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難斷家務事,離婚糾紛法院應該怎麼判

時間 2022-02-17 22:10:14

1樓:病假微

關於離婚案件的審理就是以下三點:

第一,是否判決雙方離婚。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第二,共同財產的歸屬。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樓:張偉傑律師

法院根據婚姻法、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的解釋

一、二、三,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意見等規定處理案件。

3樓:天津六月雪

怎麼判決只有法官說了算。

清官難斷家務事,懂法律的來拿分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以下是我對此事的判斷。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 第七條 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

在您給出的案例中,男女雙方並沒有取得結婚證,因此不存在法定夫妻關係。在沒有法定結婚證的情況下將不存在所謂「事實婚姻」的概念。

而一旦確定男女雙方不存在法定夫妻關係,男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來「搶走」小芳。此外,打傷小芳哥哥的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並且沒有尊重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很明顯,當地**可能存在和男方潛在的利益關聯,並且考慮到小芳目前還處於男方控制的情況下,建議您立即向公安局報案並明確向男方宣告您保留訴訟的權利。不過如果真的提起訴訟的話可能時間相對較長對小芳人身安全不利,建議您立即向公安局報案。

訴訟一般視衝突實施地點而定,即如果衝突發生在河北省內,應向河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清官難斷家務事(辯論賽)

5樓:匿名使用者

給正方的建議:一,必須強調家務事的複雜性和瑣碎性。二,家務事具有隱私性和不為外人道德特點。

三,家務事要清官來斷會影響**的政務處理和家庭關係。四,注意對方從現代社會是契約社會的角度來攻擊,現代法律越來越健全,對家務事也有了諸多規定。所以要有所準備。

6樓:匿名使用者

正方:難斷。為何難斷?

小錯不斷大錯不犯,清官管大事。床頭打罵床尾和,我喜歡打情罵俏,不用你清官斷。反方:

好斷。為何好斷?犯大錯了自然好斷,無情無義死有餘辜。

反目成仇自然需要斷出對錯。

清官難斷家務事可以怎樣理解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僅僅是清官,很多男人都很糾結於此。因為媳婦和婆婆之間的關係按照正常的眼光都比較那個,但也不乏善良的婆婆與孝順的媳婦。如果家務事煩人,可能就在此。

在家庭中,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在於你和我是怎麼想的,能不能想到一塊去,以及能不能求同存異。主要因為婆婆和媳婦都是女人,而女人想來思想是十分縝密的,誰都不服輸。另外,長輩想在幼輩身上找到做大人的感覺,而孩子則想找到長大和自己做主的感覺,所以矛盾就產生了。

當然,還有其他的家庭矛盾,再厲害的男人也很難判清誰對誰錯,誰都不想得罪,所以有「清官難斷家務事」一說。

8樓:fx飛揚心情

成語解釋  家庭中的事情繁瑣複雜,清官也無法判明是非。

9樓:真相的正反面

證明家庭矛盾,多樣化,複雜化,捉摸不定化。自

10樓:匿名使用者

家務事是長年累月積聚而成,有時吵架到最後,把多年前的事都能拿出來。誰對誰錯以分不清,在說跟本就沒有大事,既不屬刑事,又不屬民事,你讓清官怎麼斷

1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矛盾難以權衡、難以公正、難以解決。千古都是如此。

12樓:匿名使用者

家事無理,既然無理可講,那又如何斷案呢?

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10

13樓:風待葬2號

你好,關於你的疑問,

答案是很顯然的,因為人性,或者說清官是人,家人也是人,社會成員也是人。

正因為都是人,哪怕再清廉的**,也難以始終堅守清廉的本心。

首先,弄清這句話的出處,這句話出自明 馮夢龍的《喻世明言》,所以,要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理解。

其次,正如開頭所說,清官是人,就難以避免人的本性,比如唯親是舉,通俗點,就是偏袒家人親人,會受到禮教倫理的束縛,不由自主的或者說不自覺的在古禮的裹挾下為更親密的人開脫。

再者,家人親人也可能反過來利用禮,對清官進行道德綁架,阻礙正常公正的裁斷。

最後,就是社會的不信任。哪怕清官夠清,能斷家務事,別人也不會完全相信清官是完全公正無私的,甚至會產生其他下作的想法。這也是某種程度上的「難斷」……

1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凡事清官的話他們的為人正直,厚道,還有做事的方法都在講究公正的態度,處事不圓滑多少有關係,等等所以清官難斷家務事。

15樓:謝立成

這是一個很歷史性的一個話題,其實大部分的清官一般是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只是在大多時候他都是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解決這個問題的,也就有了現在的說法

16樓:璀璨的獨角獸

家務事更多的是情,不是理。很多事情夾雜更多的,付出更多的是感情,而不是道理,感情呢,又是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所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17樓:

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事情,你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這樣的話對別人很不公平,同時你擾亂了人家的思路,使得人家寫的很沒有分寸,所以說各自管各自的領導。

18樓:風輕雲淡步步明朗

清官只以法律標準判是否違法。家務事沒有對錯標準,只有情理之說,都是親人,不能有對錯之爭,而應該是情理之讓,才和睦共處。

19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每個家庭的事情不一樣!大部分家務事都是從清理上出發!和法律不符!這就導致清官難斷家務事了!

20樓:劉晏樂

這件事情就是說每個家也有說不情的事情,所以說家廷中的每個人都不同,不一樣,

21樓:在法海寺自駕的白頭鷂

因為每個人家庭的生活方式不一樣,零零碎碎的東西太多,各有各的說法,道理都有,所以外人說不清盼不明。

22樓:天上天下人在中

家庭日常瑣事有那麼較真的意義嗎?

家人之間用情感來維繫,大多事後會互相理解、原諒。所以費力不討好的事不做。

23樓:

因為那是別人家裡的事情,家裡的事情很多時候外人是沒有辦法評判對錯的!對社會道德是錯了,在家裡反而是對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25樓:寂寞時看天

因為家務事太麻煩太亂誰也斷不清

26樓:冬夏

首先家務事很少有很明顯的對與錯。其次家務事有什麼感情在裡面,無法很客觀的判斷。第三,作為外人不可能真正瞭解別人家的家務事。

所以,即便是清官,也很難斷家務事的。

有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律不宜過多幹預婚姻家庭...談談你對婚姻立法的看法

2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處理社會事務中較大的事情的。婚姻立法是處理婚姻家庭中較重大的事情的。「清官難斷家務事」是指家庭的常見事情一般事情。這二者所指區域不同,二者並不矛盾。

28樓:

婚姻法的用處其實很大。

29樓:莫名其妙

法律一般不主動干預婚姻家庭,只是有人起訴到法院時,法律才會干預。即不告不理原則。

清官難斷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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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難斷家務事可以怎樣理解

不僅僅是清官,很多男人都很糾結於此。因為媳婦和婆婆之間的關係按照正常的眼光都比較那個,但也不乏善良的婆婆與孝順的媳婦。如果家務事煩人,可能就在此。在家庭中,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在於你和我是怎麼想的,能不能想到一塊去,以及能不能求同存異。主要因為婆婆和媳婦都是女人,而女人想來思想是十分縝密的,...

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風待葬2號 你好,關於你的疑問,答案是很顯然的,因為人性,或者說清官是人,家人也是人,社會成員也是人。正因為都是人,哪怕再清廉的 也難以始終堅守清廉的本心。首先,弄清這句話的出處,這句話出自明 馮夢龍的 喻世明言 所以,要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理解。其次,正如開頭所說,清官是人,就難以避免人的本性,比如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