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筆跡形成時間鑑定?

時間 2024-12-21 21:50:12

1樓:情感解惑小華

你好,�c律臨-精選問答問筆跡形成時間鑑定機構有哪些?法律知識2021-07-28劉誠發律師 解答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 執業4年諮詢我答法律分析:1、在訴訟階段可以申請法院做鑑定,法院會交給相關的鑑定部門。

2、除此之外,各地均有司法鑑定所可以做筆記的鑑定。用拉曼光譜法鑑定筆跡形成時間十分精準3個月以上基本都能鑑定出來。3、國內有十家左右的機構能用此方法鑑定,北京、上海、南京、重慶等都能鑑定。

如果打官司寫個鑑定申請,申請上寫明用拉曼光譜法鑑定筆跡形成時間,法院基本上就會給你安排相應受理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鑑定的機構,到時是雙方搖號或者共同制定一家鑑定機構鑑定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司法鑑定執業分類規定》 第十條 文書司法鑑定 運用檔案檢驗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文書的筆跡、印章、印文、文書的製作及工具、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進行鑑定。

如果您還覺得滿意的話,麻煩您給個贊哦, 祝您生活愉快![微笑]提問。你好,**能作筆跡時間鑑定。

您好,一般司法鑑定機構都可以鑑定的,而且鑑定結果是有法律效力的。

關於筆跡形成時間鑑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在環境條件正常的情況下,有專業的筆跡鑑定吧!通過油墨化學反應程度以及粉末程度分析應該可以判斷出來。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可以直接上繳法院!並申請字跡鑑定應該就能搞定的哦!你應該請了律師的吧!這些他應該知道哦。

筆跡形成時間怎麼鑑定

4樓:吳莉

兩個簽字的先後順序除非有一定的時間差,從紙張、墨跡等細小部分的區別可以判斷先後順序,但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目前從技術上無法精確,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鑑定:

1、通過對不同筆跡墨水成分的鑑定,可以判斷其是否為同一支筆書寫,或者是否同人同筆一次性書寫完成,如不是,可看作為偽造的依據。

2、如果筆跡和印章或指紋有交叉、重疊的地方,從儀器裝置和顯微鏡就可以看出是先印捺還是先寫字,可以做朱墨時序鑑定。

3、根據提供的檢材具體情況來判斷,可以鑑定檔案不同部位的形成先後順序,比如有些是先在空白紙簽了個名字,後來卻被人補上了一些內容。

那麼,可能有人會疑惑,筆跡的形成時間可能無法準確鑑定,但為何印章的形成時間鑑定卻能夠被認可呢?

對於印章印文的蓋印時間檢驗,分為物理方法和化學方法。物理方法是指根據印章印文的階段性表現特徵來推斷印文的實際蓋印時間。主要可以根據這些特徵:

印章的壞損,磨損,磕碰,修補,人為記號等。這些特徵在某乙個特定時間開始出現,可以作為我們判斷蓋印時間的重要依據,也是最可靠的檢驗方法。比較不易掌握的還有印章上粘有的疵點、鬧胡雜物液鋒攔的階段性變化情況。

這種方法也是一種相對檢驗法,需要提供足夠的作為比對樣本的印章印文。化學方法也同樣需要同時間段的比對樣本印文。只是切取一部分(通常邊框)印文,利用薄層掃瞄來分析檢材與哪個時間的樣本接近。

兩種方式的鑑定難度都很大,比較複雜,需要對每乙個樣本都去比對,時間也會比較長。

一、筆跡時間鑑定偽證可以要求基帆重新鑑定嗎。

鑑定書不合法,可以要求重新鑑定。

偽證行為,一般多多少少構成了妨害司法類的犯罪,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對偽證者的制裁可以從輕掌握,進行批評教育則可。如果偽證足以影響案件事實,但法官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根據法律設計的罰款、拘留按情節適用。如果偽證影響了法官公正裁判。

造成了嚴重後果,則法律規定對個人進行1000元以下的罰款和15日以下的拘留則顯得較輕(除非偽證者能證明法官故意採信了其偽證)。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有什麼要求

5樓:高攀

法律分析:要求:1、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人員對被委託案件的鑑定時間和鑑定機構的資質等進行審查,對落款時間和懷疑時間超過六個月的,要求送檢單位必須提供對比的樣本。

2、不能使用鑑定機構的自備樣本進行檔案製成鑑定時間。因為檢材和樣本在紙張、儲存環境方面的不同會影響鑑定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鑑定程式》 第二十七條 司法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即時賀伏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影坦兆、拍照等方式。

記錄應當載明主要的鑑定方法和過程,檢查、檢驗、檢測結果,以及儀器裝置使用情況等。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讓拍租完整、清晰,記錄的文字資料、音像資料等應當存入鑑定檔案。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有什麼要求

6樓:覃永雄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在三個月內可以準確到天,時間過長檢測結果就不準確了。兩個簽字的先後順序相差很久,從紙張、墨跡的區別可以大致判斷先後順序。一般情況,對外委託檔案製成時間鑑定時,應要求送檢單位提供比對的樣本,若送檢單位不能提供樣本,目前只有少數鑑定機構用多次測定法能鑑定三個月以內的製成檔案;極個別公安部門的鑑定機構能鑑定六個月的以內的製成檔案,由於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送檢鑑定的檢出率不高。

