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科回答
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有結婚要彩禮這個說法,現在多少家庭,多少當父母的,因為兒子結婚了,要了彩禮後,家裡一下子欠下了很多的債,本來兒女結婚都是應該高興的事,可是因為彩禮的事,真是一家歡喜,一家愁,並且又有多少,因為彩禮的事,結果讓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
我和女友兩個人自由戀愛,其實我家裡的條件相對還不錯的,雖然我們兩家都是在農村的,可是因為有父親在我小時候就做生意,到現在也一直做生意呢,所以相對來說,我們家的條件應該說很不錯的。而女友家的條件就要差一些了,她父母就是農民,一直就靠種地為生了,她家裡姐弟兩個人,我和她談戀愛,並沒有想過這些家庭條件的問題。
但是不得不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可是婚姻就不同了,婚姻完全就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了,從最初商量結婚的時候開始,就要牽扯彩禮的問題了,雖然我挺反感彩禮這個說法的,可是別人結婚都給彩禮,我也不能說不給,並且可能也是岳母知道我們家裡的條件不錯,所以張口就要了三十萬的彩禮,要知道,我們這多數的彩禮也不過就是十萬而已。
岳母說出了這個數字,並且絲毫沒有還口的餘地,因為這件事,兩家人也僵持了很久,不過最後我們家妥協了,為的就是成全我和女友的幸福,本來以為給了這些錢,足可以讓岳母滿足了,可是沒有想到的是,我們臨近結婚的時候,岳母又找到了我,要向我借二十萬,說那三十萬給小舅子買了房子,如今要借二十萬給他買車。
當時我想都沒想的就拒絕了,我父母養大了我,他們給我娶媳婦是責任,可是他們沒有義務管小舅子吧?聽到我的拒絕,岳母直接就否定了我這個人,甚至說我人品有問題,還說要重新考慮是否要把女兒嫁給我,說我不能給她女兒幸福,因為我根本沒有把他們當成一家人。
聽了岳母的話,我忽然覺得很好笑,我愛女友,這無可否認,可是愛不是一味的妥協和忍讓,更不是沒有選擇的付出,所以最後我告訴岳母,這婚我不結了,三十萬如數還我。
2樓:陸懂
結婚其實就是男女雙方去民政局領個結婚證,即是法定夫妻了。然後靠夫妻二人共同努力共同經營,買房買車、生兒育女。至於夫妻雙方在工作和家務上的分工、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孩子跟誰姓,那都是夫妻倆內部自行商量的事。
自古以來,聯姻都講究門當戶對。門當戶對包括經濟上的門當戶對和學識上的門當戶對以及思想上的門當戶對。
爭論彩禮問題本質上是門不當戶不對的一種表現。
門當戶對的婚姻應該是男方家出n元聘禮,女方家出n元嫁妝,並且這2n元是屬於新婚夫妻倆的。
3樓:南南愛娛樂
花了50萬卻結不了婚,這屬於詐騙吧,應該要承擔責任,這肯定要負責
4樓:的瘦
我覺得如果你家裡有這個經濟能力,那你就可以幫,反正又不是不還,而且你們以後是一家人,就不用計較這麼多了。
5樓:影視的小偉
我覺得這個婚確實沒有結的必要,這已經不是在結婚,這完全是在賣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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