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脅迫打的借條怎樣向法院申請變更和撤銷

時間 2022-03-19 17:20:03

1樓:陳溪

在一年內,可以要承求法院依法撤銷。民法的規定。

2樓:皆有可能

你要有確實證據或者當事證明人證明,才能去法院起訴,要求收回欠條,否則空口說白話,無憑無據,很難證明欠條是自願寫的還是被脅迫下寫的

3樓:瑞雪

拿著你被脅迫的證據,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合同。

4樓:lgh馬保玉

這個你說的被脅迫要有證據才行,法院是講證據的

5樓:謙謙公子

被脅迫簽下的欠條是可撤銷的。

脅迫,是指以給他人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相要挾,迫使對方做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意思表示。

關於脅迫的認定,實踐中注意以下幾點:脅迫行為是非法的;該脅迫足以使被脅迫人感到恐懼而做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意思表示;脅迫可以由當事人自己、第三人作出;被脅迫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與脅迫人所希望相符合。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因此,被脅迫籤欠條,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撤銷。

因此在遭受他人脅迫的情況下應及時報警,警察處理後,屬於民事的部分可以自行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6樓:李保忠律師

在一年內到法院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7樓:aa微湖來客

若欠條是被逼迫所寫,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該借條是可以被撤銷的,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抗辯方有義務舉證證明其主張,若無證據支援則要承擔敗訴的不利法律後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百零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如何舉證被脅迫寫下借條,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援

8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一、如何舉證被脅迫寫下借條

(一)被脅迫寫下借條後,要及時向**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二)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

(三)與對方接觸時隨身攜帶輕便錄音錄影裝置,受到脅迫時可及時拍錄取證。

二、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援

(一)法院認定被脅迫寫下借條有哪些因素

法官主要從三個方面來論證:

1、對雙方陳述和對證人證言的審查。

2、對借條形式的審查。

3、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

(二)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援

1、過期借條。從法律上講,沒有借條過期的說法,只有過了訴訟時效的說法。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援。

但在2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就將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討要借款,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到法院起訴。

2、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實際上是以合法的借條形式來掩蓋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應受法律支援和保護。

3、傳銷入會費。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收取入會費讓別人打下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實際上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4、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為證據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書證原件,可採信度較低,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5、借條影印件。只持有借條影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核對的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法院不予支援。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民間借貸 中被脅迫打的借條如何舉證

9樓:匿名使用者

若欠條是被逼迫所寫,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該借條是可以被撤銷的,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抗辯方有義務舉證證明其主張,若無證據支援則要承擔敗訴的不利法律後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百零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採用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獲得的借條、收條、欠條等,屬於非法證據。

依法確認的非法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一方當事人在審理期間主張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系非法證據的,應當提供涉嫌非法取證的人員、時間、地點、方式、內容等證據或證據線索。

11樓:

寫了借條,確保人身安全後立即報警處理是鐵證

欠賭債,別人到法院告我,我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會怎麼處理我。前前後後我是被脅迫的,且被迫打的借條。

12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賭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完全可以不用償還。

別人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能及時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就會通知法院,法院也就會中止審理,等派出所處理後,根據案情,再決定是否恢復審理或者撤銷案件。

對於賭博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樓:金華沈律師

對於這種民間借貸糾紛,派出所一般會主持調解來解決雙方的問題,但是如果你是被脅迫且被迫打的借條,如果數額很大的話很有可能會構成敲詐勒索罪了,那樣派出所會管的,不過你要提供證據或者至少要讓派出所相信你。

14樓:烎易

1、如果你能證明你所欠確實是賭資,法院是不支援的,欠條無效

2、如果你能證明確實非自願情況下寫的欠條,欠條無效

3、如果你報案後經派出所查實你確實參與賭博並欠下賭資而被迫寫下欠條,欠條無效,但派出所會對你和參與賭博的所有人做出相關條例或法律做出相應的處罰。當然你主動投案積極配合調查可以作為立功表現酌情減輕或免去處罰。

15樓:匿名使用者

簡直很無語,賭債也敢告到法院?

賭博是不合法的,作為賭博的衍生物賭債法律更是不會保護的,有沒有那條子都一樣,沒任何一條法律去保護賭債。

簡單的就是一句話。賭債不用還,因為他不合法。

賭博和毒品一樣,切莫沾染

16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糾紛,派出所不管,你直接到法院應訴就可以了

被脅迫寫借條

17樓:盧憐陽衡芬

一般情況下,受脅迫寫下的借條如果沒有其他證據相輔證,比如沒有打款憑證什麼的,法庭是不會採信這個單獨的證據的

18樓:正氣長春

你所說的這種情況當然屬於脅迫,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該欠條無效。

你當天報案後**就會調查,你可以要求**收回欠條,也可以從**調取**所作的調查證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認定該欠條無效。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算了。法律看的是「真實意圖」。

估計他們也不會去法院找你還錢的。

不過如果他們去法院起訴了,很可能他們已經找好關係了。你還是要提防。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受脅迫的合同,是無效的合同。你可以告他們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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