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改名是可以的,比較麻煩
2樓:趙輝煌律師
可以去戶籍派出所申請
3樓:藝馨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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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可以改回原來的名字的
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需準備的材料如下:1、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變更申請書;3、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
上述材料準備好了,就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然後是派出所自己經過調查稽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稽核。還有就是之前的名字會在戶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
以上就是我對於您上面問題的理解與結論☺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提問你好,我離婚了,我女兒6歲改名字
回答可以的,如果改姓氏要父母雙方同意簽字才可以。
提問好的
謝謝老師
回答不客氣的親
提問去年我離婚了,他不要撫養,我要撫養
回答嗯可以改的
提問嗯可以去派出所辦理戶口
回答嗯是的
提問要離婚證,辦理戶口?
更多14條
兒童把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改回實用名需要怎麼辦
4樓:
每個公民只能有一次改名字的機會,不要改來改去的。你想又改回原來曾用名,可到戶籍派出所去,再要求用原名字。
戶口本改回曾用名可以嗎?
5樓:暢知道我不知
到分局問,他們會答覆你的。現在有新的規定,按年齡可以改。
6樓:
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出具證明,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起。
7樓:孫林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那就不需要了,申請現用名和曾用名互換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相關法條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提問我的曾用名和現用名是字不一樣,同音,那曾用名那格可以不寫麼回答那還是需要寫的
提問那個是不能不寫麼,因為都是同音
回答不能的呦
更多6條
8樓:平遙小子
國家法律規定,須當地派出所所長簽字同意,你想法把他搞定就可以了.........
9樓:一笑而過
改是可以改,但是這不僅僅是牽涉到身份證與戶口本的問題,這還牽涉到你的其他檔案,比如單位、學籍、銀行等等,如果你年齡還小倒是可以考慮,如果你高中畢業了,走上工作崗位了,建議最好不要去改。改了以後如果辦什麼大事情的時候會讓你多跑好多路的。
10樓:慾望迷城
應該說是可以的,只要戶籍科的同志肯幫你做就沒問題。
能否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
11樓:憶江南憶夢
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需準備的材料如下:
1、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變更申請書和
3、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上述材料準備好了,就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然後是派出所自己經過調查稽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稽核。還有就是之前的名字會在戶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
12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的名字隨著上一代的叫法叫房四哥,後來17歲時我爸當村長,第二年國家有叫改名字,我爸叫我村裡的人要改名字的現在改,以後就改不了了,我就覺得房峰的名字好聽就把四哥給改了。20歲出去廣州打工的時候聽到有人黃峰,現在還有人把房峰的同音字寫成黃峰。我現在是多麼的想改回到曾用名。
我現在整天都為這個名字腰都站不直,一想到名字我真後悔,我希望國家能給二次機會,當時的年經不懂事,沒有想到現在的多麼重要,有過二次的生意,老闆看到我的名字臉色不好看,第三次老闆沒看我身份證問我叫什麼名字給了筆我寫,我寫了房四哥他就尖叫這名字好聽。但是我騙了他我只幫他做了一次的訂單,因為長期做是籤合同的。我現在不敢接籤合同的生意,名字不好聽,不想給客戶帶來不快樂的心情
13樓:匿名使用者
18週歲(含18週歲)以上的人員,要變更現有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姓名:(3)恢復原戶籍登記機關登記並使用過的姓名
成年人更名應由本人向戶籍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14樓:孤舟
當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可以改,你可以像上級機關申訴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只能本人去的,而且要去原籍應該是可以改回來的,你就說你想在改一次名字不就得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情況和你類似,身份證和畢業證不一樣,好想改回去,請問你該成「明」了嗎
我想給戶口本上現用名改回曾用名,可以改嗎
17樓:吃份辣條壓壓驚
可以更改,需要去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更改手續,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需要寫改名申請交給公安機關即可,改名申請書材料內容如下:
申請日期:××年×月×日
當事人原用姓名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與當事人關係
本人當事人之父母聯絡**
擬改用姓名
法令依據
姓名條例第×條第×項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條款,請準改名:
一、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義粗俗**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長期錯誤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遺忘者。
八、因出國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繳證件
一、戶籍部
二、同意書
三、證明檔案
申請人國內戶籍地址
審查意見
附註:一、原用姓名及擬改用姓名請用正楷書寫清楚正確。
二、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命名文字字義粗俗**或有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以二次為限。
三、未成年子女申請改名父母不能同時申辦者,請增附父或母同意書。
注意事項
一、標題(居中):申請
二、對方稱謂,並要寫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樣三、落款:包括申請人姓名及時間
用詞儘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語化。這樣就可以了。
18樓:陽光的張麗
成年人想改回曾用名可以嗎?去戶籍室幾次了不給改,請告知我們怎麼辦理?謝謝
我孩子兩個月辦戶口直接在派出所改成曾用名行嗎?等回來孩子大了身份證上是不是就顯示一個改過的名字啊? 50
19樓:甲玄靜
你好!你說的事情是這樣的,你的兩個月孩子要上戶,是憑出生證明的名字上戶,如果要改名先去改出生證名字。至於孩子長大了,要辦身份證,是按照你改名後的名字,身份證不會顯示一個改過的名字的!
現在派出所能不能把我兒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改
20樓:芥末留學
1、如果該名字和出生證上的名字一樣,請求公安機關在孩子的戶口本上「曾用名」一欄加上孩子在出生證上的名字予以證明。
2、如果和出生證和戶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樣,就需要相關證明材料證明兩者是同一人,建議到孩子的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相關證明。
21樓:劉昱律師
曾用名是以前用過的名字,作為記錄不能消除,否則違法。
22樓:匿名使用者
改名字,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辦事流程去辦理即可。
但是,這個曾用名是不能隨便改的……因為它在過去的某個時段內被使用過,一旦被改了,就無法證明那時候的你是你了……所以,必須留著!
孩子今年三週歲 戶口本上有一個曾用名 和現用名 請問可以到派出所改回成曾用名嗎? 把現用名取消!
23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已經給子孩子變更過名,現在在恢復,可能性非常小。
你可以試著去申請。
方法和程式同改名。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派出所就有這個許可權。
孩子上過戶口了,還能改名字嗎?
25樓:豫眼屏媒
孩子上過戶口可以改名字。
法律依據是: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結論:孩子剛上過戶口或者未滿十八週歲,可以由監護人代為更改戶口。
26樓:蘑菇走丟了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及《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可以改名字。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還需要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
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文字等;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
變更收養關係的;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公民變更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是很難改變的,改名字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了,所以公安審批很嚴格,而且現在戶口資訊微機聯網,改名字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准。如果你沒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難改的,即便改了,重新辦了身份證,別的證件也需要變更。
27樓:白色的明
按規定新生兒上戶口前可以改名,符合規定派出所給予辦理。
上戶時派出所會按孩子改好的名字上戶口,把出生證上的名填在曾用名處,對孩子將來上學或轉戶口沒有任何影響。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8樓:90小徐
三歲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由父母向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3歲孩子變更姓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填寫《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
2、 申請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
3、 戶口簿、身份證(需提交原件和a4影印件);
4、 變更姓氏的需增加:
(1)父母雙方的書面申請,並按手印(需警戶籍民警核實);
(2)父母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
(3)收養子女更改姓氏的要提交收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拓展資料: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稽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籤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籤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戶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2)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3)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4)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關於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願,第二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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