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1報刊**,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2、製作錄音製品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3、電臺或電視臺**。
廣播電臺、電視臺**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4、編寫出版教科書,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宣告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手腔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5、製作課件並通過網路釋出為通過資訊網路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或者國家教育鉛薯好規劃,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其已經發表作品的片斷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製作課件,由製作課件或者依法取得課件的遠端教育機構通過資訊網路向註冊學生提供,但應當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 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槐鉛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 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具體辦法由***規定。
2樓:可愛犯
對已發表的作品,無須著作權人許可但支付報酬。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作者宣告不許除外;2、報刊互相**、刊登文摘資料,作者宣告不許除外;3、錄音製作返歲者使用他人合法錄音製品,作者宣告不許除外;4、廣播電臺、電視臺播首敬放已發表作品、已出版錄音製品。 檢視原帖》者世慎》
3樓:無限出品
對已發表的作品,無須著作權人許可但支付報酬。1、為實施九攜友洞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作者宣告不許除外;2、報刊互相**、刊登文摘資料,作者宣告不許除外;3、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合法錄音製品,作者宣告不許除外;4、廣播電臺、辯枯電視臺**已發表作品、告悔已出版錄音製品。
著作權有哪些法定許可的情形
4樓:王煥坤
1、報刊**,作品發表後,除作權人宣告不得**、摘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摘要、資料發表,但應當按照規定向作權人支付報酬;
2、錄音製作人使用他人合法錄製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作權人宣告不得使用的,不得使用;
4、編制出版教科書,為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計劃而編制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宣告不允許使用外,未經作權人許可,可以在教科書中彙編出版的作品片段或短文字作品、**作品或單幅藝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5、製作課件並通過網路釋出為通過資訊網路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或國家教育計劃,未經作權人許可,可以使用已發表作品的片段或短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藝術作品、攝影作品製作課件,製作課件或者依法取得課件的遠端教育機構應當通過資訊網路向註冊學生提供,但應當向作權人支付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十三條 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四條 錄音錄影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影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許可人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影製品,應當同時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被許可人出租錄音錄影製品,還應當取得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
著作權法定許可的情形有哪些
5樓:程相慧
法律分析:(一)教科書的法定許可。
二)報刊**的法定許可。
三)製作錄音製品的法定許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八條 自然人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配明世人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二)報社、期刊社、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工作人員創作的職務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槐帆。
著作權法定許可的情形有哪些
6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著作權法定許可的情形: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3、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宣告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2)作品在報刊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3)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四條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合作作者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許可他人專有使用、出質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第十六條 使用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彙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出版、演出和製作錄音錄影製品,應當取得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使用有那些
但是也存在著這一部分的作者,她並不會賣掉自己作品的版權,而是將作品授權給電視劇集製作方使用。這種我們通常稱之為著作權許可使用。著作權許可使用的定義是什麼?著作權許可使用是指著作權人在保留其著作權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許他人在一定的條件下行使其著作權。所謂 一定的條件 除了指使用費以外,還包括對使用方式 時...
著作權法中法定許可有哪幾種情況規定?
1報刊 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 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 或者作為文摘 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2 製作錄音製品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 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 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3 電臺或電視臺 廣播...
什麼是著作權主體,著作權的主體包括什麼,它的概念和內容有包含
法律快車 亦稱著作權人,即依法對文學 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一定條件下,國家也可能成為著作權主體。著作權主體的分類 1 原始主體與繼受主體。劃分依據是著作權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體 指在作品完成後,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礎性權利的前提下對作品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