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把髒物賣給不知情的乙方,事發之後乙方應呈擔什麼法律責任

時間 2022-05-03 17:20:04

1樓:羅律師上海

甲方把贓物賣給不知情的乙方,事發之後乙方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承擔返還贓物的民事責任,其賠償可以要求甲方承擔

2樓:嘆笑一世傾城

一、本案的關鍵是你的身份。

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裝修工程協議上,你簽過字?以什麼身份籤的?

是見證人?還是擔保人?還是乙方的合夥人?

你是什麼身份?這是關鍵!

1、如果你只是甲乙雙方的介紹人(見證人),合同是以甲乙雙方為主體的,那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矛盾與糾紛,與你無關。當然,如果發生了訴訟,你是證人。

2、如果你是合同的當事人之一,與乙方是合夥人或是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人,那你就要承擔因乙方施工違約帶來的責任了。

二、如果你是設計師身份

在這項工程裡,乙方給了你2000元設計費,這說明你只是受僱於乙方的;換個角度,即便這2000元錢是甲方請乙方轉交給你的,你也只是受僱於甲方的設計師而已。總之,你就是一個設計師。作為設計師,你只需要對你的設計負責。

建議:做工程,偷工減料也正常,被人抓住了,就要認倒黴,你與乙方是朋友,這個道理總要懂的。勸勸甲方,讓乙方繼續施工,該返工的返工;勸勸乙方,自己不小心被人逮著了,就要認!

那怕賠大了,也要認。

至於你自己,關鍵是要搞清在協議中的身份,跟前面什麼介紹之類的無關。很可能本案的糾紛與你無關!

甲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被查封的房子賣給乙方,會承擔什麼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這一定是私自買賣。沒有辦理過戶。

因為查封的住房,產權已經凍結,不能辦理過戶。

所以,甲乙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非法無效。

甲方需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同時賠償乙方就此造成的損失。

4樓:流年很流

查封的房子怎麼買賣?不可能是不知情的,這個妨礙執法,可能會被拘留。

甲方將林木賣給乙方,乙方非法採伐,甲方是否要付法律責任

5樓:卷瑩

該問題出在甲乙雙方簽署的是採伐合同,還是單純的買賣合同。

如果是採伐合同,則甲方應驗證對方是否具有采伐權,否則合同無效。因為乙方沒有采伐權,也就根本沒有相應的合同權,連採伐證都沒有,怎麼簽署合同呢?顯然,甲方存在應知而沒有加以識別的過錯,因此,甲方將承擔連帶責任(不是共犯。

有證據表明除外)。

如果是單純的買賣合同,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另外,所涉合同與甲的職務無關,不是職務行為。因此甲方不承擔與職務有關的責任。

補充下:有一個前提,這個林木必須是甲的私產。也就是說甲有對該林木的獨立處置權。

如果甲並不具備獨立處置權,則屬於私自採伐**,那麼無論是簽訂的採伐合同還是買賣合同,都是違法的。 將被追究盜伐林木的罪責。同時,如果這個過程是以職務行為介入進行的,則將被追究職務犯罪責任。

6樓:雷神之戀

無證採伐可能涉嫌濫伐林木罪

定罪標準如下:

(一)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採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者 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過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採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權屬爭議一方在林木權屬確權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以濫伐林木罪論處。

第六條 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五百至一千株為起點;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二千五百至五千株為起點。

第七條 對於一年內多次盜伐、濫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濫伐林木的數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甲乙雙方的約定並無不當,甲方無濫伐林木的故意亦無濫伐林木的行為,難以成立共犯,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甲方是警察的身份,可是您提到的可能涉嫌犯罪的乙方行為合其職權無關,甲方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知法犯法並不是刑法罪名,在成立犯罪的情況下談不上構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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