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6歲了有個2歲半的女兒,他爸爸長期出軌,風流成性,比我大14歲,但多年來都對我很好,現在包養了

時間 2022-03-03 20:15:05

1樓:小梧桐夏天

這種婚姻用來幹嘛?朋友親戚又不會替你過日子,他們說說就過去了,不痛不癢的,你為什麼要替別人而活

2樓:為你變

幹嘛離婚?大14歲,還不是貪人家錢,有錢給你不就行了,叫他月月給你生活費,帶孩子費

3樓:雨子美夕

女人還是要有自己的事業,靠男人永遠看臉色,靠山倒了你靠誰,只能靠自己

4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痛苦,一輩子很短,不能就這樣將就一輩子了

5樓:來自明堂山明眸皓齒的熱帶魚

帶在身邊都覺得噁心,還是出去找個工作吧,哪怕兩三千也可以養活自己

6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證據,離婚時用的上

7樓:今生只為你守候

在沒有真愛的婚姻裡,最受傷的是女人,女人不要因為孩子而一忍再忍,越忍傷害越大,去吧,尋找你的真愛吧!

8樓:一塊錢坐喜洋洋

關鍵是你沒工作,你要是能掙錢就能養活自己和孩子,到那時就果斷離開他

9樓:天使微露

收集證據,那是你的**,可以分的財產多點

10樓:

這樣的男人不要也吧!!!

11樓:手機使用者

你也找個吧,家就維護得了

12樓:港灣

沒用了,騙的的,離了吧?

13樓:李建成律師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讓對方支付撫養費,分割婚後共同財產,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煩惱,家庭關係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能有這種想法!您應該有孩子了吧 為了這個家庭也要好好的在一起過日子!生活總是這樣不如人意!

婆婆也許沒有那麼好 但他們也沒有義務非得為你們這個家服務什麼 如果婆婆沒有那麼知書達禮你們就要自己努力 不能因為跟婆婆的關係導致你們的小家庭變的不好!你老公可能在一些事情上會偏向你婆婆 我覺得這很正常吧!你也不要生氣 覺得老公總是向著他媽媽 有什麼事情家裡人坐一起好好討論討論!

你們可以以後什麼事情都不用麻煩婆婆,自己做不是很好嗎,也不會在出現矛盾。千萬不要有輕生的念頭 好時光還在後頭呢!希望能幫到你!

累的話就抬頭看看天空!一切總是那麼美好!。

15樓:曾沁苗

家庭關係也很幸福,家庭關係也會突然發生性關係,那麼家庭關係的每一個女生都不適合當媽媽,要為一個成為好媽媽,不能這樣對待自己的親生孩子,那麼她的爸爸死的很早,當場喝酒死亡,而且這位媽媽的女人,居然很年輕,但至少是不夠禮貌的女人,這樣一個女人也不適合當一個母親的人

據我了知,這種家庭關係的情況,我很瞭解它們,因為它門比較是一個噩夢,從噩夢中永遠開始,它們就像回憶時光倒流一樣,就會不停的吵,不停的打架。有時候它們也為了我,不光是為了我,還會不停的發瘋,一樣夾做兔子尾巴就堅持了一個多月,因為它們就像兔子一樣能夠生存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爸這種人是一個極度自私,不懂得尊重別的人,至於你現在處在這樣的環境裡,歸根結底是你媽媽造成的,你媽媽忍一時他得寸進尺,退一步他變本加利……,一切都有因有果,何必苦惱?《陰符經》上早就說過:「福禍無門,唯人自招」。

想離開,又不想離開(因為離開又會失去一些不想失去的),人都趨利避害,可哪有全是利的事兒啊?人煩惱就是因為想要取捨,其實取捨是一體不可分的。

17樓:賴海萍

覺得還是你自己有心結。

13年都過去了,過去的13年,你沒有得到你認為婆婆應該為你付出的東西,但其實一直在折磨你的,不是婆婆,而是你自己內心的「心魔」。如果你沒有「心魔」的折磨,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你會過得很好。

13年都過去了,改變一下自己的想法和對待生活的態度吧。13年過去,婆婆也已經老了,而自己,也已經在逐漸地變得更加成熟,更加強大,那麼,還有什麼必要再指望婆婆呢?如果再過13年,婆婆不會指望你照顧她,你就已經是莫大的幸福了。

而且,如果再過13年,也許,你的小孩已經長大,你完全可以從中體會到生命中的另一種歡樂。那麼,為什麼要想死呢?再者,死並不是解脫,死只逃避而已。

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如果你足夠寬容,建議你要有包容和感恩的心,面對生活,不抱怨,不奢望,憑自己的努力,創造自己美好的生活。

