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塵肯
不分為好。
分析:1. 初戀堅持3年,證明你們彼此還是比較滿意對方。
2. 有恃無恐的青春,個性張揚的年代,戀人衝突再正常不過。
3. 所有的承諾是有前提的,只是大多都簡略了,但簡略不等於沒有。(比如:「我永遠不會離開你」的前提是你沒有主動離開我或者去晉見馬克思)
4. 你先動手他還主動道歉證明他還是愛你、捨不得你的;同時也可看出他性格其實比較軟弱,而根據你的帖子我判斷你應該屬於比較蠻橫的那一種型別,其實就性格上來說應該還是有契合的。
另建議:
1。美女你自己也應該反思一下,人以互助和交易維持群居形態,以公平立法,憑什麼他無論什麼都要讓著你,因為你是女人?感情是沒有對錯只有愛不愛,但不是所有的具體事都不論對錯,不能混淆概念。
在一個提倡男女平等的年代,你以女人的身份為原因提出這樣的要求,在好像取得強勢地位的同時其實踐踏了你自己的自尊和侮辱了自己的認知能力。
2. 女人偶爾可動手打打男人撒氣撒嬌,但要切記:不能打頭打臉、打要害,最好打手臂2側和背、胸肌部位(瘦弱者免);重手不可超過3下(女人雖然力氣小點,還是會疼的),輕錘適量收手,切不可打到得意忘形的境界;不能使用會增加擊打力量的器械,抱枕、玩具狗可以;最重要的禁忌千萬要記得,不能再別人面前特別是男人的親戚、朋友、同事面前打男人,否則你就等著捱揍或者一輩子跟個垃圾窩囊廢過日子吧。
2樓:吾紫絲
別輕易的分手
雖然他不該打你,但你要是把他打急了,他還手 也有情可原
3樓:外星觀察使者
你先打他還要他道歉?
我們應不應該在一起,不知道我們還應不應該在一起?
我現在大四,我可以根據經驗告訴你,青春期的戀情很美好,但是基本上不夠現實。我曾經也有過這樣的經歷,當時也很叛逆。導致我的高中生涯很悲劇,考了個很差的大學。你最好當前還是以學業為主吧,戀愛的事情到了大學,毫無壓力。為了學習?應該不在一起才對啊 我昨天才考完中考。我建議應該還是早點分了,免得拖泥帶水的 ...
應不應該和他真的就分手呢?我們在一起兩年了
隨風消逝的時光 想一想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年之後的情景,你感覺怎麼樣呢?如果開心,如果滿足,兩個人之間還有什麼是不能接受的呢?如果光是想就覺得不可能,覺得不能忍受和這樣脾性的人生活在一起,吶,分開未必不是一種好的選擇。畢竟感情不是生活,不是嗎? 拱陽文 不能照顧自己的男人怎麼給你幸福 你會苦惱證明你開始...
談了兩年的男朋友,真不知道還應不應該在一起,或許是我年齡大了吧,28了
看來你的勇朋友還沒有完全長大,或者說,他的所作所為還沒有完全成熟,亦或他的情商根本就沒有達戀愛的心智了。我是這麼想的 他沒有經常主動去找你,可能因為工作壓力或他有點貪玩等等,兩情侶之前你找他 他找你,應該問題不大。可是一吵架刪qq,這未免太幼稚了。姑娘我贊成你 長痛不如短痛,找個疼惜你的人,好好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