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學者百科
刑事案件久拖不決對哪一方有利是沒有明確界定的,而刑事訴訟法對案件每一個程式的期限都作出了規定,如果案件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犯罪的,就會撤訴或者作出無罪的判決。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杜曉霞律師
從整體上來講,刑事案件拖越久對被告更為有利。在刑事訴訟活動當中法律明確規定了立案期間、審查起訴期間、案件審理期間等具體訴訟期限,刑事案件拖越久可能會導致案件超出相應的法定期限,而當一個刑事案件超出法定期限,此時會相應限制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的權力,限制公檢法對案件的追究,因此更有利於被告。按照刑事案件辦案流程是有時間規定,所以一般不會存在拖對誰有利的問題。
刑事案件久拖不判決的,其實對原告或被告任意一方是否有利都是沒有明確的界定的,刑事訴訟法對案件每一道程式都做了時間期限的詳細規定,如果發生案件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犯罪的,就會立刻執行撤訴或者作出無罪的判決。根據刑事訴訟法,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追究的、應該撤銷案件的、或不起訴的、或終止審理的、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案件拖越久對誰越有利
3樓:江門律師肖偉國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久拖不決對哪一方有利是沒有明確界定的,而刑事訴訟法對案件每一個程式的期限都作出了規定,如果案件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犯罪的,就會撤訴或者作出無罪的判決。對刑事案件的訴訟進度,羈押時間長短,是根據案件性質和偵查需要等因素決定的,不存在對犯罪嫌疑人有利或者沒利的說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案件拖越久對誰越有利
刑事案件拖越久哪個有利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是有時間規定的。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不是拖時間,而是坦白、積極賠償、當庭認罪等情節《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五條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什麼案件屬於刑事案件什麼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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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流程,刑事案件流程
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首先是立案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進行證據提取 相關事實的調查。其次是審查起訴階段,由檢察院進行審查公安機關的證據與事實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最後是審判階段,檢察院將審查合格的案件起訴到法院,由法院進行審理並判決。而對於自訴案件,先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然後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刑事案件由誰管轄刑事案件管轄有哪些
律兜諮詢1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經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