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甜甜美人魚
5555555555555555555姐姐呀,你好可憐啊。
你現在不能逃啊,既然你周圍的親人都對你那樣了,那你要拿出你的勇氣啊。首先要去和你老公離婚,去法院起訴他,讓他給你的孩子每天要花的撫養費,這是必須的,也是法律上認可的。不管你們有沒有去登記結婚都是可以的。
然後,孩子的費用有了,你就省著點,最好能找個你的好朋友的家人來幫你帶孩子,然後你去上班,不管做什麼工作,只要能掙錢多,當然違法的事咱不做。
你放心,老天爺會公平的對每一個人的,雖然你現在苦,但是總有一天你會比任何人都幸福的,因為你付出了,你受苦了。
要有毅力,把孩子養大,等他長大了他會明白他的媽媽曾經有多麼的艱難,他會讓你幸福的。
再苦也不能拋棄自己的孩子,哪怕兩個人一起死也不能把孩子還給他爸爸或者送人。
努力吧姐姐,加油!!妹妹會為你祈禱的,為你祝福的!
2樓:
你當初就不應該和那個男人結婚,懷孕打掉很少會因此不孕。現在結婚了,你老公對你這麼不好,就應該離婚,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沒有工作,為什麼連買衣服的錢都不能花。他家人和他對你都這麼不好,還和他過什麼,離婚,孩子也不要,讓他家人帶,累死他們。
你如果沒工作就出去打工,也比在這種家裡過的好,也不要回孃家。你媽這麼厲害,你回家只能更沒臉。如果有工作就搬出去住。
人活一輩子,誰又不是不能養活自己,幹嗎去看別人臉生活。有手有腳可以自己掙錢。
3樓:匿名使用者
堅強點 要拿起法律的**去保護自己和孩子 這樣的人 我認為還是離婚吧 在一起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離婚了 孩子是可以自己帶的 有困難可以尋求社會的援助 把孩子帶走 他們不是要孩子嗎 就不給他們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樣的家庭和男人多的去了。
祝福你的寶寶和你!
5樓:匿名使用者
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看到你寫的,我都流淚。
你自己找份工作,用法律手段把孩子搶過來吧,慢慢經濟就會好了,**現在不適合你的,畢竟你還不屬於有餘錢去**,安心找個好工作吧,你手頭上有錢了,以後的事就好辦了,還有以後小心一點自己,不要再太純了。
孩子如果你真想要,你就早點解決,不然日後不好說,說不定他們會說是你不要孩子離開幾個月不理他為由,當你放棄了。
6樓:
很同情你,希望你和寶寶能過得好,再怎麼樣,都要把寶寶照顧好,希望你一切順利
7樓:豬八戒機器貓
離吧,再找一個,不要考率這麼多
您好,我未滿16週歲,身份證是我別人的,上班,工資給嗎
勞動者未滿16週歲,身份證是勞動者找別人的,勞動者依法上班,勞動者屬於童工,用人單位可以依法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被認定為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動合同...
我朋友的丈夫死了,她帶著孩子改嫁,現任丈夫要離婚,現任丈夫有扶養她和前夫孩子的義務嗎
豪客王者 沒有.就算能夠為兒子爭取到一些什麼經濟上的幫助那也是人道主義的幫助,如果那男子有這種思想和境界的話,我估計不大可能,如果他真的對感情這麼重視他就不會要求離婚,另外也還得看你朋友帶過來的小孩惹不惹他憐愛,如果他本身就對小孩不看好或者那小孩本身就不會和他增進好感那他憑什麼去幫他和養他,幫也要幫...
我和身份證上18週歲的實際年齡未滿14歲的女孩發生了關係算犯
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鑑於是在發生性關係之後,女孩才告訴你實際年齡與身份證年齡不符,因此不是犯罪 但是知道之後再發生關係的,無論女孩是否同意,均涉嫌 可以不算。確實不知道對方未滿14週歲。小心地方執法 可能各地執法尺度寬嚴不一 飛哥侃影視 你好,根據相關法律及你所描述,因為你對女方的實際年齡不知情,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