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朋友讓我和他一起還房貸,房子還不寫我的名字 他這樣是不是很自私

時間 2021-09-19 22:54:3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僅是自私的問題,這樣做對你來說很不公平。

因為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婚前共同還貸的錢也不會是你的,以後房子增值的部分也沒有你的份。

舉一個例子來說,首付10萬買了一套價值30萬的房子,20萬元是貸款。

10萬的首付是你男朋友出的。假如你在婚前替他還了2萬元的貸款。其餘的貸款全部在婚後還清,房子已增值到50萬。

如果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會出現以下後果:

1、婚前替他還的2萬元歸他。

2、婚後共同還貸的18萬,各歸一半。即你能拿到9萬。

3、房子增值的20萬歸他。

也就是說這個房子值50萬,你只能拿到9萬。

2樓:揚州老金

如果你這樣做了,婚後在你無法舉證的情況下,該房產就是你男友的婚前財產,根據《婚姻法》婚前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3樓:語言也無法表達

等還夠了~一腳踹你出門口~然後和別的女人結婚去

4樓:慕芳崖

自私,不信任...我如果和女朋友供房,即使不寫她名字,至少也寫上兩人的名字..

5樓:焱狂徒

無所謂吧,是你想多了,他也許都沒把這事當成事。

換個角度思考,是你自私了吧,幹嘛要寫你的?

兩個人既然真愛,別在意這些,現在就把炸彈埋下了。

6樓:幸沛白

你對自己不負責!!

說實話你萬一離了婚

你有什麼!

7樓:未雨綢繆

極度自私,趁早離開!

男朋友付首付買房不加我名字,卻要求我婚後和他一起還房貸,我該怎麼辦?

8樓:九妹

這種男的不值得在一起,離開他吧。

說點難聽的,這個做法就是一種算計。如果是認識你之前他已經買房了,還可以談談如果讓你們還貸,考慮一下是不是賣掉之後你家再加點錢兩個人一起重新買一套啥的。如果是認識你之後才安排的,那就是妥妥的在算計你。

如果男方確實不願意加你名字,那你就只要選擇「裸嫁」了,你婚後的收入,你自己攢著,等房子能加你名了,你再給男方,或者叫你們共家的家,再投入相對應的錢,而且要說好,按結婚時候的房價計算,不管到時候房價是漲是落。

有種東西,叫嫁妝的啊,你孃家給你帶的嫁妝,你完全可以留著自己用啊。另外,還有種東西,叫彩禮的啊,要個十萬八萬彩禮,男方什麼時候給你加名了,什麼時候再退彩禮,之前放在你這邊保管。

婚前房產證上寫誰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婚前屬於個人財產。你既然已經出了錢證上就應該有你的名字。

不寫你的名字還想讓你首付還貸,你男朋友的如意算盤打的真是好啊!你確定他是愛你的嗎?

9樓:

你這男友太不尊重人,也不公平,雖然首付是他交的,但你卻要和他一起還房貸,應該算共同財產雙方署名才對,他如果一意孤行,不改主意,勸你離開他算了。

10樓:納蘭灬邪帝

應該加名字,就算不加名字,從法律上來說,只要婚後一起有還房貸,那麼這部分也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漲價以後財產也是共同分的。從理想來說,可以兩個人共同承擔首付和還房貸

11樓:血獄妖殿

能怎麼辦呢,不加你名字,你叫他以後錢歸你管就行了,不然他沒有把柄在你這裡,就沒有安全保障,以後怕是會甩掉你的了,所以你要想辦法控制他,她的這樣行為已經表明了態度,你處於不利的地位了

12樓:林辰

按近幾年最高法關於處理分割離婚財產的處理辦法:有證據證明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仍歸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你們的為例:

老公家付首付的這部分仍歸你老公所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這部分就是你能們的共同財產。萬一將來分割財產就按比例分割,懂這個意思不?所以寫不寫名字其實也無所謂,該你的也少不了。

當然你也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13樓:杈撳靉猸愭槦鏄

你們不適合在一起,你們互相把錢看的太重,男的怕你們萬一分開,你來分房子,而你覺得房產上沒有你的名字讓你一起還貸,你覺得不合適,兩個人如果沒有意外會走到最後,你們現在就有這個隔閡,以後生活久了隔閡會更大,

14樓:七彩神鷹

堅決不同意。問問他是怎麼想的?這個心眼兒就得過分了。他是想以後你們萬一離婚,你不會得到一分家產。還得給他出力

15樓:

不同意,他耍的什麼心眼,為何不寫名字,這不是不信任你嗎,別結婚,處理好在說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答應就好。你可以跟他商量說,結婚完以後再買房,房產證到時候寫他的或者你的都行。你要是怕,結婚後,你可以跟他商量用你的名義買,房貸一起還。

因為結婚後,買的房或者車,法律上都算是夫妻共有。如果是婚前買的房,萬一到時候離婚什麼的,房子自己沒有份,還悔不當初的一起還房貸,到時候你就知道自己傻了。所以建議商量結婚後再去買房。

我男朋友婚前買了房子,房產證只寫他的名字,婚後可以加我的名字嗎?

