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依法擇期宣判是多長時間,民事訴訟擇期宣判一般是庭審後多久?

時間 2022-04-30 11:25:03

1樓:

法院審理案件因案件種類不同,審理期限也不相同。

1、民事案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刑事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書宣判、裁定書宣告或者調解書送達最後一名當事人的日期為結案時間。

如需委託宣判、送達的,委託宣判、送達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審限屆滿前將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送達受託人民法院。受託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託書後七日內送達。

人民法院判決書宣判、裁定書宣告或者調解書送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結案時間遵守以下規定:

(一)留置送達的,以裁判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日為結案時間;

(二)公告送達的,以公告刊登之日為結案時間;

(三)郵寄送達的,以交郵日期為結案時間;

(四)通過有關單位轉交送達的,以送達回證上當事人簽收的日期為結案時間。

**人民**-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法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審理案件因案件種類不同,審理期限也不相同以民事案件為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刑訴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樓:黃實習律師

你的案件是什麼案件,民事還是刑事?

民事訴訟擇期宣判一般是庭審後多久?

4樓:安巨集偉安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傳送判決書。」

對於當庭宣判的案件,因民事訴訟法已有明確規定,法院在實踐操作中較為規範。但定期宣判的案件,遍查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並沒有對宣判時間作任何限制。實踐中尤其是基層法院,往往在庭審筆錄中以「本案將擇日作出宣判」這樣的模糊字眼一帶而過,在庭審後的十多天乃至幾十天才宣判。

為什麼要擇期宣判

5樓:廈門小海

案情比較複雜,法院合議庭評審時不能形成統一意見或評審時間不充分等原因

6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法官覺得涉及面廣,不適宜採用法律條文進行宣判,需要請示相關領導,或是再權衡相關厲害,再或是等候各方**。

法庭宣判的擇日宣判與擇期宣判有什麼區別

7樓:g買了否冷

法院宣判的擇日宣判和擇期宣判是一個意思。都是指的法律上的「定期宣判」。 擇日宣判和擇期宣判的意思都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當庭不能作出判決,需要庭後經過研究、合議後,再另行確定日期宣告判決。

合議庭評議完畢或獨任審判員的審理;結束後,人民法院在另訂的期日宣佈判決。一律公開進行。宣判時,人民法院同時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審法院。

刑事判決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判決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根據刑事、行政、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定期宣判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並向社會公告。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8樓:明正雅

一個有具體時間一個是沒有確切的時間

為什麼法院一般都會實行擇期宣判

9樓:誠心為您諮詢

1、因為當庭宣判,一是擔心判決拿不準,怕出現問題,二是當庭宣判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書,時間緊,怕來不及。

2、我國訴訟案件的宣判方式有兩種,一是當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定期宣判,是指法院在庭審結束後,告知當事人定期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及其後果,計入庭審筆錄,並於所定時間對當事人宣讀判決內容。

3、當庭宣判的案件,刑事訴訟判決書必須在宣判後的5日送達,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判決書必須在10日內向當事人送達。這也為當庭宣判增加了難度。尤其是有些案件,主審法官撰寫後還要經過庭長稽核、分管副院長籤批,5天或者10天根本做不到,所以,很少會當庭宣判,只能擇期宣判。

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5、《行政訴訟法》第八十條第二款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6、《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人。

美國的法院在庭審中是否存在擇期宣判的現象?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存在~法庭調查只是案件審判的一個環節,法官在**前後都要做很多調查、合議等工作,**還可能不止一次,大部分案子都是擇期宣判了~這在全世界都一樣,和影視劇裡很不一樣噢~

11樓:律師陳虎

因為案件的複雜程度不同,美國當庭宣判和擇期宣判的現象並存。

紙婚是多長時間

紙婚 布婚 結婚一週年 棉布婚 結婚兩週年 稻草婚 結婚兩週年 棉婚 結婚兩週年 羊皮婚 結婚三週年 皮革婚 結婚三週年 絲婚 結婚四週年 木婚 結婚五週年 鐵婚 結婚六週年 銅婚 結婚七週年 毛婚 結婚七週年 電器婚 結婚八週年 陶器婚 結婚九週年 錫婚 結婚十週年 鋼婚 結婚十一週年 麻紗婚 結...

限高令的法律執行期多長時間

法院限高令沒有執行期限,限高令的法律執行期為持續到義務完成時,如果未履行義務則將會一直持續。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財產減損。但買房 租賃高檔寫字樓等行為,還可能使財產增加,從而有利於法院判決的執行。在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之前一直會被限高,除非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

半小時是多長時間,一個半小時是多長時間

一個半小時是90分鐘。分析過程如下 一個半小時,就是一個小時 半個小時。一個小時等於60分鐘。所以一個小時 半個小時 60 60 2 90分鐘。從早上8 00到9 30是一個半小時。時間單位的換算關係 1 一天 1440分鐘 1小時 60分鐘 1分鐘 60秒。2 一刻 15分鐘,一字 5分鐘 閩南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