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兩年,是那種男到女家的那種,而且有剛出生的女孩,因種種原因導致感情不合,要離婚,男方

時間 2022-05-20 07:20:04

1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男女方需要退還彩禮,都是因為收了彩禮因某種原因結不了婚,只要對方要求都少能要點回來,但是你們自願結婚又不是對方騙婚,況且都2年多了孩子都有了。現在你們家的錢都是共同財產包括了彩禮錢,就不需要提彩禮錢了。如真要離婚,共同協商好財產分配,和子女歸誰撫養就行了。

希望能幫到你

2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比較注重面子 上門女婿更是不好當 女方適當遷就一下吧 站在他的角度看看是否自己有過分的地方 離婚不是唯一的辦法 可憐了孩子 男方固然有錯 但是看到孩子 你忍心嗎 如果一個人太計較經濟方面的東西 那麼即使再取別的女人 或者女的再嫁別的男人 那後果有可能還是走不到一起 能不離是最好的

如果實在要離婚 男方過分了 你可以直接申請到法院辦理 那樣比較公平

3樓:薩布瑞娜

應該是不能 如果是剛過不久還有可能 現在都有孩子了 怎麼還在想要彩禮 你們家就窮成這樣 好意思嗎 何況你是倒插門 人家沒要你退彩禮你還敢要人家給你退彩禮回來 你怎麼想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這還用問嗎?肯定要不回來了。樓主自重吧,俗話說的好: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能要啊,好意思的咯。。

6樓:隨心所欲愛福祥

婚都結了,哪還有什麼彩禮退啊,沒結的話還有可能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問題是彩禮重要還是孩子重要呀!!!

如果你們雙方都把彩禮看得這樣重,肯定過不好的。

趕快分手吧。

男到女家落戶離婚法律,男到女方己15年,有一個孩子14歲,現雙方感情不合要離婚,其它的問題協議達共

8樓:王寶天皇

哎,男女都是天生一對,不要去害人好嗎,還是一起吧。

9樓:心累玻璃心

離婚後不可響受拆遷福利

請問律師,我和一個女子結婚兩年了,就是那種沒有領證的那種婚姻,屬於非法同居,期間到現在有一個五個月

10樓:小小七七七小

雙方對撫養權達成的協議是有效的法律行為,如果女方執意要孩子的撫養權男方通過法院勝訴的機率不大,五個月大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從法院的角度男方有義務支付扶養費)。 望採納

11樓:

您好,首先你們沒有領證,如果確實舉辦了婚禮或婚宴,加上生了小孩,那麼在法院上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首先請三思慎重選擇離婚,對小孩影響很大,如果要選擇離婚,你們的孩子五個月應該還在哺乳期,法院是不支援的,你們雙方簽訂的協議都是有效的,可以作為一個爭議的憑證,如果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就有義務支付撫養費,除了協議規定的之外。

如果你要起訴離婚,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機會不是很大。

撫養費你可以選擇不出或出(因為這是離婚後才涉及的),如果對方起訴,那麼你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

12樓:飛俠

首先你們的分離是不是與沒有結婚證有關係,比方說如果有結婚證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家,每個人都會考慮家庭問題,所以同樣的矛盾不一定能分開。沒有結婚證本身就有不穩定因素,當矛盾大時有可能就要分開而且從心態上和有結婚證不一樣的。問題是現在有了孩子,孩子還小,原則上是由母親帶,現在是她強行帶孩子,作為父親的你肯定是要給撫養費的,同時你有探視孩子的權利。

你的想法是自己帶而且不用她出撫養費,即使協議書達成也不會受法律保護。

13樓:誠哥

首先跟你說的是雖然你們沒有領證,但是有了孩子其實你們已經形成了事實婚姻,所以說你們的婚姻,是合法的。如果你們達成離婚協議當中規定,孩子由你帶走,然後不用他出撫養費,他也同意的話是有效的。夫妻兩人離婚有關於孩子的歸屬問題上,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的那個想法的話,可以起訴到當地的人民法院,由法院來作出判決。

14樓:愛泣血天使

可以打官司 如果可以協議的話可以去公證處,開證明 哪樣就有法律效應了

謝謝望採納

15樓:天天鴻發

兩個人協商並形成書面檔案,法律上有效,如果女方要帶走的說,憑良心給孩子生活費也應該,總之是你的骨肉,打斷骨頭連著筋。

16樓:哎喲喲誰

雖然沒領證,是事實婚姻,照樣有法律效力,不過你們兩個儘量和好,孩子是無故的,確定是的骨肉麼?否則是接夫生子養子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非法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也不是事實婚姻,早在20年前的同居又生了小孩子,可以是事實婚姻。現在的都不是了。

