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產無法轉名過戶的問題,求解

時間 2025-03-05 03:45:19

1樓:網友

你好,請問土地使用證是集體的嗎?如果是的話就無法轉讓的,因為集體使用土地證是不可以轉讓或抵押的,你說的補交地價是什麼意思?土地出讓金嗎?

如果土地是集體的就不能出讓的,不能轉讓的,要是收了你的出讓金你應該去問回來的,這是不合法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話是不能交易的,除非是同村同組的親戚才可以!

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話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先辦理房產跟土地分開評估,然後去納稅,先把房產過戶,再過戶土地使用證!

我在房管部門工作的,希望以上對你有用!

2樓:網友

這個現在比較麻煩了,這是以前遺留的問題,現在過戶管理的比較嚴,我建議你去找一下房管局的相關工作人員,現在集資房是不能交易的,你去問下他們看有沒有其他的辦法。

3樓:

你好!如果是「集體」或「集資」房產,原則上是辦不出個人名義房地產證。建議去查下土地使用性質,如果可以補得到地價就可以交易。

再則:可以去法院申訴,法院出具判決書,可以再交稅補發房產證。

原房主有房產證+過戶到我名下過戶不了什麼原因

4樓:

摘要。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這個問題哦~<>

原房主有房產證,過戶到我名下過戶不了原因導致過戶失敗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情況:1.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2.

未解除抵押的房產;3.業主離婚未辦理析產登記的房產;4.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產;5.

偽造房屋產權人的委託書進行**的房屋;6.賣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7.拖欠相關稅費的房產;8.

未上市的「央產房」;9.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集資房;10.業主si亡,未完成繼承手續的房產;11.

房屋擁有共有產權人,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的房產;12.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原房主有房產證+過戶到我名下過戶不了什麼原因。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這個問題哦~<>

原房主有房產證,過戶到我名下過戶不了原因導致過戶失敗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情況:1.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2.

未解除抵押的房產;3.業主離婚未辦理析產登記的房產;4.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產;5.

偽造房屋產權人的委託書進行**的房屋;6.賣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7.拖欠相關稅費的房產;8.

未上市的「央產房」;9.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集資房;10.業主si亡,未完成繼承手續的房產;11.

房屋擁有共有產權人,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的房產;12.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我覺得47有可能。

到房產局說缺土地證。

要先查明原因。

土地證原房主沒有。

是不是開發商那裡。

聽別人說開發商的問題。

房產局說得提供土地使用權。

不是,土地使用證多是開發商辦理的;開發商辦理的順序是先辦理好土地證總證、也叫大證,之後根據購房者房屋所佔面積的大小準備好辦理小證的材料遞交土管部門,土管部門受理審批後出具各購房者小土地證;購房者個人比較省心。

土地使用權在業主取得產權之前歸開發商,業主從開發商處繼受取得後歸業主。業主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開發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權需要進行分割到戶,業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同時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房產過戶更名問題?

5樓:安家優拍

只能按照過戶手續辦理;帶上直系親屬關係證明,稅費可以打七折。

6樓:人意何如我心

當然要過戶,新增名字也要辦手續。否則國家從**收稅?國家關心的不是你們家誰繼承,而是收稅!親孃老子留個子女的遺產,一樣要收稅!

至於戶口問題,跟房產證無關。比如我有兩套房,但我不可能同時有兩處戶口。

7樓:微胖界的房地產經紀人

你提的問題可以分解為三個問題。

第乙個,房本加名的問題:房本上可以隨便加名去名更名的只有夫妻之間。如果你是未成年,你的名字是可以加上房本的,不用過戶。

如果你已經成年了,只能通過過戶或者贈與獲得部分或者全部份額。

第二個,成為戶主的問題。戶主是戶籍關係的體現,與房產證無關。比方說你和你父母在乙個戶口本上,你父親是戶主。等你戶口跟父母分離開來,你或你愛人就是戶主。

第三個,繼承權的問題。只要這套房子房本上有你父母的名字,你妹妹就有繼承權。你和你妹妹是你爸媽這套房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房產更名過戶問題

8樓:網友

你的假設不能成立,因為原房屋所有權人已經不在,無法對該房屋行使權力,必須由繼承人整合後代為行使權力。故,最好的辦法是,你父親也放棄繼承權,由你奶奶乙個人繼承該房產,辦理以你奶奶名義的房產證後,由你奶奶贈予給你,這樣最妥當。

需要的資料,繼承公證書,贈予公證書,你奶奶和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不過你奶奶名義的房產證出來以後方可過戶給你。

