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兒女的合理要求。贍養糾紛被告必須到庭嗎的問題,一般是的。人民法院只是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也就是說,是否拘傳不看案件型別,而看根據案情需要被告是否必須到庭。也就是說,贍養糾紛被告二次不到庭並不定要拘傳,是否拘傳要看承辦法官意見。贍養糾紛案件中,如果子女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因此,在贍養案件中,被告必須到庭。但是如果子女中確實出現在法院**過程中身在外地,一時間不能馬上趕回來時,被告也是可以委託**人帶其參加訴訟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樓:淮安浙江人
被告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如果被告不出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拒絕的,可以拘傳其到庭。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如其必須到庭,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適用拘傳。
拘傳的適用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拘傳的物件必須是負有贍養、撫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拘傳前必須經過兩次合法傳喚;被告拒不到庭須是無正當理由。此外,拘傳執行前,須告知被拘傳人拒不到庭的後果並對其進行教育,如其仍拒不到庭,才能執行。
1、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無論是法定**人還是委託**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2、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人應當到庭
3樓:匿名使用者
贍養費糾紛案件,被告在簽收法院傳票後(也沒有聘請**人)可以不出庭,法院可以正常**和缺席判決;但是要被告承擔不利於自己的判決或者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贍養案被告不出庭,一次**後,法院認為查明事實就可以判決
因為撫養費糾紛**被告不到庭可以嗎?有什麼後果
5樓:戚廣利
被告不出庭,法院按照缺席審判,被告可能承擔敗訴的結果。
6樓:上海笙銘律師
法院會依法缺席審理並判決;
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可以不給撫養費嗎,離婚時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法律分析 離婚了,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不出撫養費,不直接撫養方則必須要支付撫養費。因為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
離婚可以不給撫養費嗎,離婚時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夫妻離婚後可以不給撫養費的情況 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 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願撫養...
離婚後在要撫養費可以嗎
可以的,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對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