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廠上班離職要提前幾天?

時間 2025-04-04 19:15:13

1樓:坐看潮起花落去

一般企業在試用期內7天提離職,如果超過了試用期,就要乙個月才能提離職。具體時間還要看你當時所簽訂的勞動合同。

和原有企業的協商結果。

2樓:最愛哆啦a夢

一般在工廠上班也都是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申請的,可以去諮詢下人事部,每個工廠的時間的不太一樣的,有的需要提前三個月,有的乙個星期,這樣看你所在工廠的要求了。

3樓:量舟沙界

在工廠上班離職。需要提前跟領導打招呼的。這個事情每個工廠都是不一樣的。具體得看你們的工廠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提前一週,你就提前一週說就好了。按照規定來。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離職屬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履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並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

期滿後,無論工廠同意與否,與工廠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

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5樓:紅喜喜

一般都是提前乙個月,不過會根據工廠的情況,如果工廠這時候不需要人,也會當天就會批准,如果工廠現在缺人,估計會推遲很久。

6樓:懶羊羊

最多提前乙個月,這是統一規定的,除非是特別職位,可以按照工廠的規定來,不過具體日期是和工廠協商的。

7樓:網友

一般工廠都是要提前乙個月,因為廠裡要安排,好方便操作。

8樓:帳號已登出

試用期內要提前一週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後簽訂了勞動合同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

9樓:樂運凱

想辭職的人,必須提前乙個月寫出辭職信,把辭職信交單位人事部門,等待批准。

關於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多少天

10樓:有點意思si兒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11樓:法妞問答**諮詢

辭職需要提前,但分情況如下。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2樓:網友

根據具體情形確定。

若採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如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等)之情形,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上述兩種方式無法解決,則需提前三十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要儲存遞交的相關證據,可以採取郵寄遞交或者錄音錄影等方式儲存證據。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樓:

不管企業在合同或者協議中約定與勞動合同法有衝突的條款,都屬於無效條款。你可以提前30天申請離職,30天后可依法離職。

這裡你有注意乙個技巧問題,在提交書面離職申請的時候,你需要讓接收離職申請的負責人寫收到申請的回函給你,不然你無法證明你提交離職申請的時間。既然企業敢違法制定規章制度,那麼你可以這樣做,表面答應企業提前3個月離職的要求,提交離職申請的時候一定要讓接收申請的人寫回函,回函日期就是你提交申請的日期,那麼只要回函拿到手,你在乙個月後就可以依法離職,不用理會提前3個月離職的規定了,回函在手裡就是證據,企業想耍賴或者不給工資,是絕對沒有機會的。

14樓:益倩倩

如果勞動合同或是制度沒有明文規定的,提前30天就可以了。

15樓:網友

任何職務,全部是30天!

任何。

臨時工在廠裡面想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16樓:三青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提交書面的辭職申請書後,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批准辭職,在此期間,職工應當照常工作,否則,按照曠工處理。

如果單位在乙個月內不批准辭職,職工可以通過「一裁兩審」的勞動仲裁和訴訟的途徑解決。首先,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向當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而,可以說,臨時工在廠裡面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

在工廠辭職需要多久?

17樓:荔菲夢月

哈哈,現在招不到人,肯定要押人了。。如果真的想辭還是能的,多提幾次。當初鬧非典時我都能在非常時期辭職。如果看到你去意已決一定會放人的。

18樓:華

按照合同法的話正常流程是乙個月就可以了。

試用期的話乙個星期內就可以辭職了。

在電子廠工作辭職一般提前多少天?

19樓:赫蕤戲懷思

200元,一般乙個月拿3000出頭。4元來算。這個水平是我們這裡的平均水平我們蘇州吳江汾湖開發區這裡的電子廠現在工資標準是這樣的。

20樓:釣魚佬老頭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單位批准,到時即可走人,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1樓:和死人交往

正規勞動法。提前30天,在哪都適用。

工廠辭職需要提前多少天?

22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說,到期後即可以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23樓:有心隨錄

一般辭工要提前乙個一月 ,你籤合同一年,你這樣等於急辭工,如果你運氣好,碰到好老闆,一分都不會扣你,一般急辭工,有的會扣你百分之五十,一般情況有的不會扣太多,現在問題,你要辭到工。

在廠裡上班想辭職必須要提前三十天嗎

24樓:知道

辭職一定要提前30天嗎。

25樓:灼華

我第一次廠裡上班,做了乙個月不想做了,第二個月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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