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如果認定不是工傷的話,那單位給如何賠償?

時間 2025-01-29 22:45:20

1樓:蠶她爸

一、認定不是工傷的話,單位一般只是賠償一部分,不會按照人身保險去賠償,因為不是工作中受的傷。勞動者依然但是可以主張賠償,途徑有: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根據民法典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走提供勞務受傷的賠償法律途徑。

二、工傷賠償專案。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係的認定。

1)、醫療費。

1.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3.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2)、誤工費。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樓:七洛柯

工傷是指勞動者因工作受傷,可以享受相關工傷保險待遇,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期間的各項費用,包括工資,**費等。如果職工的傷害事故不能認定未工傷,單位還有可以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華律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此,如果職工是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受傷了,單位要賠償,不夠等級也賠償。職工不是工傷的,在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可以享受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另外,如果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樓:閒話正說皆文化

只給一些道義上補償就可以了,這種情況沒有多少錢。注意只是道義補償,不是賠償。既然不是工傷,說明單位沒有責任,沒有責任就沒有賠償的義務。

可能多給一點假期,給予一些營養費,表示關心員工,就可以了!

4樓:70牧心

如果職工的傷害不能夠認定成工傷,則單位還可以承擔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賠償權利人可以申請第三人承擔賠償的責任。

5樓:自省

如果不是工傷,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應當找肇事方賠償。

6樓:網友

認定不是工傷的話單位是不會給你任何賠償的,只有找證據證明是工傷才可以要求單位賠償的。

7樓:海闊天空

如果不是工傷的話,那麼單位就可能給你付點醫藥費就可以了,誤工費就沒有了。

8樓:思語新竹

如果你弟弟不是在上班時間受的傷,那單位就不會給你弟弟賠償。現在經過認定你弟弟不屬於工傷的範圍。不會得到任何的賠償。責任需要你弟弟自己來承擔。

9樓:趙英傑聊法律

如果不認定屬於工傷的話,那需要看你受傷的原因,單位有沒有責任?單位沒有責任的話,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

10樓:長密

國家有規定員工在上下班期間出現意外傷害主要是車禍單位應有賠償至於多少按情況去定。

11樓:網友

都已經認定不是工傷了,單位不會給予賠償的,最多弄個病假了。

12樓:薔聞鑲

一般來說,按單位相關規定吧。

被認定不是工傷是否可以提起人身傷害賠償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工傷認定不服 您可以 按如下法條辦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認定為工傷,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你直接提人身損害,因存在勞動關係,法院不會支援。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告單位,僱員損害賠償。

16樓:網友

你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17樓:網友

頭一次骨折,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了麼?如果有最好拿上頭一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不能是自己上班了,自己認為好了就是好了啊。

有工傷認定書用人單位就一定會賠償嗎

18樓:黃誼欣

法律分析:有認定證書老闆應該對工傷員工進行賠償。工傷認定完畢後公司不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有了工傷認定書,勞動仲裁機構都是會支援勞動者的工傷維權請求的,所以仲裁以後也沒有必要專門提起民事訴訟了,只有仲裁機構判決不公的才能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汪衫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梁運。困渣腔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中補足差額。

沒有工傷認定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嗎

19樓:學長普法

沒有 工傷認定 不能得到賠償,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 工傷 預防和職業**,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工傷保帶侍險 費的徵繳按照《 社會保險 費徵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 養老保險 費、基本 醫療保險 費、 失業保險 費的徵繳規定蠢緩吵執行。

根據《 工傷保險哪搜條例 》第62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不算工傷可以向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20樓:清湯芥麥面

不算工傷的也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賠償,要在用人單位對傷稿敬害的造成有過錯的前提之下才能索賠。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侵害職工權利導致傷害,或者因用人單位過錯導致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辯旁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鍵灶慎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申請工傷認定的證據全交上去了,如果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作為證據麼

工傷還沒有認定,受傷性質還沒有從法律上得到確認,工傷保險待遇問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委應不予受理 如果是因為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簽字蓋章不能確認勞動關係的,需要現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二 用人單位...

和自行車撞的骨折是不是不可以進行工傷認定

baby無知的螞蟻 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要看是否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是否屬於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

如果你能幫到我解決的話這輩子我認定你當兄弟!!冤冤相報何時了?繼續躲避還是面對

你們家原來做得也不太對的,特別是你們家裡出頭,把小孩子的事鬧複雜了。找個有名的混混,給些好處,讓他把那個人也叫來,從中作調解,弄些酒菜,話說明,看他還記不記仇,如果要記,看他說要怎麼樣,隨他的便,如果要和,他可以打你一頓出出氣都行,如果他要是非想把你怎麼樣,非要死一個不行,那你也告訴他,並非是你就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