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看盡天下不平事
沒有睡的收到傳票不一定代表沒有立案也許正在審查審理階段,還不適合立馬立案,要根據情況來定。
2樓:律師穆
有沒有收到傳票和立案是兩碼事,收到傳票肯定立案,沒有收到傳票也可能立案,去法院立案庭立案的時候法院會給原告立案通知書,法院會向被告就原告證據材料對被告進行送達,此時會通知被告領取傳票,當然也存在其它情況。
3樓:周書玉
沒收到法院傳票是法院還沒有確定**時間。
接沒接到傳票跟立沒立案是兩碼事。
4樓:愛笑的睡醒了
收到法院的傳票,跟立沒立案是沒有關係的,立案是需要公安部門確定的,而船票是法院簽發的,這兩個部門是互相不影響的
5樓:
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並不是說沒有立案,是立案在先然後才是送達傳票,這期間是有一段時間的,如果你想知道有沒有立案,可以打立案庭的**,也就是說起訴法院立案庭的**輸入,或者是告知當事人的姓名,原被告的姓名都可以向當地的法官查詢一下。傳票是在立案以後送達的。根據民訴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給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6樓:**銷魂刀
法院立案以後就得通知原告被告,對被告發出傳票,沒有發出,就是沒有立案
7樓:在回龍寨讀西遊記的非洲茉莉
是否收到傳票與立案是沒關係的
8樓:卡路里
有時間關係,沒有收到傳票就沒有立案的說法是錯誤的
9樓:沙漠
有沒有立案,最好到法院問問。可以多點準備時間。
10樓:無心其他自然而然
是的,也許別人沒有上法院訴訟你,或者撤銷了法院訴訟
11樓:都笑過
你可以去法院服務大廳去諮詢
沒有收到法院傳票有什麼後果?
12樓:小娜姊
現在的法院,尤其是基層法院,很多時候會**通知而不用傳票的,但**通知的一般是適用簡易程式。
而且也不是拿到傳票就能知道公司捏造什麼,這些內容只能在起訴狀中有反映、在傳票中是沒有的,如果法院**通知了你,你還是趕快找當地的朋友幫你到法院去要來起訴狀吧,不要過於較真傳票的問題,因為早一天拿一起訴狀,你就能早一天應對。
民事訴訟法規定:第八十四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送達程式結束後,法院將**,要不去,會缺席宣判。所以不能以沒接到傳票為理由期望能夠拖著法院不判決。
13樓:律師穆
有沒有收到傳票和立案是兩碼事,收到傳票肯定立案,沒有收到傳票也可能立案,去法院立案庭立案的時候法院會給原告立案通知書,法院會向被告就原告證據材料對被告進行送達,此時會通知被告領取傳票,當然也存在其它情況。
如果我沒有收到法院傳票會不會有什麼後果?
14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後,就視為收到。建議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及時應訴,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
如果你接受到法院的傳票,你卻一直不去的話,法院並不會因為你不去就不判決案件。對於法院的傳票,如果長時間沒有接受的話,就會當做你已經收到了。所以,這個案件就相當於你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律師,也沒有出席就已經把案子結束了。
可想而知,在這種情況下,作出的判決是對被告人多麼不利。
《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法院對必須到庭的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
在程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採取據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貨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或者無法克服困難,只有在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15樓:用q戶名
後果如下:
民事訴訟法規定:第八十四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送達程式結束後,法院將**,要不去,會缺席宣判。所以不能以沒接到傳票為理由期望能夠拖著法院不判決。
16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如果你此前從沒去過法院,這次的傳票等於沒有送達。
你可以聯絡法官直接去取傳票就可以了。
17樓:那株野菊花
可以不去,在沒有收到法院合法傳票的情況下被告不去**不會缺席審理的!
18樓:北京木律師
打**和法官聯絡吧。另外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應訴,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所以在訴訟上,要積極的作為,而不是消極躲避。
法院傳票已寄,但沒收到,該怎麼處理?
