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後玉巧巨醜
搖滾的定義
搖滾rock
英文原意為震動,震撼的意思。比如the
earthquake
rocked
japan
搖滾有兩大元素:
真實和狂野。
真實是搖滾的要求,但不只是真實的都是搖滾了,否則只要是老實人唱歌就都是搖滾了。抱只吉他的可能只是民謠;或者鄉村。
所以還要狂野的的內在氣質。
所以搖滾的極端代表就是金屬樂。形式只是外在的,由內在精神,內容,思想或性格決定的。
所以偽搖滾就是有意裝出外在的表現為了吸引更多的觀眾或攢更多的錢的舉動。
真正的搖滾樂是真實,毫無掩飾,積極向上,永不妥協的,沒有華麗的掩飾,儘量做到真實,讓媚俗滾蛋,這是和流行樂的本質區別。昇華一點說,搖滾是一種精神,不只表現在**上。
2因為大部分搖滾樂都是地下的,所以受眾面比較小,但不能說被大眾接受的就不是搖滾樂了,像nirvana,aerosmith和國內的beyond等等都是非常出色的樂隊,千古流傳,國內外有很多著名的搖滾樂公司的,專門製作搖滾專集,其實都是為了將搖滾樂讓更多人聽到。當然也有一些偽搖滾樂隊存在禍害著搖滾樂,就不提名字了。總之搖滾樂不是靠受眾面來區分的。
3和你說得恰恰相反,搖滾樂大部分是積極向上的,教導人們不要隨便妥協,勇於和自己看不慣的事物抗爭,做真實的自己,這才是搖滾真正的意義。有些搖滾樂反映了社會陰暗,但其實都是在勇敢的說出世界上存在的不美好,把最真實的用**表現出來,這是流行樂不能做到的,所以不能說搖滾樂都是陰暗的。當然其分支,如死亡金屬,黑暗金屬還有一些歌特,毀滅金屬之類的**有些確實比較陰暗,但那些都和一些外國宗教和異域文化有關係,這裡就不討論了。
4你說的國內那幾個人的**裡都含有搖滾**的元素(個人覺得許巍很不錯),可以說他們的**有搖滾味道。之前說過,搖滾不止存在於**裡,搖滾是一種精神,崇高的,一塵不染,給你力量,只要你還年輕,還敢大聲說我可以跟不喜歡的事情鬥爭到底,敢唾棄世界上一切媚俗的狗東西,跟虛偽的人說去他媽的,只要能做最真實的自己,就算你一點**不懂,你也是搖滾的,就是這樣。
2樓:匿名使用者
搖滾樂的概念
一直以來的懸念
究竟什麼是搖滾樂呢?
長頭髮、皮夾克、破了洞的牛仔褲……也是,也不是;
吉他、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
年輕的自由、荷爾蒙的衝動、離經叛道……也是,也不是;
節奏、歌詞、旋律、夢想、真實、感覺、狂野、信仰、力量、憤怒……也是,也不是;
…… 這些都不是搖滾樂,也可以說都是,那麼究竟形而上的具體的搖滾樂定義是什麼呢?在我現在看來,提出這個問題就好像是給自己下了個套,就像有人傻到一定要問什麼是真正的愛情,這世上有沒有真正的愛情一樣。因為永遠不可能有標準答案。
一直以來都沒有!每當你發現好像只差一步之遙就要接觸到真理的邊緣了,卻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又冒出來了一個岔路,你只要往前在邁一步,就是真理,可這岔路卻把你引回到了最初的起點,於是你的思考又要從頭開始了。
歷史如是說
歷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搖滾烙印的作品是美國的白人**家bill haley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錄製的《整日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那個時候的bill haley穿著筆挺的西裝,而且還打著領帶,頭髮梳得油光發亮,如果這樣的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現在的舞臺上演唱這首歌,一定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在唱搖滾,可偏偏歷史把它定義成第一首搖滾作品。這也沒什麼奇怪,原來人們還覺得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原來人們還覺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
我們可以把它當作是時代和我們開的一個玩笑。這樣說來,其實任何具體的定義似乎也都是相對的,因為時代在變,人們的認識領域也在不斷地隨之拓展、改變。
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準確、精練。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認識程度給出一個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國人的傳統意識中,一頭長髮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
然後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so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節奏。現在有人說搖滾是一種精神,可是,也有人說這些都不對。於是帶著越來越多的疑惑,我開始翻看有關著作和資料,找到了下面一些所謂的搖滾專家們所給出的定義:
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遐邇的搖滾名著《神祕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非是「一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國人的感受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達」。
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一種下意識的俚語表達方式。
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吶喊。
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之偽善的反叛……是一種深刻的顛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重視搖滾為資產階級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沉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堪並脫離實際」。
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則認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仍是對青春活力的肆無忌憚的揮霍……
說到這兒,我想起了美國黑人**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給搖滾樂下的定義,這同樣是一首50年代搖滾樂誕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講述了一個彈吉他的年輕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敘事的手法給搖滾樂加上了一個十分誘人的光環,搖滾樂可以讓一個普通人走向成功與輝煌。這個普通人可以沒有任何的樂理知識,不懂**,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裡想的唱出來,只要他願意。
另外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發射給外星生物的一艘飛船上,這首歌還作為人類文明的精華被燒錄在一張光碟上,用以表達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3樓:
一直以來的懸念
究竟什麼是搖滾樂呢?
