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自己生的孩子過寄給別人領養,需要通過什麼法律公正呢

時間 2022-01-14 01:45:05

1樓:無限大虐爆全場

要辦理收養手續的。是這樣的,如果沒有收養手續,一方面法律不承認,對於以後的繼承權就有影響了。先說養子,有了手續的養子,和親生父母的繼承權被切斷,只和養父母才有繼承權。

但是如果沒辦手續,就不是這樣了。繼子和繼父母又不一樣,要看有沒實際的撫養關係,有就和繼父母有繼承關係,同時和親生父母也有繼承關係。

2樓:只是找個地方儲存

去派出所戶籍管理處說明一下情況就行了。

過繼孩子給親戚合法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孩子可以過繼給親戚撫養。子女過繼是一種民間說法,又叫立嗣,主要是指沒有兒子的男子,立同族的子侄為傳宗接代之人,法律上可稱之為繼子女或養子女。法律上可稱之為繼子女或養子女。

立嗣的性質並不等同於法律上的收養。收養是指根據法定的條件和程式領養他人子女為自己子女,以設立親子關係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是一種法定的變更民事權利、義務的重要法律行為。收養關係一旦成立,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就終止。

其實,本質上子女的過繼就是一種收養的關係,準確的來說只是一種事實上的收養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七條,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4樓:陽光趙大地

過繼給親戚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對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送養方和收養方雙方自願達成收養協議,孩子自己又願意被收養的,就可以達成收養關係。但是如果是遠房親戚,收養的孩子不能滿14週歲,並且生父母有特殊困難不能撫養子女。

另外收養人不能有子女,單身男性收養女孩子的,雙方年齡需要相差40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四條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六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週歲。第七條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第十條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詢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第十一條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自己無法生育領養別人的孩子,怎麼上戶口

未來法律 您好,私自收養的話,上戶口很難。最好依照法定程式辦理領養手續。如何辦理領養證?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 證明材料 一 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 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 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三 ...

不願意借給別人東西是自私嗎,不想把自己的東西借給別人是自私嗎

優尼 這個要具體來看,如果只是個別東西不願意外借不算自私。如果什麼東西都不願意外借才算自私。 有心人 這就是典型的自私,但不可以厚非的,因為自私是人的本性。誰也不要奇怪的。廣義上來說,人人都有這個私心的。 不願意借給別人東西不能簡單的說自私,因為有時候有的東西比較珍貴,不借給別人也是情有可原的。 來...

如何按自己的意願過一生

每個人從出生到成長,發生的很多事,有的是按照自己意願去做的,有的是家人的安排的,如果是自己想做的,去做成了,內心肯定是高興的,有的事情是自己不想做的,但是迫於環境不得不去做,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做,讓自己不高興,其他人可能滿意的事,那麼對自己來說,又該如何按自己的意願去過一生呢?其實,我覺得按照自己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