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4年了她忽然與我要離婚

時間 2022-07-17 01:40:02

1樓:小眼睛迷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

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這些日子.你所謂的什麼都做.直指做了些什麼.

女人有的時候是不是需要一點物質上的東西才能滿足.莪個人是這麼認為的.既然什麼都做了.

她依然不接受.那只有從這方面考慮了.試著買一樣經濟實用的東西.

一雙鞋.一件衣服...拙見.

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小摩擦,你以為是解決了 沒準日積月累才有的現在報復, 單你說他外面有人這個懷疑就不大好、、

結婚快兩年了忽然想離婚,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夫妻之間結婚已經快要兩年多了,現在忽然想要離婚,對於這種情況來說,夫妻雙方還是要好好的協商溝通,如果只是單純一方面提出來離婚,雙方要對自己的婚姻進行重新的審視,確定是否走到了離婚的地步,畢竟兩個人從相戀到結婚,然後走到一起這麼多年不容易,所以不要輕易的去離婚,婚姻不是兒戲,不能因為一時衝動就把離...

結婚一年了,男方要離婚,沒有打結婚證,男方要求退彩禮,還有性功能障礙,屬於騙婚嗎

郭某某律師 沒有結婚證就不需要離婚,本來就沒結婚 彩禮可以要求退還,司法實踐裡共同生活過適當少退 法律上沒騙婚這個概念,可以騙色的 abc向上的蝸牛 既然沒有打結婚證,那麼從法律意義上說,你們就沒有結婚所以不存在退彩禮的。 染墨花香 都沒領結婚證,也就算是同居而已,退什麼彩禮啊,難道一年時間白睡了嗎...

結婚後三年離婚需要退彩禮嗎,結婚三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

天津六月雪 前後矛盾的說法,結婚三年,沒有領結婚證,這是非法同居不是婚姻關係,還去協議離婚,沒有結婚證怎麼能協議離婚呢? 魚的眼睛 結婚三年沒辦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也不能稱為結婚,只能算非法同居,彩禮錢可以不退還,畢竟你們有同居的事實了,一般退彩禮,是說兩個人沒談成,也就是沒在一起,才退彩禮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