19樓:幻影
打**不通,可以提供具體地址後,在法院也無法聯絡到對方前提下,進行公告訴訟送達,公告期滿視為對方已經收到。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擴充套件資料:
傳票的送達方式:
1、直接送達
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
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併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但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
3、委託送達
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
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
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並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是指法院以張貼公告、登報等辦法將訴訟文書公諸於眾,經過一定時間,法律上即視為送達的送達方式。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為公告期滿,視為送達。
20樓:石家莊張世充律師
法院傳票已郵寄,但是對方沒收到。法院也沒有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意味著送達未完成。這種情況下,法院是不能進行**審理的。應該進行公告送達。
21樓:匿名使用者
傳票必須經過你或者你的家庭成年親屬簽收才對你產生法律效力。當然,如果法院無法送達,可以公告送達,公告60天后,視為送達。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法院的受理案件後的送達是這樣的:在正式立案後,原告繳納訴訟費,交納訴訟費後法院應該在7天之內將訴狀副本及**傳票等法律檔案送達給被告,在被告的傳票送達後再通知原告領取傳票。但如果因特殊情況(如被告找不到)被告的傳票都沒有送到,就算把原告的傳票發了,也可能最終因被告的送達不順利而改期,另外還有種情形就是,被告已經收到傳票了,但法院忘記通知原告領取傳票或者沒有及時通知領取傳票。
建議你打**問問法院是否已經確定**時間,被告的傳票是否已經送達,如果被告的傳票已經送達,那你也可以去領取你的傳票了
法院傳票已寄,但沒收到,該怎麼處理?
23樓:石家莊張世充律師
法院傳票已郵寄,但是對方沒收到。法院也沒有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意味著送達未完成。這種情況下,法院是不能進行**審理的。應該進行公告送達。
24樓:
如果傳票當事人沒收到是不可以**的,採取電子送達也好,郵寄也好都要有當事人收到。如果快遞顯示未妥投證明這次送達是無效的。
25樓:
上訴人提交的資料當中會註明被上訴人的通訊地址,**也可以聯絡到對方。若被上訴人不到,法院可缺席審判。可若是上述人不到,等同於撤訴。
上訴人提交的資料當中會註明被上訴人的通訊地址,**也可以聯絡到對方。若被上訴人不到,法院可缺席審判。可若是上述人不到,等同於撤訴。
上訴人提交的資料當中會註明被上訴人的通訊地址,**也可以聯絡到對方。若被上訴人不到,法院可缺席審判。可若是上述人不到,等同於撤訴。
被告人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怎麼辦,法院怎麼處理啊
26樓:鄱陽湖野老泉
1、法院會到戶籍所在地的基層組織,進行查詢或向戶籍所地郵寄傳票,若沒有人簽收,就會走公告送達的程式。
2、公告送達就是在報紙或網路**釋出送達傳票的公告,不管你是否看到,到期後就視為送達。公告通知的時間,你沒有到庭,視為你放棄權利。法院會依法按程式進行判決。
3、若你知道法院在找你,你立即與法院取得聯絡,否則就有可能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27樓:王富彥律師
一般會去戶籍地查詢,之後可以發公告
28樓:香泉湖的光頭強
法院會登報公告送達,無需多想
接到法院傳票會有什麼後果,沒有收到法院傳票有什麼後果?
民事訴訟法 等有關規定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有訴訟 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
到法院立案,繳費後,原告是不是應該收到一份立案通知書啊?多久能收到
線下提交訴訟材料法院不收,要求網上立案。立案稽核通過後兩個多月沒一點動靜,打 問就讓等著。四月12號網上立案稽核通過,6月23日才通知交費。交費後案號 法官馬上就分配好了,但是立案通知過了一個月到7月20才正式下發。法院受理了,法官分配了,就是不給你立案,詢問說是調解,但是被告原告誰都不通知,就一個...
被告人不接法院的傳票怎麼辦,被告人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怎麼辦,法院怎麼處理啊
富航文祕事務所 經常會遇到,訴訟中有明確的被告地址及 被告為了躲避訴訟故意不接 或故意不來領取傳票的情況。人民法院遇到這樣情況往往會告知原告,讓原告想辦法再重新提供被告的其他地址或者 否則,法院就駁回原告起訴。司法實踐這樣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據呢,到底駁回起訴合法嗎?下面,我就針對這個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