希望我的這席話有助於你走出心理的陰影。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就是雙方都要有付出啊,千萬不能因為自己的付出一定要別人對你感激啊,你們結婚已經13 年了,應該對你老公有所瞭解,不要強求他們按你的想法做,拋開一切煩惱,快樂地生活。

19樓:煙波浩瀚孤舟行

人生是你自己的,你的婆婆與老公與你感情和諧,你得認真活過。不和諧關係緊張,你更得認真生活。想想你的父母,養大你多不容易,你忍心讓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

想想你的孩子,你走了,誰會來用心牽著他(她)的小手,伴著一起走人生的旅程,包容他(她)的一切過錯,護著他(她)免受一些不必要的傷害。。。聰明的女人任意時間自信過活。愚蠢的女人才會為別人尋死覓活,死都不怕了,實在合不來,不可以離婚解決問題嗎?

20樓:迷蟲仔

別這樣,都是因為別人,自己折磨自己多不合算。因為別人就產生了輕生的想法,自己多虧啊,冷靜的想一想,問題出在**,是自己的自己改正,不是自己的自己也沒必要這麼痛苦,現在是什麼社會了,能過在一起就好好過,不行也可以分開過,想開點,家家都有難唸的經,能在一起13年了,還有什麼困難不能一起面對的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你婆婆有什麼應該為你們付出的呢?請注意 是」應該「?

心胸寬廣一點,生活自然美好。。。畢竟,在不久的將來,你也是」婆婆「

22樓:吉祥如意的摩羯

夫妻能走到一起是千年修來的緣份,你是跟孩子和丈夫過日子,又不是跟婆婆過日子,婆婆充其量是你生活中的配角,你才是整個家庭的主角,把家庭關理好方顯你主角的智慧,否則就是不成功,選擇死,更是懦弱的表現,望你三思!!!

23樓:王文鬆

樓主,你這種情況已經過了我們常說的」七年之癢「,婚姻都走過了13年,樓主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人都有老的時候,自古以來,中國的婆媳相處關係都是一個難題,我們做後人的,當忍就忍,畢竟,都是一家人來著。至於說到死,樓主根本就要往這方面想,人生在世,活著不易,本來應該好好享受生活才對,至少自己不會白來到這個世界。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為她應該付出什麼東西,錢嗎?好臉色嗎?你又給她付出了什麼/青春?全嗎?好臉色嗎?我們都不知道,你檔想回家可以,想死不可以,因你沒有讓世人知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25樓:匿名使用者

俗話說「要錢自掙,要兒自生」。你要是嫁個孤兒怎麼辦?不要儘想婆婆該付出給你什麼,你要看看自己付出多少,付出了也不一定有回報,對吧?

覺得婚姻不幸福,也無所謂,誰離了誰不活啊?想死就太極端了。調整心態,不然你嫁誰都不幸福。

26樓:

婆媳關係 是世界上最難搞的關係

但是 也不至於連累到你的老公吧

如果覺得過不下去了 沒必要委屈自己 離了算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一個兒子都不是媽的,所以不存在媽媽把自己兒子給了媳婦這一說。那丈母孃才真真把女兒給了女婿呢。任何把兒子當做自己私有財產妄圖跟媳婦分享的婆婆都是愚蠢的。

28樓:澀澀嶽楊

暈 別這樣啊 有什麼事不能說開了的呢 你好好跟他們談談 跟你老公和婆婆談談 實在不行找個別人調解一下 再不能忍受還能離婚呢 幹嘛想死啊 可別這樣

29樓:匿名使用者

都結婚10多年了,大家都體諒一些。既然婆婆不願意付出自己該付出的也不要去強求了,自己努力一些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的不打何必去強求呢!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也不會有什麼好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我婆婆不會為我們付出她應該付出的東西"你應該想想 你為婆婆付出了什麼 你對你婆婆是一幅什麼樣的臉面 付出是相互的 別人不可能無私為你付出!

怎麼就這麼難相處最煩惱的家庭關係,因

3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是需要經營的,所以會遇到很多煩惱的瑣事。作為家庭的經營者,最初要把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定位好,認識到自己在家庭中所承擔的責任,當搞清楚以上兩點後,就比較容易相處了。在處理家庭瑣事時,要調整心態,不要去看重對與錯,而是事情的結果,尊重長輩的意見,懂得換位思考,在時間允許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家庭活動,或組織家庭活動。

只有融入到集體中,讓大家都瞭解你,那時候就沒有那麼多的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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