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4樓屋頂平臺造 空中秧田 遭拆了?

時間 2025-02-21 06:55:26

1樓:丫梨說

5月10日晚,一條屋頂平臺種植秧苗的**,火遍了樂山人的微信朋友圈。5月11日上午,通過尋找發現,這片秧苗位於樂山中心城區某小區的一處4樓平臺上。這片秧苗種植面積約20餘平方公尺,綠油油的長勢良好,在鋼筋水泥構築的小區裡,顯得清新而另類。

平臺成秧田,引來了小區物管和樓下住戶的擔憂。為防止平臺漏水等問題,在小區物業的協調下,業主配合拆掉了秧田。

5月10日晚,這片「意境」被更多人欣賞——有人拍下小**,發到朋友圈,很快就火了。於此同時,也引起了小區物業四川嘉恆物業服務公司的注意。

要不是那段小**,我們根本不知道小區裡還有秧田。」據嘉恆物業客服部負責人介紹,劉先生在購買了住房的同時,也購買了屋外的這處平臺。2017年房屋裝修時,劉先生向物業提交裝修方案時,提到了會將該平臺裝飾為花園。

改造為秧田肯定是不行的,這麼多水必定會影響到小區其他住戶。」該負責人說,在劉先生遞交裝修方案時,物業公司就曾提醒劉先生,為防止平臺漏水等問題,不可以修建魚池和假山。裝修期間,物業公司也曾進行巡查,當時並未發現異樣。

裝修完畢後,物業公司便沒有再去檢視。

5月11日上午11時許,在與劉先生溝通過後,物業公司員工與劉先生一起,將秧田進行了拆除。「之前我確實沒想那麼多,只是覺得自己喜歡。」劉先生對此很淡定,「既然不合適,那就拆了嘛。」

說法:平臺歸個人 但不能影響他人。

儘管拆除了秧田,但劉先生的「田園夢」並不會就此停歇。下一步,他計劃重新在該平臺種植一些不需要大量水的莊稼,比如小麥等。

劉先生在樓房平臺種植植物,特別是水稻等莊稼是否合法?樂山市城管局執法支隊副支隊長楊小玲表示,其行為不屬於私自搭建違章建築,因此城管部門不好界定劉先生的行為。

律師認為,樓房屋頂與平臺是兩個概念,屋頂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不可擅自使用,而劉先生使用的平臺,是開發商賣給他的,劉先生擁有並可以使用這個平臺。但在使用過程中,不可對其他業主產生影響,如有影響必須加以改善。

2樓:網友

這個屬於非法的吧。

樓頂平臺的所有權問題

3樓:網友

會支援,為什麼呢?

房屋的公共區域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物權法》規定的),否則房屋就不會出現均攤面積了。如題,由此產生的收益應該歸該樓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該樓業主不要,並且不同意或者要求拆除,那也是必須要執行的。

1、如果你住頂樓,並且漏水,是你自己拿錢維修還是找物業維修?

2、對於這種法律已經規定是公共區域的大中修,物業維修是自己出錢還是動用維修資金利息進行維修?

3、維修後是用所有該樓業主的維修資金的利息進行分攤還是就用你自己一戶進行分攤?(恐怕不用分攤你那點維修資金都不夠付人工費或者買料的)

4、如果不修、不管,漏雨導致房屋整體常年處於被水侵蝕的狀態,出現質量問題或不安全因素了,是你自己受害還是該樓的全體業主共同受害?

5、照你的說法如果你應該自己本人維修而沒修,造成嚴重的事故,比如樓塌了,壓死很多人,是你來負責還是物業來負責?

6、國人怎了?現在的中國人已經脫離了原本的盲目執行和接受了,而是開始維權了,這期間肯定有從不懂到最後的瞭解,如果大家都像美國人那樣為了一美元都出來維權的話,試問還有製造假藥、假酒的嗎?(在美國,你要是賣假貨,你這輩子或者到下輩子都要在牢裡,並且一輩子要承擔高額的賠償,直接給你弄到傾家蕩產,而中國只是根據事情的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比如違章拉沙,處罰5000元,實際上他拉一次沙能掙1萬),如果國人都維權還會出現很多侵佔他人權益的事情發生嗎?

