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平皋夜雨
可以依法辦理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
10.3 轉移登記
10.3.1 適用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轉移登記:
1 依法繼承;
2 分家析產;
3 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2 申請主體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由雙方共同申請。因繼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等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可由權利人單方申請。
10.3.3 申請材料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不動產權屬證書;
4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繼承的,按照本規範1.8.6的規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
(3)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提互動換協議書。同時,還應提互動換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5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10.3.4 審查要點
不動產登記機構在稽核過程中應注意以下要點:
1 受讓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但因繼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除外;
2 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3 申請轉移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與登記原因檔案記載是否一致;
4 有異議登記的,受讓方是否已簽署知悉存在異議登記並自擔風險的書面承諾;
5 申請登記事項與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是否衝突;
6 本規範第4章要求的其他審查事項。
不存在本規範第4.8.2條不予登記情形的,將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並向權利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10.3.5 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在不動產權屬證書附記欄記載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2樓:潘增飛
不是改名那麼簡單,是針對提出申請的家庭進行重新審批
農村宅基地批覆有女兒的名字戶主是父親的名字不經女兒可以改戶主名嗎?
3樓:情感答疑專家
1、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該房屋的所有權屬於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上的人(戶主,也就是父親)所有,是可以不經過女兒的同意就處置本人名下的財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的;
2、其子女只是因為共同在該戶口本中登記,屬於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父親申請的時候,可以算名額(多批宅基地);
3、目前有兩種解決方案:大女兒如果可以在成家後,把戶口遷入男方再在男方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前提:夫妻雙方都是農業戶口);或者與父親及其他家庭成員協商,對當事人的宅基地使用權部分,做出經濟補償;協商不成時,可以起訴解決。
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宅基地(使用權確權證)可以過戶給當事人的女兒,前提是家族成員協商一致,並符合如下條件: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1)城鎮居民購買;(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4樓:枝淑蘭代戌
宅基地是不可以過戶的,土地是國家的,如果宅基地上有不動產,是可以繼承的,老人過世前沒有遺囑,過戶前有繼承權的人必須達成共識,之後還要一起去辦理繼承手續才行。
5樓:
最好經她同意,應該不行
農村的房子房產證上是父親的名字,父親死了,如何把名字改成兒子的?
6樓:等待戈多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
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稽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繼承公證材料
(一)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
(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外銷房需公證);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5、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
7樓:六月小雪花
父親死後其所有法定繼承人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兒子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然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之後,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變更。
8樓:王冠聶風
出具死亡證明,你的身份關係戶口簿,當然,這個房產要優先過戶到你母親的身上,建議母親出具房產過戶說明!
土地證原來是父母的名字,現在登記可以改成後輩的名字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我也問過村委,答覆是可以的,但必須向鄉鎮申請!不過,經瞭解,有的村委就沒有申請這個程式,村委就直接更換了!
農村宅基地父親的名字可以改成兒子的嗎
10樓:潘增飛
當然可以,不過先成為戶主,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11樓:塗鴉大神
看見黑格律的建議直接打死
12樓:憑飛英
養父的宅基地可以改成我名字嗎
農村嫁出去的女兒,能繼承孃家的宅基地嗎
權秀穎 除依照以上朋友們的回答外,我再補充一點供你參考 根據 繼承法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
宅基地是父母的,婚後建房,女方戶口沒有遷來,離婚怎麼分
住房是婚後修建,需要看住房房產證登記人名字是誰。如果是小夫妻倆名字在房產證,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住房產權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小夫妻婚後取得共有財產,夫妻倆離婚時,需要協議分割分配住房產權。如果住房房產證登記人是男方父母,住房產權和小夫妻無關,小夫妻離婚不能分割分配屬於男方爹媽合法擁...
宅基地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什麼是農村宅基地證,與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蹉蘊風中 朋友你好,有3個區別 1,土地性質 宅基地證是農村集體土地 我們說的房產證是國有土地。2,土地的獲得方式也不一樣 宅基地的地有的是很早分的沒交錢,有的是現在交錢分到的 房產證的地是通過國家公開招拍拿到的,必須交錢。土地的發證機關也不一樣,宅基地的證是鄉里的,房產證的地是縣級以上國土局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