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離婚財產分配製與國外的異同,跪求法律強人的仔細詳細解釋,3Q

時間 2022-03-19 03:30:02

1樓:一泓清泉的愛戀

離婚財產分割標準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一)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

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關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許多教科書裡認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堅持此原則。但我們以為,修正後的《婚姻法》已經新增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以對離婚無過錯方進行補償,已能體現法律的公正,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必再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否則將有可能導致利益失衡。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分割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財產結構出現了多元化,尤其是房屋和股權等價值較大的財產在夫妻共同財產中佔有較大的比例。在離婚案件中,解除婚姻關係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問題主要集中於夫妻財產問題和子女的撫養問題,而夫妻財產分割則集中在房屋、股權等的分割上。下面就司法實踐中夫妻財產分割的這些重點問題進行**。

1.離婚夫妻房屋分割問題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美國法院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

1、廣泛實施婚前財產協議。美國所有的州均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前就財產處理自行達成協議並簽署相關協議書。協議內容包括共同財產如何分配、債務債權的承擔。

離婚協議須經法院審查批准後方能生效。

2、離婚時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範圍及分配原則。根據2023年美國《統一婚姻財產法》,結婚後雙方獲得的所有財產均為共同財產,雙方對共同財產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下列財產除外:

(1)由贈與所得的財產或第三人死亡時留給夫妻一方而非雙方的財產;

(2)由其個人財產交換所得的財產;

(3)根據判決、婚姻財產協議或其他書面協議確定為個人財產的財產;

(4)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

(5)對個人財產損害的賠償;

(6)對個人人身傷害的賠償。

2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我國的離婚財產分配方式可以說與國外沒什麼大區別。

分配政策與分配製度有區別嗎?我國的分配製度和分配政策分別是什麼

歐陽自薾 分配製度應該是指我國現階段的分配製度,即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的制度。分配政策是分配製度和分配原則的具體貫徹和實施,如利潤分配政策 收入分配政策 住房分配政策等等。中國現階段的分配製度和分配原則是什麼 貞觀之風 我國現階段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收入分配製度...

我國現階段的分配製度是什麼?實行這一分配製度的客觀必然性是什麼

按勞分配的客觀必然性 一個社會採取什麼樣的分配方式,是由該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制度,特別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社會個人消費品分配採取按勞分配原則,是由下列經濟條件決定的。首先,生產資料公有制是按勞分配的前提。生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這...

離婚時夫妻的財產如何分配?離婚時夫妻財產怎麼分配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要產生出對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根據我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 1 對約定財產的分割。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