對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人員應對委託案件的鑑定條件和鑑定機構的資質、能力進行審查,對落款時間和懷疑時間超過六個月的,要求送檢單位必須提供比對的樣本。啟咐好擴充套件資料:《通知》第一款54條:

要求送檢單位應該提供樣本。在特殊情況下,就是講送檢單位不能提供合法的比對樣本、同時對落款時間和懷疑時間在六個月之內的,「目前只有少數鑑定機構用多次測定法能鑑定三個月以內的製成檔案;極個別公安部門的鑑定機構能鑑定六個月的以內的製成檔案」。書寫形成時間檢驗可分為檔案的相對形成時間檢驗和檔案的絕對形成時間檢驗。

所謂相對時間檢悄鉛驗,是指有比對樣本的檢驗,通過將檢材與樣本進行比對,來確定檢材的形成時間是在樣本的先或後;所謂絕對時間檢驗是直接對檢材進行時間檢驗,不需要比對樣本。書寫時間的檢驗離不開檔案材料的檢驗。以下方法可用於檔案材料檢驗。

理論基礎:用不同物質在固定相和流動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係數這一原理而工作的。在兩相相對運動時,這些不同的物質在兩相中會反覆多次分配,從而達到使不同的物質得到較完全的分離的目的。

在色譜技術中,流動相為氣體的稱作氣相色譜,流動相為液體的稱作液相色譜。固定相裝在管柱中的叫柱色譜,固定相作成薄層的則稱作薄層色譜,若利用濾紙做固定相,稱作紙色譜。液相色譜儀。

下面氣相色譜儀為例進行說明。自從1955年第一臺市售氣相色譜儀投入市場後,最初幾年主要是用於易發揮性化學成分的分離和分析。隨著選擇性檢測器的發展和完善以及裂解器,程式公升溫控制器等一系列附加功能部件的問世,使得氣相色譜簡汪法的用途更加廣泛。

尤其是和其他手段的連用,不僅彌補了它本身的缺陷,而且向快速自動化方向發展。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

7樓:網友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筆跡形成時間鑑定屬於司法鑑定中物證鑑定的一種,屬於文書類司法鑑定。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與筆跡鑑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筆跡鑑定是根據書寫者筆跡的特點,如筆順、連筆、轉折、搭配比例等等,來分析判斷書寫者是誰。它依據的是書寫者的書寫動作習慣。

而「筆跡形成時間鑑定」,業內稱為「書寫形成時間鑑定」。它不但可以鑑定出手寫筆跡的產生時間,還能鑑定出列印文書的產生時間。書寫時間鑑定依據的是構巨集歷成文字的有色顏料,比如原子筆油、鋼筆水、印泥、影印墨粉等等。

這些有色顏料在紙張上形成文字以後,隨時間的蔽宴搜推移會發生變化。依據一定的規律,就能分析這種變化經歷了多長的時間,從而推測出筆跡的產生時間。不過,只祥判有在兩段筆跡所用的紙張是同一張紙,有的甚至要求筆油種類一致的情況下,才能比對出兩段筆跡產生的先後順序。

筆跡書寫形成時間鑑定是公認的世界性難題,雖然部分問題已經能夠解決,但精確度不高。由於這項檢驗的高複雜性、高風險性,對於純藍鋼筆、碳素鋼筆、簽字筆、複寫紙等書寫色料字跡的時間檢驗,國內外都在積極研究,但目前尚無公開公佈的準確性研究成果。

書寫形成時間的鑑定分得很細,對各色原子筆、藍黑墨水、簽字筆、碳素墨水、普通雕刻印章、原子印章、複寫紙等鑑定方法各不相同,鑑定成功率、準確度各不一樣。對每一種色料的時間鑑定,各個地方均有所長,甚至所依據的理論都不一樣,更不用說檢驗方法。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

8樓:蝕花墨羽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如下:

筆跡形成時間鑑定技術目前尚未突破。

鑑定機構目前對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採用的是相對鑑定方法。即,由當事人提供檢材上的落款時間、對檢材形成的懷疑時間段前後,使用同種類的筆墨書寫形成的筆跡檔案,作為比對樣本。使用化學試劑等方式比對檢材和樣本的筆跡形成時間是否具有基枯一致性,以此作為判斷依據。

換言之,比對樣本,可能本身就不具備比對的價值。

說到比對樣本,有個細節應當注意,在同一張紙張上的兩段以上不同手寫筆跡,在筆油種類一致的情況下,做出不同筆跡之間的形成時間先後鑑定具有較大可能性,因為樣本與檢材的載體具有一致性。可能有些細心的人會注意到,司法部**上關於文書鑑定業務範圍中,涉及形成時好鋒拿間鑑定的業務範圍有:

實踐中,為了保障當事人享有充分的程式性訴訟權利,大部分審判人員都會受理關於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申請(也有部分法院是直接告知申請人鑑定技術受限而不受理或不移交司鑑處),也存在一些鑑定機構在受理委託之後友搭,直接以技術受限為由退回。最終否鑑定意見,也取決於審判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實踐經驗。

現實中也確有部分審判人員將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筆者認為,以技術尚不完善的鑑定手段做出的鑑定意見,審判人員應當保持謹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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