長頭髮、皮夾克、破了洞的牛仔褲……也是,也不是;
吉他、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
年輕的自由、荷爾蒙的衝動、離經叛道……也是,也不是;
節奏、歌詞、旋律、夢想、真實、感覺、狂野、信仰、力量、憤怒……也是,也不是;
…… 這些都不是搖滾樂,也可以說都是,那麼究竟形而上的具體的搖滾樂定義是什麼呢?在我現在看來,提出這個問題就好像是給自己下了個套,就像有人傻到一定要問什麼是真正的愛情,這世上有沒有真正的愛情一樣。因為永遠不可能有標準答案。
一直以來都沒有!每當你發現好像只差一步之遙就要接觸到真理的邊緣了,卻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又冒出來了一個岔路,你只要往前在邁一步,就是真理,可這岔路卻把你引回到了最初的起點,於是你的思考又要從頭開始了。
歷史如是說
歷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搖滾烙印的作品是美國的白人**家bill haley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錄製的《整日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那個時候的bill haley穿著筆挺的西裝,而且還打著領帶,頭髮梳得油光發亮,如果這樣的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現在的舞臺上演唱這首歌,一定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在唱搖滾,可偏偏歷史把它定義成第一首搖滾作品。這也沒什麼奇怪,原來人們還覺得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原來人們還覺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
我們可以把它當作是時代和我們開的一個玩笑。這樣說來,其實任何具體的定義似乎也都是相對的,因為時代在變,人們的認識領域也在不斷地隨之拓展、改變。
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準確、精練。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認識程度給出一個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國人的傳統意識中,一頭長髮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
然後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so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節奏。現在有人說搖滾是一種精神,可是,也有人說這些都不對。於是帶著越來越多的疑惑,我開始翻看有關著作和資料,找到了下面一些所謂的搖滾專家們所給出的定義:
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遐邇的搖滾名著《神祕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非是「一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國人的感受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達」。
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一種下意識的俚語表達方式。
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吶喊。
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之偽善的反叛……是一種深刻的顛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重視搖滾為資產階級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沉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堪並脫離實際」。
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則認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仍是對青春活力的肆無忌憚的揮霍……
說到這兒,我想起了美國黑人**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給搖滾樂下的定義,這同樣是一首50年代搖滾樂誕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講述了一個彈吉他的年輕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敘事的手法給搖滾樂加上了一個十分誘人的光環,搖滾樂可以讓一個普通人走向成功與輝煌。這個普通人可以沒有任何的樂理知識,不懂**,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裡想的唱出來,只要他願意。
另外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發射給外星生物的一艘飛船上,這首歌還作為人類文明的精華被燒錄在一張光碟上,用以表達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到底什麼是搖滾!?
什麼是搖滾歌曲?
4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是搖滾歌曲?它和其它歌曲有什麼區別?
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一是樂理角度的,搖滾採用大量的切分、三連音,打破了常見的**節奏,產生一種動感、不和諧感;音色選擇上加入了更多的噪音(相對於樂音),產生一種暴躁、衝動感;二是情感表達上,搖滾更多表現年輕人的衝動、不安、憤怒乃至毒品、暴力、性等。二者相輔相成。
以上就可以認為是搖滾樂和普通歌曲的區別。
好聽的搖滾歌曲?
我理解,好聽意味著**性強,旋律線有美感。
國外的如:早期有貓王的《love me tender》、《熱狗》;中期有老鷹樂隊的《加州旅館》(經典中的經典啊);近期的有邦·喬維的《keep the faith》、《bad medicine》等,太多了……。走流行金屬、流行搖滾路線的有名的搖滾樂隊的歌基本都比較好聽,rush metal類、朋克類的**就算了。
國內的如:早期崔健的《新長征路上的搖滾》、《一塊紅布》、《花房姑娘》等,比較好聽;中期有黑豹《無地自容》(經典啊)、《don't break my heart》;唐朝的《夢迴唐朝》、《太陽》、《月夢》比較好聽;近期,旋律性比較強的有零點樂隊的歌(有人認為他們不是搖滾,呵呵)。
如果這些你能聽進去,那麼你再搜其它的歌吧,說明你已經比較喜歡搖滾樂了。
各種曲風的都叫搖滾,到底什麼是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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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才是搖滾,什麼是搖滾???搖滾音樂的含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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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搖滾的進,為什麼喜歡搖滾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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