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靳龍
根據抗震規範6.4.7條和高規7.
2.16的要求,對於抗震牆約束邊緣構件,陰影部分(抗震規範圖6.4.
7)必須採用箍筋,陰影範圍之外可以採用箍筋或拉筋,但約束邊緣構件的邊界處應為箍筋。
目前在抗震牆水平釋出鋼筋是否計入約束邊緣構件的體積配箍率的問題上,有許多不同的觀點。pkpm系列的軟體好像是計入的,但我覺得水平筋的錨固一定要做好,端頭最好是l形帶彎鉤(鉤住對面的縱向鋼筋)或u形才比較可靠
根據目前規範給出的圖示,只規定了陰影區使用箍筋,而沒有說可以採用拉筋,即將拉筋計入箍筋體積配箍率。但是有不少設計者是將拉筋計入體積配箍率的,其理由是類同複合箍筋,而且暗柱的箍筋不是以抗剪為目標的。這樣做,在鋼筋用量上會有一定的節約。
一般高層建築的牆柱箍筋配到d12@100比較常見,當然啦,是新規範以後,基本可以滿足體積配箍率的要求,所以約束構件其中的拉筋按構造配置也可以。但某些情況下,比如想用一級鋼筋作箍筋時,就可能單靠封閉箍筋難以滿足了。
水平鋼筋是否能計入箍筋體積配箍率,爭論不斷。我想這和規範沒有作好相關的技術解釋有直接關係,或者更進一步說規範應對此負責。因為規範本身就沒有明確說明剪力牆設定牆柱的作用??
不是說從來沒說過,而是對現在這樣的配置方法沒有予以說明,因為類似取lc=0.2hw的方式接近於深樑的配筋方式了,給實際設計和施工都帶來了一定的麻煩。我個人建議不要計入水平筋作用,因為水平筋端部在暗柱內的錨固未必能夠做好,特別是端部彎折的水平段,有些施工單位連10d都做不到,更甭說新平法要求的15d了。
至於說對非陰影部分的配筋應該怎樣表達?這就和各設計單位具體做法有關了。例如我們以前是畫出非陰影區配筋的,但是工作量浩大,一般是將非陰影區的配筋也做成箍筋,套住陰影區內第二排縱筋,根據情況其間距取為同陰影區箍筋或兩倍,但是不得大於構造邊緣構件的最低要求,這是很容易忽視的問題。
後來採納了審查中心和其他一些單位的做法,並加以改進,只畫出非陰影區的尺寸,而不畫鋼筋,由施工單位根據平法03g101-1或抗震詳圖03g329-1計算,採用箍筋或拉筋均可。
但是暗柱內箍筋應注意的是,當暗柱長度即為牆肢長度時(小牆肢或轉角處較短的翼緣肢),其箍筋即承擔抗剪任務,該箍筋配置應符合抗剪要求。
2樓:荒井街市
根據抗震規範6.4.7條和高規7.
2.16的要求,對於抗震牆約束邊緣構件,陰影部分(抗震規範圖6.4.
7)必須採用箍筋,陰影範圍之外可以採用箍筋或拉筋。「邊緣構件」位於剪力牆牆肢的兩端。在水平**力到來的時候,「邊緣構件」(比起中間的牆身來說)是首當其衝抵抗水平**力的。
約束邊緣構件陰影區使用範圍:
當「高抗震等級」時,採用約束邊緣構件;當「低抗震等級」時,採用構造邊緣構件。何時採用約束構件何採用構造構件,這跟結構抗震等級、構件所處的高度位置有關係,具體詳《高規》和《抗規》中的條文規定。
具體到某工程的設計,哪個構件為「約束邊緣構件」,哪個構件為「構造邊緣構件」,應該由設計院(設計師)來決定,設計師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人為的提高約束區範圍,但是不能低於國家規範的要求!
約束邊緣構件什麼意思?
3樓:
高層混凝土結構房屋中,因水平作用力佔了很重要的位置,『高規』jgj3-2010規定了房屋底部應設定2~3層加強層,並且在轉換層的上、下層也應設定加強層。在加強層的剪力牆的構造邊緣構件構件(端柱、暗柱、翼柱、轉角柱)應做成約束的邊緣構件。其沿牆肢方向的長度、縱筋配筋率、配箍特徵值等的規定見gb50011-2010《建築抗震設計規範》『抗震牆結構的抗震構造措施』一節。
剪力牆附加筋長度如何計算,剪力牆邊緣構件的附加箍筋怎麼設定
閃亮登場 如果是一級鋼的話,圓圈內的彎鉤要做成180 的彎鉤,該彎鉤軟體自動計算的 如果是二級或 鋼,則不需要做彎鉤的。該加強筋在其它鋼筋裡輸入。圈圈表示鋼筋截斷符號,說明鋼筋長度就到此為止 不含彎鉤 所以,根不不用計算彎鉤長度。再者,你看到彎鉤的角度灰常刁鑽,和拉筋的彎鉤有實質性的區別,所以以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