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婆婆幫忙看孩子,是利大於弊嗎?
1樓:閒聊界的
我認為婆婆看孩子利大於弊,且聽我慢慢說來;
1、利好之一,婆婆給看孩子不用考慮發工資。對有錢人來說,這一點的確不算啥。放眼國內十幾億人,不差錢的人家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家還在為車子、房子和怎麼把日子過好而努力拼搏著。
目前請乙個月嫂或保姆的工資可不低,遠遠超過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像北上廣深這些城市,不少高階月嫂或保姆的工資已經過萬了。而普通一線工人的工資才五六千元,試想一下,普通的三口之家,能否請得起動輒過萬工資的月嫂或保姆?即使想請,恐怕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吧。
2、利好之二,婆婆看孩子真的能放心。一來婆婆作為過來人,有著豐富的社會閱歷和帶孩子的經驗;二來婆孫有血脈與親情連繫著,對孩子除了盡心盡力地呵護外,沒有一點別的想法。
3、利好之三,婆婆看孩子有利於家庭的團結和婚姻的穩固。兒媳接受婆婆給看孩子,有利於夫妻關係的融洽。君不見不少影視劇中男主人與月嫂或保姆之間都出現了越軌或出格的荒廢事來麼。
雖說此事的發生率極低,但只要發生了,夫妻間的感情就會受到影響。
我們都知道婆婆給看孩子有著不能輔導學習和把自身的陋習傳給孩子的弊端,也明白「家和萬事興」的道理。不論什麼事,在做之前我們都會考慮一下利與弊,取其優而擇之。更何況是照看孩子這麼重要的事呢。
由於看的是隔輩之人,她比愛自己更愛孩子,可能會對孩子產生溺愛,養成一些小的不良習慣。你要把婆婆像你親媽一樣看待,以誠相待,開誠佈公,講清道理和利害關糸。孩子是家庭的未來也是國家的未來,我相信大多數婆婆是明事理的。
家和萬事興。
2樓:q下午麼麼茶
婆婆沒有法律義務幫助你帶孩子,如果她幫忙了,那是在減輕年輕人負擔。利是大於弊的,但是很多老人和我們思想不一樣,會產生摩擦。如果婆婆幫忙帶孩子,我們是晚輩,要感謝她。
3樓:巨集盛
肯定是利大於弊,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婆婆在生活中已經養大很多孩子了,並且在生活中也會知道孩子應該怎麼去對待。不會讓孩子經常生病,並且可以得到乙個很好的養護。畢竟是有經驗的。
4樓:李佳楠那男
是的。因為老人在生活中有著一定的經驗,而且在生活中也知道孩子到底需要的是什麼。所以我覺得利益大於弊。要比年輕人懂得更多一些。
婆婆越不想看孩子越讓婆婆看
5樓:
摘要。您好,親愛的,下午好哦。婆婆越不想看孩子,越讓婆婆看,其實這個行為是不對的,去強求她幫您照顧孩子,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她很可能會因為您的強迫而對孩子不太好哦。
您好,親愛的,下午好哦。婆婆越不想看孩子,越讓婆婆看,其實這個行為是不對的,去強求她幫您照顧孩子,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她很可能會因為您的強迫而對孩子不太好哦。
親愛的,我知道照顧孩子很累,很多時候,我們都希望婆婆或者老公能夠幫幫我們。但是事實上,大多數的人都是隻能自己獨立起來的。去強迫婆婆幫您看孩子,那麼,她基於不願意的情況下,很可能會跟您產生矛盾,就算最後您能夠如願了,但是孩子您放心給她帶嗎?
親愛的,我們可以叫老公給一點錢,讓婆婆幫我們看孩子,如果婆婆高興的話,那麼就可以用這種方式,但如果婆婆不高興,咱們就算了,寧願去拿錢請其他的保姆也不需要再找婆婆了。
婆婆不給看孩子
6樓:苗紅虎
法律分析:婆婆沒有給媳婦看孩子的義務,媳婦也沒有贍養你婆婆義務,法律上沒有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護人資格被撤銷後負擔義務不免除,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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