社會做一點貢獻。而且或許他們認為,把女兒的器官捐獻出去,是女兒活在這世間的另一種方式。
29樓:悠然的情感世界
他父母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人,不要面臨和他們一樣的境地。
30樓:寧負腰子不負卿
因為她的父母想要將這些器官留給需要的人,這也算是精神上的一種寄託吧。
31樓:阿拉伯婆婆納
這是父母深思熟慮的結果,也是女教師生前的意願,器官捐獻是一種偉大的舉動,但是也是讓生命在世間的另一種存在方式,他們是令人敬佩的。
32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她的父母只希望她能夠以另外一種方式去回報社會,去對社會做一些貢獻,也想讓自己的女兒以這樣的方式留在人間。
24歲女教師去世捐器官救6人,這樣的案例你還見過哪些?
33樓:竟敢不學習
孟德斯鳩曾經說過,如果能將自己的生命寄託在別人的記憶當中那麼自己的生命,就好像加長一樣。生命因為短暫和僅僅一次而顯得彌足珍貴,這些器官捐贈者們他們超越了自己的生命戰勝了短暫與僅僅一次,將自己有限的生命通過幫助他人來獲得昇華,做出了一份莊嚴而高尚的選擇。
34樓:得閒
在電視看到過一個7歲小男孩,因事故重傷後去後,捐獻了後一共救助了6個人,這種事以我個人來看,他父母是堅強與偉大的。
35樓:庾布儂
小孩子捐器官、學生捐器官等。一位得了漸凍症的小男孩,捐獻自己的器官。因為車禍導致自己腦死亡的中學生臨終前捐贈自己的器官。
36樓:趙大錘
有很多這樣有大愛的人。有一家三代簽了捐獻眼角膜協議,他們都是利他之人,樂於奉獻,在人生的是最後時刻還要幫助他人,非常讓我們尊敬。
37樓:壞嘢
這樣的案例有很多,比如說武宣縣8歲男童小宇,在8月28日的一場車禍中不幸被撞成重傷。經過奮力搶救後,最後小宇還是死亡,臨行前,深明大義的家人為他做了這樣的決定:捐出小宇所有能用的器官,包括心臟、肺、肝、雙腎。
老師我想對你說女教師37 39歲快快快
時光荏苒,老師你還好嗎?老師,我想對你說 你的音容笑貌,你的舉手投足,時常展現在我的眼前 你的關心,愛護,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裡 你的循循善誘,諄諄教導,至今銘記在我的心中 你和我們一起時的一切,都如同昨日歷歷在目。老師,我想對你說 是你給了我學習的自信 是你給了我生活的勇氣,是你給了我發奮發圖強的動...
父母都是再婚多年後父親去世。爸爸單位的房子進行了房改房產證上是我母親的我母親建在我有權繼承這個房子
你的問題裡說的是什麼啊,看不明白。實際情況是你的親生父母都是再婚,再婚後又生了幾個孩子,然後他們在生你們之前都分別有孩子嗎?現在你的父親去世了,房產證是你的母親的名字。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後所得,即使只有你母親的名字,也應該是他們的共同財產。繼承開始的時間是房屋所有人去世後。你現在只能繼承你父親的那部...
房屋拆遷後父母去世繼承人需要什麼手續
感動一生 1.先找拆遷辦,說明原產權人死亡的情況。2.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拿到公證書後到拆遷辦辦理拆遷合同變更。如果繼承人對處分房產不能協商一致,也要以到法院起訴。3.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帶上原房子的房產證 老人的死亡證明 繼承人的身份證 與死者親屬關係的證明,一起到公證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