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應當認定用人單位不舉證承擔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規定: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勞動者只要有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而用人單位如果不提供,不利後果則由用人單位來承擔,這也明確了勞資雙方的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案件應該由公司一方舉證,你作為勞動者一方沒有舉證的責任,你沒有義務提供原件,你有權要求低公司一方的原件的真偽性進行調查核實。
3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證據影印件應當與原件核對無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加班證據如何收集
4樓:朱雅璇
法律分析:1.共同加班員工的證言;2.
在加班時,給企業或主管發過郵件,打過**,工作時候郵件或**往來的一些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3.現在很多企業這樣規定,加班晚上8點以後可以打車回家,之後單位報銷,那麼單位在報銷的時候,需要填寫一個報銷的理由,可以把這些檔案影印一份留下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單位規定晚上必須值班 算加班嗎
周律師說 1 值班與加班確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報酬也有一定差別。值班是指用人單位為臨時負責接聽 看門 防火 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 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夜間 公休日 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輪流進行的值班,它不是為直接完成生產任務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勞動者在原來的工作崗位,在正常...
拍賣公司年檢需要提供拍賣師證原件嗎
需要提供的,沒有這個證件是不能通過年檢的。年檢需要核查的資料包括 拍賣企業年度工作總結。拍賣經營批准證書 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如還未更換機打 拍賣經營批准證書 的,請將正副本原件一併交回 營業執照 副本影印件。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 拍賣師執業註冊記錄 影印件。某場拍賣會拍賣公告 拍賣筆錄 拍賣成交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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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分本人攜帶原件,交管局要求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只能本人前往,不能委託他人代辦。受理後十五日內,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未按時繳納罰款的,附加罰款總額不超過罰款數額。交通管理部門要求交通違法行為只能由本人處理,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處理。擴充套件資料 機動車駕駛證實施規程 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