孩子在哺乳期內,一定是由媽媽帶的。

有了孩子你們就不應該只考慮自己了,為了孩子就要想想如何改變自己的態度,俗話說的好,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都有問題。 問題的根本再於,不能包容對方。想想當時怎麼走在一起的。

現在又是什麼原因出問題的。分開很容易,相聚很難。

女人要的是「愛」,不是「理」。

祝你幸福。

18樓:前浩慨

你們屬於非法婚姻,最好私下協議,想要更好的解決方法,就要看你們是因為什麼而不和了

19樓:守護tian使

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分為有證和無證,無證即就是一些地方通過本地區的宗教信仰,地方習俗的方式舉行的婚姻形式,同樣受法律保護。所以第一你們不屬於非法同居;所以孩子你們有義務撫養受法律保護。

她帶孩子你同樣要出撫養費。

20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這麼小,母親帶正常,你出撫養費理所應當,打官司你也贏不了,除非她有吸毒史或生活不能自理。

21樓:怨去願來生

通過法律途徑,會有折中方案。

22樓:

雖然你們沒拿證,你有孩子是事實,你也可以起訴啊!法院看那方經濟條件好,孩子才跟誰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強行帶走可不給

24樓:匿名使用者

小孩3歲飄屬於哺乳期,必須由孩子媽媽帶

25樓:

你知道麼。孩子小需要母親你打不過的

26樓:手機使用者

孩子跟著媽媽會好些,但是儘量是和爸媽一起生活最好

談戀愛兩年,結婚一年,剛有個孩子還不到半個月,由於種種原因要離婚了,怎樣忘記這麼痛苦的事情。求大家

2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你喜歡就留著,一般支援女性的,讓另一半貼孩子生活的費用。而且哺乳期是不會批准離婚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時候,女人的心往往比男人狠!

當初想什麼了?當今這種社會,還敢戀愛兩年就考慮結婚的!夠膽量!

試著挽留她吧!不為別的,為了孩子,你也得這樣做啊!滿足她的要求,等孩子大了再說!

最起碼等孩子哺乳期過了的啊!兩個人離婚,對孩子傷害最大!你倆年紀也不會很大,20出頭那樣,否則,也不能這麼輕率說要離就準備離啊!

如果她是單親,好吧!她要走,就走吧!你挽留也是沒有用的!

29樓:煙雨啊煙雨丿

最好還是想辦法挽救這段感情,孩子是無辜的出生就沒有了親身媽媽,她忍心嗎?

只要你願意去挽救這段婚姻,就肯定有機會。

並且你有個孩子在身邊,也會阻礙了你以後的婚姻,導致你在想結婚難度就增加了,還有,後媽不一定會對你的孩子好。

30樓:z啦慢

現在的婚姻是怎麼了 怎麼這麼脆弱了

31樓:

那你們離了沒 孩子才半個月 她捨得啊

32樓:咬死李大爺

我覺得她生病了,還有寶寶,你作為丈夫應該更好的陪伴她呵護她

33樓:愛上獨行

所謂的種種原因肯定是你自己造的孽吧!還怎麼辦,求你老婆再給你一次機會

34樓:回憶那年的時光

放棄吧,以後別這麼早結婚生孩子,有意思?

男人會娶一個不是第一次的回家麼,我認為那個女人曾經是為愛才獻出並覺得很重要 可是現實是後來原因種種 30

3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個社會並沒有以前那麼古板,但是女人自尊自愛才會有人珍惜。

36樓:莉兒

會的。懂得愛的女人一定會遇到好的男人,祝你幸福。

37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不要有太大心理負擔,你覺得那男的是不是第一次呢!當然也不要去比較說什麼你第一次我就必須也是第一次!

38樓:倫琬琰

現在沒有幾個是處的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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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並不是經常吵架的夫妻就快要離婚了,而是因為你們兩個 正在磨合期,哪對夫妻都會經歷這個階段的,等到你們稍微等個兩三年,你們就不會再吵架了,吵也不想吵的那種感覺 是的,因為在吵架的過程中非常傷害夫妻兩個人的感情,尤其經常吵架,就很有可能會離婚了。不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會經常出現吵架的現象,如果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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