9樓:藍石頭

按贈與過戶應該比較省錢。

繼承文書只能過戶到你父親名下,在過戶到你父親名下前,你父親無權處置房產的,所以估計要過戶2次,先根據繼承文書和你奶奶的贈與過戶到你父親名下,你父親再贈予給你。按買賣來算要交土地增值稅,很高的。

10樓:山清水秀

按房屋買賣交易,可直接一次完成過戶給你 ,贈與過戶也有不利的一面 ,現在雖然省點錢 ,可是 下次如果需要轉賣時 ,稅率為百分之20 , 如果辦理買賣交易 ,一定是要過戶 ,不要用公證書的形式操作 ,純屬瞎胡鬧 ,公證書不能替代房產證 。

11樓:吳江宜居房產

有乙個辦法是不用交多少稅的不過很麻煩的。你要變更幾次產權人的。就是先將產權變更到你父親和你奶奶名下,再將產權變更到你父親乙個人名下,再將產權變更到你名下,全部是贈予。

你要是買賣的話要交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因為贈予一般是父子,夫妻之間才可以的,所以不能直接變更到你名下,只能先變更到你父親名下,再變更給你。具體你要問當地房產交易部門的。

乙個房產更名過戶的問題

12樓:白鬍楊守望

如你的說法,他的產權證還沒有下來,那就當然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了。現在如果你想要保證在將來能夠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你可以與對方簽訂乙份合同,給對方交付一定的定金,約定對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即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並在合同中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寫多一些,要能夠起到約束對方的作用。在15到20w之間就是合理的。

13樓:黑帽哥

只要過了戶,這房子就屬於你了,自然與遺產繼承無關。

至於手續流程,你最好去當地房管局問一下,財政局、稅務局都跑跑看,各地不一。

一般來說要交契稅、印花稅、過戶費等。

契稅一般為交易額的百分之。

過戶費是每平方公尺6元。

14樓:安置房那點事

像這樣房產證還沒下來的情況,是不能辦理過戶的。

你想買下來後過戶給自己,必須在他產權證下來之後。

但是如果你想在產權證下來之前更名只有一種方法:改底單。

底單是我們行業內的說法,實際上就是他和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你可以讓他配合你去開發商那把你要的房子的購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就行。

當然開發商是沒有義務給你改的,所以這裡的花費是需要你和他去協商了。

特別注意一點,沒有產權證的情況下,你和他簽訂買賣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這個你一定要慎重。

可以將房子要回嗎? 房產已經過戶,而且產權人已經變更了。 原產權人一家戶口仍在此房屋中

15樓:柴朗

依你所講,房屋早已經過戶,說明房產交易中心對交易雙方提供的材料是認可的,如果弟弟想將房子要回,首先他就要到房管局或法院申請將原房產證收回作廢,而這一程式並不是那麼簡單,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責任。 弟弟恐怕不能以過戶材料沒有他老婆簽名為理由申訴成功!

16樓:網友

也就是說現在姐姐是該房的產權人對嗎。

房子是肯定不能要回的。

1產權人 已經變更。

2當時弟弟的媳婦沒有簽字也是弟弟在沒有徵得配偶同意的情況下**的該房屋 如果追究責任的話也是弟弟的責任。

3如對方說講 買賣合同無效 那麼在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下 房地局給予過戶 是不是在間接說房地局過戶行為是違法的呢。

賣出的房子 又想要回 簡直是無賴行為 建議不予理睬 應儘快講弟弟一家清出該房。

17樓:李家源

為了利益,至親也可以變成仇人。

房產過戶收費的問題

建議儲存著別賣了,等過上個1000年就是世界文化遺產了,那時你就偷著樂吧 以上回答是同值班的姐姐回答的 我的回答是 把這個房子賣了,拿著錢好吃好喝遊山玩水享受人生,人這輩子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最終還得迴歸文具盒大小的地方去你說是不 國家的標準是大概如下 契稅3 個稅1.5 營業稅5.55 還有過戶手...

關於房產過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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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產證過戶的問題和國土證過戶的問題

不過戶可以 但有風險,若突然間原屋主短時間掛失證件 再賣就會有問題拉 這失極端情況 原糧食局單位的福利分房 應該不會的 契稅不是1.5嗎 買賣房屋 稅費不少的 若你要包原房主的稅費 差不多有10 的 村子的內部情況很複雜的 可以繼承的 如果你爺爺說給的話 不然的話就按法定順序繼承 爺爺在的話 最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