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暢祺福
中國怎麼會有這種法律那是不可能的,中國不會強制女生結婚, 婚姻自主,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更不能強制女生結婚,這是違法的。 沒有。截止目前還沒有那一條法律規定女性必須結婚。
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結不結婚是公民的自由,當然包括女性了。 中國從來就沒有強制女生結婚的的法律。任何時候都是 婚姻自由。
如果有 強制女生結婚的話,那就是違反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的行為。放心吧,中國不會有強制女生結婚的法律並且永遠都不會有!
2樓:平安山雀
沒有。截止目前還沒有那一條法律規定女性必須結婚。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結不結婚是公民的自由,當然包括女性了。
3樓:在萬華巖踩舢舨的海葵
中國從來就沒有強制女生結婚的的法律。任何時候都是 婚姻自由。如果有 強制女生結婚的話,那就是違反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的行為。
4樓:北京聶成濤律師
婚姻自主,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更不能強制女生結婚,這是違法的。
5樓:破天改名
現在沒有,古代「女子十七歲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把男20歲、女17歲定為最遲結婚年齡,
6樓:絕世見愁大師姐
2020-5-28離婚冷靜期 通過。
以後再怎麼魔幻我都沒反應了
7樓:助聽器武城店
沒有呢親,你再等等看
法律規定女的多大能結婚呀?
8樓:別幼菱才庸
我國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這個年齡,並不是非結婚不可的年齡。
9樓:司馬晟宇
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拓展資料: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男女要多大才能結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大多數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大多在18歲或16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為,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於15歲。但因宗教、民族、種族、地區、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普遍低。
中國是目前世界上法定結婚年齡最大的國家。
中國香港法定結婚年齡是16週歲。
臺灣法定結婚年齡為20週歲。父母同意下男18週歲,女16週歲。
11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法定是男22、女20週歲
12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男的22週歲,女的20週歲吧。
中國有法律規定精神病不能結婚嗎?
中國法律規定一個人可以結幾次婚?
13樓:
中國法律沒有規定個人可以結幾次婚,但是是禁止重婚的。離婚後才能再次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你要結幾次婚啊,結婚當然是一輩子的事,所以不要結了婚就想離婚在結婚哦.那就不要結婚好了,你說是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法律沒有規定一個人可以結幾次婚,只有規定有什麼病的人不可以結婚
16樓:
目前,沒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但我國施行一夫一妻制度,所以結婚後除非離婚否則是不能在結婚的。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中國法律規定男女結婚的最小年齡是多少?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這個年齡,並不是非結婚不可的年齡,國家號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本身的情況和要求,適當地推遲結婚時間。法定婚齡與晚婚號召,一個是防止早婚,一個是提倡晚婚;一個是強制規定和強制執行,一個是提倡和號召,不應將兩者人為地對立起來。
經過宣傳教育,有些達到婚齡的人堅持要結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給予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18樓:匿名使用者
男22週歲,女20週歲
中國人去國外結婚中國法律承認嗎?
1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結婚證件認證問題的覆函》的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外國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係在中國境內有效。」
20樓:匿名使用者
按現行的法律規定,中國是不承認國外的婚姻的。只有符合我國的婚姻法相關規定的婚姻才受到我國法律承認。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第九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二)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
21樓:易通國際諮詢
中國是承認的,已經在國外登記結婚的人士,在國內無需再次登記結婚,國外結婚證在中國使用,需要經過中國駐該國使館認證,認證地點在檔案出具國家,如您持有的是加拿大結婚證,則需要在加拿大辦理使館認證、
22樓:念格菲
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一般在中國無效在結婚所在國有效中國是承認的,但是要構成經常居所地。
23樓:用生命守護
在哪個國家結婚,就按那個國家的法律辦。中國是承認的
24樓:許荷花
規避我國法律,我國不予承認。
25樓:上海嘉邦公證
中國是承認在境外拿到的結婚證明,國外結婚證在中國使用需要進行使館認證。
中國法律規定最低多少歲可以結婚
26樓:匿名使用者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中國有哪些民商法律,中國法律有哪些?
中國目前沒有民法典,都單行法律 民法 民法通則 婚姻法 繼承法 物權法 擔保法 合同法 侵權責任法 著作權法 專利法 商標法 等 商法 公司法 合夥企業法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外資企業法 企業破產法 保險法 票據法 海商法 法 現在可能歸在經濟法裡了 等 還有好多相關司法解釋 河...
中國的法律規定幾歲可以喝酒,中國有法律規定未滿18歲不許喝酒嗎
謹慎 中國法律沒有限制飲酒最低年齡,但是限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民法上的 未成年人 是指未滿18週歲的自然人。對於禁止未成年人飲酒問題上,酒類流通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明確規定 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並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因此在操作上並不具體。擴充套件資料 ...
中國有膽突襲日本嗎,中國有膽突襲日本嗎??? !!!
絕對沒可能,中國要偷襲日本的話美國絕對不會坐視不理,日本是非常重要的海上戰略地,如果中國佔領了歐洲的日子就不好過了,如果中國偷襲的話美國肯定參與,美國參與的話中國絕對打不過,俄羅斯又不能失去中國維持平衡,俄羅斯就會參戰,第三次世界大戰就來咯!你自己想想!純手打,求採納 如果日本突襲中國將會如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