所以,請你不要拿你的無知來給別人進行誤導,你會指點別人犯錯的,但是真的造成嚴重後果了你是不能代替別人受罪的。請謹言!!!

4樓:匿名使用者

樓頂平臺屬於整棟樓住戶的共有部分,個人能私自佔用。可以看一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之類的。

5樓:莫名其少

我就奇怪國人怎麼了?你一樓有什麼權利去幹涉頂樓的住戶。即便平臺是大家的,但如果上面漏水,全是垃圾,請問一樓的住戶,你會出錢修嗎?

回一下樓下的問題;

如果我住頂樓,有問題自然是我來做,看這個房子只有四樓說明是單位的房子,什麼物管的就別說了。現在的人就是懶,什麼都要找物管,好象出了錢就是大爺,垃圾都可以丟在樓道里,反正有物管來收。我已說過,平臺在法律上來說是大家的,但真正去管的人只有頂樓的住戶,你一樓會去管嗎?

如果其他高樓上丟的垃圾在你們頂樓,你一樓會去管嗎?不要動不動就搬法律,人與人之間還是多點理解。現在馬路上倒個老人都沒人去管了,就是因為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被盲目維權弄得越來越遠了。

我房樓上業主正在裝修,不僅拆除部分承重牆還將原地面向下剔除,造成我屋頂1尺長裂縫,該如何妥善解決?

6樓:非班級幹部

鄰居之間 最好別發生矛盾。

你可以和樓上的業主聯絡 商量讓裝修公司修復或賠償在聯絡物業負責 修復監督。

這東西沒個演算法 首先你去樓上地面倒水 看看能不能漏下來。

7樓:張南英

先讓他幫你修好,修好後在倒水在上面 過48個小時沒有漏水,以後就不會出問題,賠償金嘛!鄰里之間也不用鬧的太大,你自己以後裝修也要麻煩別人的,按你們那裡的樓價來計算,多少錢乙個平方算吧!

8樓:馬工

這是不充許這樣施工裝修的。如果造成建築物結構損壞,是要負責的。

樓板剔下10公分?不會吧?那樣樓板基本就報廢了。

砼樓板一共才10到15公分厚,那不是剔漏了?就不是什麼賠償金的事了。那房子還能住?

找相關部門做技術會鑑定再說吧。

由於辦公樓屋頂滲水造成個人房屋牆面裝修損失怎麼維權?

9樓:楓葉今秋紅

這樣的情況在現實中常有發生,如何具體的解決這個問題也是乙個很麻煩的事情。

1,如果確認是由於五層的住戶裝修破壞或是惡意使用而造成的四層屋頂滲水,那麼,按照《物權法》的規定,由五層的物權人(含用益物權人)承擔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責任。

2,如果確認是由於當年的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材料的原因而導致使用多年後的屋頂滲水,則原則上由物業公司動用維修**來承擔維修責任,但是涉及到的物品損失賠償問題物業公司一般是不會承擔的,只能是業主自行承擔了。

上面提到的兩點僅僅是一般情況而言,特殊情況的特殊解決不包括在內。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在不同的地方都不是一樣的呢。。

6樓漏水通過我家5樓的牆壁流到4樓的屋頂造成他家滴水 由誰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法規明確樓頂是公共區域不屬於6樓業主,樓頂漏水通過6樓滲到5樓4樓造成損失的案例不勝列舉,你去找6樓賠償,那麼你想多了,法律不支援你,物業也沒有責任,只有啟動維修**。

12樓:艾加工作室

生活有時是不講理的,你遇到麻煩了。

13樓:網友

我聽你說就是這道理,你把這給他們一看他們自然無語,你就沒麻煩事了。

樓下業主沒有經過我和物業的同意私自在我家樓頂上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我有權利命令他拆除嗎?

