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工資就停發了嗎,公務員被捕後工資是否停發?

時間 2022-03-20 01:30:05

1樓:橘子不如橙子

勞動者如果被批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六)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已經付出的勞動,用人單位應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結清工資,或者在下一個發薪日發放。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鬆心絃津

當然了,一旦**關係就脫離了原單位而轉到國家機構領低工資了,

事業單位的犯罪嫌疑人一經批捕就停發工資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批捕還沒有經過審判,他只是嫌疑人,只有經過法院審判後判定他有什麼罪名才能是罪犯。按程式法院審判如果判定此人有罪,對他判定刑罰後要把判決書寄送給當事人的單位進行告知。單位然後要做出對這個人的處分決定,如果決定開除他就要將開除決定報送人社局,人社局同意以後將決定再送交財政局,財政局同意後才會停止發放工資。

公務員**後工資是否停發?

4樓:騎驢的小兔

一、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國企職工**罪批捕單位停發工資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國企職工**,暫停勞動合同執行。

國企職工**,市北採取強制措施羈押的,根據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28條規定,自被羈押之日起,暫停勞動合同的履行,國企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包括不支付工資福利和繳納五險一金等。如果勞動者事後被證明錯誤限制人身自由,暫停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的損失,有國家賠償。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28.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

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勞動者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的損失,可由其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有關部門賠償。

員工刑事拘留期間有工資發嗎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而其他員工在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以暫停履行合同義務,因此不發工資。

7樓:我隨風動

華律網整理 3477瀏覽 2020.07.06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不一樣的,對於刑事拘留對方必須是有重大嫌疑的,或者是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還有就是比較緊急的時候可以採取刑事拘留,在員工刑事拘留的時候,公司是可以不給工資的了,要是一旦員工罪名成立,那麼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華律網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員工刑事拘留期間工資還要給嗎

可以停發工資,並且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經構成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依據。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間,單位停發工資完全合理合法,並且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認定罪名成立,單位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員工在刑事拘留的期間,是可以不用發工資的,員工的罪名成立後,公司的可以解除合同了,這個時候員工就不是公司的一員了,要是還給他發工資不是傻就是有關係。你可以諮詢華律網的律師

8樓:戚廣利

刑事拘留期間不能上班單位不給開工資的。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無薪事假對待

如果判決刑事責任

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批捕後職務和工資待遇如何確定

10樓:淮安浙江人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公職人員,何時停發工資?

中組部、國家人社部、監察部、公務員局等四部委對此有明確規定,公職人員涉罪後即停發工資。

如果最終是無罪的,一切工資、福利待遇,全部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