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公子十三
應該從5月28號開始計算,即5月28號為行政拘留第1日,6月1號為第5日,應該是第5日下午去接。
公安部於2023年8月21日印發了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公復字[2000]8號),對這一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中『受拘留處罰的人應當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處罰』的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於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2樓:獵奇時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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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行政拘留五天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提問不是被抓的那天開始算嗎
回答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入拘留所就開始算
還要看輕重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提問輕
回答較輕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提問8號算一天,那麼就是12號早上出來是嗎
回答如果是在拘留前,被限制自由,可以免抵
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
提問7號被抓的時候帶了手銬
回答那被抓那一天就算一天了,被抓前有沒有被限制活動?
如果有,被限制的也算。7號被抓,一般12號就完事了,最多不超過15號。
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提問只拘留5天,那麼這種情況7號算還是不算?什麼時候出來
回答7號算一天
提問7號算一天的話是不是11號回來,因為超過12點就算多了一天了
回答一般12號就可以出來了,最多不超過15號,這段時間要做備案,了。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7號晚上的那天那個點開始算,推到5天后的那個點。
【問一問自定義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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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錯應該在一號下午出來
4樓:為人民服務
1號去接,時間從次日算起.
行政拘留時間怎麼算??
5樓:長白山狼牙
呵呵,我告訴你吧,看守所告訴你的是完全正確的,拘留日期是按照整日就算的,也就是說13號下午1點送入,那麼到14號下午1天才算是1天,所以應該是28日下午1點看守所放人,聽我的沒錯的,我是看守所的。
6樓:
是按照24小時計算的,比如你是27號17點進的,28號17點就是一天,這樣你6月6日下午就可以出來,你完全可以交保證金,每天200元,10天你交2000元就可以了
行政拘留時間怎麼算??
7樓:甄舒呼
回答行政拘留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
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提問您好,我老公是十月十八號被石家莊公安帶走的,但是他在那邊的派出所呆的時間是到30號,31號才被送到拘留所,我想諮詢一下,我們什麼時間找律師去取保候審才合適
在派出所的時間是和拘留所的時間算一起的嗎?
回答正常拘留時間是從進拘留所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時間,從下達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計算。如果在派出所傳喚時間超過24小時,派出所就應當折抵拘留期限。一日折抵一日。
沒有超過24小時,則從下達決定書之日起算。到派出所的這段時間屬於調查核實的時間,不屬於拘留的時間。
申請取保候審不以取得受害人諒解為前提條件,但是取得受害人諒解對辦理取保候審更有利。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否辦理取保候審由公安司法機關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提問我們是現在找律師還是說再等一等再去找律師去?
回答現在找律師
去檢視情況
提問我們是浙江的,我老公是被石家莊公安帶走的
回答委託律師
讓找律師去檢視情況
提問因為我們都不懂這些,所以就想問一下您,我們這個時間找律師去取保候審是可以的是吧?
回答您先讓律師去檢視情況
取保候審是有條件的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提問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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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五天怎麼算時間?
8樓:丶浮游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拘留時間應從進入拘留所的時間計算,所以應在15日下午接
拓展資料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中國普法網-行政拘留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機關出具的拘留通知書上回明確拘留期限的起止時間,按照通知書上的執行。
10樓:
從10號開始往後推算5天即可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據:
一、《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明確規定了:「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於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12樓:匿名使用者
從進去的適合算向後推五天即可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14號下午哈.他只要是10號晚上12點之前進去的,10號都算一天.
你還不放心的話隨便找個派出所去問問嘛
14樓:匿名使用者
3月10號開始算,14號去接就可以了,
15樓:
14號下午下班之前。
行政拘留五天怎麼算時間?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據:
一、《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明確規定了:「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
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於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行政拘留五天怎麼算時間,行政拘留天數怎樣計算的
丶浮游 我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拘留時間應從進入拘留所的時間計算,所以應在15日下午接 拓展資料 根據我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 專指公安機關 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
行政拘留的時間是怎麼算的,行政拘留時間怎麼算??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拘留15天,即14號到28號,家屬是29號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 專指公安機關 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合併執行不超過20日。拘留所條例 第三十二條 ...
行政拘留天數怎樣計算的,行政拘留時間怎麼算??
超絕至精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執行行政拘留的時間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人的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