14樓:速秀梅紀乙

安裝太陽能還是有法可依的。不論有沒有物業都沒有關係。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如果你們的樓在建築之初就為太陽能安裝提供了便利條件,就是說防水和承重都沒有問題可以安裝太陽能,並且通過了國家的驗收,那麼,你的鄰居就有權利安裝太陽能。

不過,對於老樓,就是沒有為太陽能的利用提供便利條件的,那麼,根據法律規定,你的鄰居要安裝太陽能的話,就得跟你協商,徵得你的同意。

如果他能證明安裝太陽能不會給你造成不便,不過損害你的合法權益,那麼在你同意的情況下,他可以安裝。

但是,如果他安裝太陽能,對你造成了損害,你不但可以請求其拆除,並且可以請求其賠償你的損失。

如果你們小區有管委會,你可以通過管委會協調、仲裁。再高一級的主管部門就是所在區的房地產管理局,再高的就是市級的。不然還可以通過訴訟到法院解決。

給你看個案例吧。[案例]

市民李先生住張家村附近某小區2樓,李先生等幾名業主準備在樓頂安裝太陽能熱水器,但頂樓一業主黃某不同意,該業主對物業說:「樓頂是全體業主的,單個業主無權使用,如果你們讓別的業主裝了太陽能,我就去砸了!到時候你們物業也脫不了關係!

此舉導致物業不敢給李先生等人開放去樓頂的通道。李先生諮詢黃某的說法有法律依據嗎?

馬文龍律師解答]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新出臺的司法解釋,業主基於對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無償利用屋頂以及與其專有部分相對應的外牆面等共有部分的,不應認定為侵權。但違反法律、法規、管理規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

根椐以上法律規定,李先生等幾名業主基於對專有部分特定功能的合理需要,無償利用屋頂安裝太陽能,且該行為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管理規約,也沒損害黃某的合法權益,也不應認定為侵犯全體業主的共有權,黃某無權阻止安裝,黃某如果將李先生等人的熱水器砸壞,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承擔刑責。

15樓:諸德文喜棋

你沒有權利命令其拆除,因為屋面是公共面積,誰都可以使用的,如果有的小區規定不能裝太陽能,那也是物業管理。但是如果因裝太陽能地腳螺絲而引起的漏水現象,必須由你樓下業主本人負責。

為什麼很多樓在樓頂搞了個水池?

16樓:鈐山鎮

樓頂建水池一般是用於:生活儲備水或者消防儲備水。

1、屋頂水池具有調蓄節能功能。屋頂水池通常在夜間用水低谷利用管網餘壓補充蓄水,在用水高峰管網壓力下降時出水,解決了三層以上居民用水高峰時的用水問題,緩解了管網供水能力不足的狀況。

2、有利於水廠的執行管理。屋頂水池的調蓄功能降低了水廠供水的時變化係數,方便了水廠管理和供水幫浦房排程,減少了水廠清水池調蓄容量,節省了投資。

3、提高了供水安全性。水廠和管網的施工、維修會導致區域性區域暫時停水,屋頂水池的調節能力可以降低受影響的程度。

4、可以有利於排放給水管道內的空氣,減少管道內水體的波動。

5、在**、戰爭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時,區域性水箱可以維持居民生活用水。

屋頂水池:是給水系統中分佈在居民住宅樓頂的一種調蓄構築物,為三層以上的使用者供水。在以往城市水廠生產能力不足、管網供水能力差、城市水壓普遍偏低的情況下,設定屋頂水箱是解決供水矛盾簡單實用而且行之有效的措施。

17樓:斌賓有理

樓頂水池有以下用途:

1、生活用水儲存功能:在一些自來水**不足的小城市或城市邊沿地區,經常會出現在用水高峰期水壓不足的情況。因此,就在建築頂層建了蓄水池,儲存一定量的生活用水,保證在水壓不足時有水可用。

2、消防用水儲存功能:對某些有特殊防火功能的建築物,消防部門會要求業主在樓頂建造消防池,儲存一定量的消防用水,加強其消防自救能力。

3、私房自行放置儲水罐:很多小城市裡允許私人建房,且小城的自來水**普遍不足,或**較貴,因此很多住戶自行打井,用水幫浦把井水輸送到樓頂儲水罐裡,給自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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