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方兒
應該判死刑 造成孩子終身殘疾 心裡陰影一輩子 韓國法律太輕了
2樓:加微
我記得沒幾年,三年還是幾年的,很不公平
聽說「素媛」的**要刑滿釋放了?請問真實案件的素媛過得還好嗎?是否像傳言的已經自殺??
3樓:冷侃娛文
其次就是自殺的事兒,關於這個,好像說本人是沒有自殺。越是這樣的人,我覺得應該很堅強。無論是對方給自己造成多大的傷害,都會坦然面對。
雖然跟以往相比,可能會有很多的失落,但並不會阻礙自己的振奮,也不會讓自己沉淪下去,所以我覺得,若是能夠心懷感恩,這樣才能夠更好的生活,無論是生活給我們什麼磨難,這都是生活對我們的歷練。
4樓:輕塵
《素媛》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真實案件中的素媛遭遇著更極端的痛苦。一個8歲的小女孩,被傷害到重度昏迷,血肉模糊,之後才被人送到了醫院進行**。
之後的小女孩變得沉默寡言,承受了心靈的創傷,給這個家境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將在2023年刑滿出獄。出獄之後,真真切的希望他們有所改變,這個傷害了一個天真善良孩子的一生的人。
值得慶幸的是,在女孩經過兩次痛苦的手術後,已經能夠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了。她還參加了高考,並且想考一個醫科大學。
5樓:微笑淚傾城
沒有自殺,通過幾次手術已經拿掉排洩袋了而且學習也要畢業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地獄空蕩蕩 惡魔滿人間
7樓:超然醉俠
我能告訴人們的是,所謂犯人趙鬥淳永遠不會傷害素媛一家了。所以請世界上所有的天使放心好啦,素媛一家也不用有任何擔心啦,所謂心理測試,呵,都沒有發現本質的問題。說的淺一點,天道自有輪迴,因果自有報應。
甘盡苦來,苦盡甘來。素媛一家那麼美好純粹,放心,日後必定越來越好。那趙鬥淳呢,既然說了一句:
我出獄後,會去看看那個女孩。足以證明他絕對不會傷害素媛一家了,不管你們有多麼不理解,事實就是這樣,不信時間為證。心理學家看到這估計要分析他這句話的心理,然後又來分析我的心理了,沒有用。
該讓你知道的一定會讓你在最好的時機讓你知道,不該知道的你永遠不知道。任何一件事發生,無論好事壞事,世界上必定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孤陰不長,孤陽不生。不要說是迷信,因為你沒懂。
總之啊,無論我說哪一句話,一定有人認同,有人反對。所謂法律只是公平,合理,合法,並不公正。老天是公正的,不是公平的。
每得到一樣東西,必定會失去一樣東西。反過來也是一樣。素媛一家:
你們擁有很純粹的東西,放心,你們會越來越好。趙鬥淳呢,你也有屬於自己純粹的東西,純粹就是真,純粹就是美,純粹就是對。世界不懂你,我懂你!
8樓:
對的。我之前也有看過這個電影,看完之後就讓我感受到人性最可怕最殘忍的一面,這樣的人是不值得我們去原諒的,真正的**被釋放了,這是韓國人的一種預設,預設這樣的人繼續去做不好的事情。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他能夠是無期。
韓國給這個**做過一個測試,顯示的是出獄後會犯案多的概率是非常大的。而且,這個**在監獄期間,寫下的文字都是說自己無罪,是不可能去做這樣的事情的,肯定是喝醉了之後犯案的。我看到這樣的事件,真的好揪心。
很多的人說沒有自殺,但是如果還活在人世間的話,小女孩雖然已經長大,心理的陰影是永遠都無法磨滅的,這是一輩子的傷疤啊。
壞人就這樣被釋放了,真的太讓人痛心了。
9樓:在崇文塔看柯南的中華小當家
真實案件的素媛過得還好並沒有自殺,最初是某個《素媛》影評裡說,電影的結局是開放式的,他認為素媛最後應該承受不住壓力而自殺了。後來這個影評被誤傳,才有了這條謠言。
對於韓國**首次公開《素媛》原罪犯長相的行為,應該如何進行評價?
10樓:匿名使用者
電影本身就是現實生活中的一些縮影。
11樓:popping坤
我覺得是很好的行為,畢竟需要為其他人的人身安全考慮。
12樓:
這也是沒辦法,罪犯馬上要出獄,民眾反對,只能通過這種方式緩解一下民眾壓力。
13樓:
如果原罪是那種繼續犯罪可能性很高的話對於保護其他民眾不受其可能會做出有罪行為,因為經過評估,趙鬥順出獄後犯罪的可能性極高,那麼肖像權相比較國民安全哪個更重要?都能理解吧
14樓:平凡忘記
我感覺肯定是慣犯,所以讓民眾監督
15樓:尬捏亞庇
他是一個潛在的危險元素,公開他長相,有利於讓其他潛在受害者避開他,這是韓國的法律,我覺得完全沒毛病,中國也可以效仿
16樓:兄弟同盟
公開罪犯的樣貌讓公眾都知道這個罪犯已經伏法,另一個可以震懾犯罪,說明**的犯罪嫌疑人模擬畫像也和罪犯十分吻合,從另一方面來說可以讓民眾對**的作為也有一個諒解
17樓:愛笑的快樂有約
我覺得做得很對,中國也是可以效仿的
18樓:來自狀元樓豁達的張遼
公佈出來對大家來說很有用了,讓大家有防範之心。
19樓:可愛的宋仙女
公開他長相,有利於讓其他潛在受害者避開他,這是韓國的法律。
素媛案罪犯窮凶惡極!韓國**為何不將其判處無期徒刑?
