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中法定許可有哪幾種情況規定?

時間 2022-12-18 10:55:03

1樓:華律網

1報刊**,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2、製作錄音製品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3、電臺或電視臺**。

廣播電臺、電視臺**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4、編寫出版教科書,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宣告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5、製作課件並通過網路釋出為通過資訊網路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或者國家教育規劃,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其已經發表作品的片斷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製作課件,由製作課件或者依法取得課件的遠端教育機構通過資訊網路向註冊學生提供,但應當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 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 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具體辦法由***規定。

2樓:南霸天

法定許可,指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不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同意而使用其已發表的作品。是對著作權的一種限制。根據法定許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時,應當按照規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並應當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出處。

"法定許可"有以下幾種情況:

(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宣告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2)作品在報刊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

(3)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3樓:累代

【找法網著作權法法定許可】法定許可有以下幾種情況: (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宣告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2)作品在報刊刊登後,除著作權人宣告不得**、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 (3)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宣告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4)廣播電臺、電視臺**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5)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著作權法定許可的幾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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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 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比如作者死前寫了遺贈協議和遺囑 約定甲乙共同在其死後享有著作權 但是太極端了 但是多人共享著作權很正常啊 比如作者死後 有多名兒女繼承著作權 在這種共有著作權的情況下 一方無正當理由不願意發表的 另一方也可以發表作品 理論上 除了轉讓權之外的著作權 都可以在對方無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