17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可以。但婚後為你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必須得到男方同意,且該房產已取得房產證;

2、在房產證上為你加名後,該房產就屬你們夫妻共有財產。

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註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於你們共同共有,雙方各佔一半,你所佔份額相當於男方贈與給你;

3、為配偶加名不麻煩,手續很簡單,帶上原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等,雙方共同到房產中心申請變更登記即可。

需要的費用:登記費及工本費100元左右、權證印花稅5元即可。

擴充套件資料: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由一方單獨出資購買或者是貸款購買的房產。

2023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一時間引起熱議。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於前者,答案很簡單。

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後才進行按揭貸款,並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

有人認為,鑑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範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

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

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

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於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

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18樓:大鬍子說房

1、只要徵得男方同意,婚後是可以加名字的。

2、你男朋友這套房屬於婚前房產,婚後加上自己的名字,屬於夫妻共有房產,相當於男方贈予一般房產份額給你。

3、加名不麻煩,以夫妻名義加名字的,是可以免掉稅費的,只要繳納登記費即可。

19樓:太原有貝殼

婚後想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嗎?可以,需滿足一定條件

20樓:

聯絡你們把這個房子賣掉,然後再換一個大一點的房子,這樣就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可以加名字,加上你的名字之後,就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了。至於費用的問題,要看各地的標準了。西安市婚後加名的收費標準是80元。

22樓:我說你是個大娘們兒

可以加,不過加幹嘛,人家婚前財產,年紀輕輕就想貪來點別人的財產甚至人家爸媽的財產……

23樓:張反修戰士

剛結婚就做離婚的打算,婚姻愛情還值幾個銅錢?如果不是,一個名字就這麼重要?

補名字的確也不怎麼多麻煩,但是就是為將來離婚所用,你讓你的丈夫和他的家人怎麼看待你?

適可而止吧,把精力放在經營婚後生活上吧!只有這樣婚姻才會幸福!

原諒老頭子說話直來直去,毫無遮攔。

24樓:卡莫拉

如果全款的話加名字方便點,如果是按揭的話就麻煩得多。全款的話,加名字前提是要他們同意且隨你一起去辦理。加上你的名字後當然屬於你們共同擁有了,交錢的話是按照房價的百分比收取的,一般都會過萬甚至幾萬。

25樓:

可以,只要他肯,可以夫妻聯名的~馬幣一萬以內

26樓:倪夏侯柳

你好,我婚前買一套房,我男朋友給了四分之一的錢,幫我還完房貸款,之後就跟他打了結婚證,這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男朋友讓你一起還房貸,卻不給你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你會怎麼做?

27樓:好想放假呀

我會先跟他協商,如果他真的不會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應該會選擇分手吧。在結婚以前都這算計了,那結婚以後就不敢想了。夫妻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應該和一家人一樣,而不是分得這麼清楚,這樣是不會幸福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主要還是看你們雙方發展到什麼程度了,如果已經到快結婚了,一起幫忙還房貸也是理所當然的。但是為了以防以後真的沒在一起而產生才財產糾紛,完全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每個月定期的交易憑證等可以證明的檔案)或者雙方寫份婚前協議,用來規避風險。

但是,如果你們雙方只是單純的戀人關係,連雙方父母都還沒見過,談這些就有點過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友真的有這樣的要求,直接拒絕,讓我還房貸可以,你要在房產上加上我的名字,不然一切都免談。

30樓:大路五點一刻

我會堅決不和他一起還房貸,讓我一起還房貸,那麼房產證上就要加我的名字,如果不加的話那麼還房貸這種事情還是你自己幹吧,畢竟是你自己的財產,我想說的是我不加干涉,如果說你不讓我住,我只能和你goodbye。

對於這種小氣的男人,我想說的是能捨當舍,不捨必後悔。

31樓:維持吉祥昌盛

你說的所謂的產證未拿下,這個產證應該是在銀行抵押著的,有的地方,房子有貸款的時候 是不能更改房產證上的名字的,有的城市 只需要去銀行申請更改,獲得批准後,再到房產局改房產證名字,改名字倒在其次,你只要把你有還款是用於這套房子的收據,憑據,證明,保留好就可以了,覺得實在不放心的話,還是諮詢一下貸款銀行,貴地是否可以更改貸款中的產證名字。

32樓:愛笑的lucky老師

這個是否寫你名字決定了你在他心裡的分量,在金錢面前人都是自私的,如果不願意說明這個男人不是那麼的愛你或者不信任你。

男朋友付首付買房,如果房產證上加了我的名字的話,是不是我就必須和男朋友一起還房貸?如果不加我的名字

33樓:月光一族於

你們bai的關係對於房子的

屬性是du有講究的,如zhi果男朋友沒有dao做婚前房子屬性(男專方付首付屬買房)的公證,如果沒有,那麼就意味著雙方共同擁有房產權,當婚姻變故時需要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如果有,那就是房產是男方的,增殖部分屬於共同財產。至於還貸需要兩個人協商,想成為共同財產,那就必須共同還貸。

34樓:大幻想家

如果是沒結婚呢,這個房子應該是婚前財產吧。還是看你自己的情況了,如果想還就還,不想還就不還吧

35樓:吳詩妍好

看辦房貸手續上寫的誰,就是誰還的。

如果寫的人不還,你也不還,那麼法院拍賣。

36樓:微笑著演繹

如果是已經結婚,那麼不管加不加你的名字你都有義務承擔一部分婚後家庭的支出。相反如果版沒有結婚,只是男權女朋友,那麼完全看你個人意願,當然,假如到最後還貸有逾期或者還不上,追究責任也是追究兩個人的。如果是真心在一起,家庭的成長和發展一定是離不開你們任何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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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睡的風風 我覺得應該寫,因為畢竟房貸是你一起還的嘛,你也有份的。 小漁漁 我覺得應該寫上你的名字,因為婚後你和她一起承擔了房貸,所以於情於理都應該寫上! 你看首付多少吧.還房貸部分算是婚後共同財產,其孳息也是如此.至於首付部分,加名字相當於贈與,你想要取得這部分的贈與,可以考慮一下對方及其父母 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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