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七條 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徵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由縣級或者不設區的地級市人民**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託鄉鎮人民**,街道辦事處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作出徵收決定,具體工作由所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執行,村(居)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應當協助執行。
當事人一次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按規定向作出徵收決定的單位提出分期繳納申請,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第五十三條 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樓:
你可以過幾年上哦,為避免懲罰
3樓:厚浩廣
你們可以再過幾年 年齡上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可以去辦理結婚證,然後再去給孩子辦理戶口!這種事情在農村經常的事!
4樓:匿名使用者
別想啦,我們都是成年人了都要為自己 的行為負責,為了孩子的未來有陽光,交點錢還是值得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生下來吧,去派出所就可以上只不過要罰款!
和總裁剛結婚月我們就有了孩子,我該怎麼辦啊,可他平時都很忙
既然已經結婚是合法婚姻,你們也沒有堅定的要做丁克,孩子來了就是緣分。老公忙也沒事,看看讓家裡老人能不能過來幫幫忙。 沒事的,你丈夫工作忙,可以叫你媽媽來陪你呀。只要過了懷孕前三個月的反應期就行了。孩子是你們愛的結晶,是上帝賜予你們的最好禮物。有了孩子才是一個完整的家。 幸福永遠屬於你也屬於我 這個你...
結婚了,有孩子了,但我喜歡他!!怎麼辦
vxiao風 忘記 他 因為你已經結婚了。你要愛自己,愛家庭,愛老公和孩子 這樣肯定是不行了,你有這種想法只是暫時的,其實真的和你喜歡的人在一起後等個一兩年激情過了,你還是會後悔依舊覺得自己的老公好,所以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更何況還有孩子,冷靜,冷靜 看清v看輕 好好維持你現在的家庭吧,也許那只是曇花...
不想結婚了怎麼辦?不想結婚怎麼辦?
你們可能到了三年的痛癢期,過了這段時間就會好了。當然,如果你們感覺不在了,在一起可能就沒什麼意義了。外人來只是你的一個理由。考慮一下自己還愛不愛。不過,做為女方來說,分開吃虧的一般都是自己。三思啊!本來就沒結婚,為什麼他媽媽要帶小侄子住過來?真的有點複雜,結婚是要過一輩子的,如果你覺得跟他在一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