20樓:星晨1月
很多人應該都瞭解素媛案的經過,但是如此罪大惡極的人為何只判了12年有期徒刑。這讓人很難以接受。
事實上趙鬥淳之所以被判得這麼輕,是因為當年法律最高只能判15年徒刑,而且趙鬥淳的證詞中強調自己醉酒意識不清醒,受害者本人只是一個小孩不會說謊,也說明了當時趙鬥淳身上有酒味,結果就只能輕判。再加上韓國有一案不能二審的原則而無法再加重刑期。而目前韓國法律已修正將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廢止兒童、青少年為犯罪物件的性犯罪的公訴時效,並延長電子腳鐐的時間,最高可達30年。
當趙鬥淳犯罪後剛被抓捕時候,竟然否認自己去過案發現場。但是後來經過調查取證,根據現場的指紋、鞋底、衣物上的血跡,他又立刻改口說自己醉酒了,意識不清醒,做過什麼都忘記了,而且說自己只是單純的目擊者。當時只是為了進教會,開啟廁所發現了受害者。
怕自己被當成罪犯,就趕緊跑了。
但事實上,這是他有過17次犯罪前科,有兩次以「酒後作案」為由,而逃過了處罰。
由於韓國《刑法》規定:「如若犯罪者因為精神狀態不穩定,而失去基本辨別事物的能力,可以獲得減刑。」當時韓國針對兒童**的最高刑罰只有15年,法庭審判組後鑑於他57歲高齡,身體虛弱、過量飲酒等因素綜合考慮而給他減刑3年。
21樓:jjppppp啊
我認為雖然素媛案罪犯窮凶惡極,韓國**出於多方考慮,無法將其判處無期徒刑
22樓:
因為他是在醉酒狀態下犯下的罪行,而且韓國已經很久沒有用過無期徒刑了
23樓:壯壯大哥
這是韓國自文在寅**上任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國民情願。
24樓:職場瑾汐
主要是因為這個犯人覺得自己是精神不正常的時候導致的犯罪。
25樓:黃昏雀色蒔
因為法律上面的一些規定是需要充分的證據來證明他們的。
26樓:肖兔兔的大堅果
主要是沒有這樣的法律可以直接給他定這麼重的罪。
27樓:沐柚咔咔
因為出於多方面考慮,不是他犯罪就把他處死。
28樓:穆芊芊
不判無期徒刑還可以理解,但是刑滿後是出獄而不是移送到精神病院,這就說不過去了吧
素媛案罪犯長相首次公開,罪犯的長相應該公開嗎?
29樓:仍清逸
站在所謂的人道主義的腳度是肯定要被公開的 站在法律角度上來說如果對方家屬或本人(還活著)不同意的話隨意公開就是違法行為
30樓:田小雨律師
應該公開!
素媛案件是一個惡性社會事件,對人權、道德是一種踐踏。
罪犯容顏的公開能更好的遠離這個魔鬼,可以達到示警作用。據說這個人在獄中表現就是有很高的的犯罪機會,如果不公開,真的就是和惡魔隨行
反而是受害者建議不要公開,那麼小的孩子,一生還很長!如影隨形的語言暗示,讓孩子怎麼生存
31樓:周筱舟呀
我覺得罪犯的長相應該看這個罪犯犯的是什麼事情。
就畫素媛的案件,這個罪犯已經感覺不配作為一個人了,那他也不配享有人權,這種罪犯的長相公開是對大家的一種保護。
32樓:
我認為沒有問題,當一個人違法,違公德就已經把自己應有尊嚴,不準備要了,這種公開本身就是一種懲罰。
33樓:沐苞
這個看情況而定吧,罪大惡極的個人覺得還是可以公佈吧,防患於未然,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遇到啊,一旦遇到,心裡有點警醒還是很不錯的,當然也不排除說罪犯改過自新,但既然改過自新,就要接受自己所做的錯事所帶來的後果,有能力犯錯,就要有能力承擔。
34樓:
雖然這是一個講人權的時代,但是對於這些犯罪分子來講,沒必要這樣。
畫素媛這個案件的罪犯,**查出他的再次犯罪的機率會很大,所以很有必要公開出來,然後讓大家提高警惕。
35樓:苑如清風
應該公開。保護了壞人,就會傷害好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誰能保證這樣一個窮凶極惡的罪犯出獄之後就會徹底變成好人?不公開他的長相,他再去害別人怎麼辦?既然不能讓壞人被消滅,至少要提醒好人提高警惕。
3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依情況而定,但是畫素媛犯罪案裡面的真凶我認為是應該公開的,因為面對真凶的即將刑滿出獄,我相信更多人心中充滿了恐慌,同時也充滿了對他的不滿,如果就這樣讓他輕易地遠離自己犯罪的事實,是不道德的。但是對於那些犯罪情況較輕的,可以不公開,也是為了保護犯人的隱私,凸顯這依然是一個法治社會,人人平等。
37樓:我叫小不點兒
我覺得這個要看犯罪的性質是什麼,因為犯罪情節不嚴重的,從一方面來說罪犯至少還是畏懼法律的,同時對他人造成的損失那麼大,他改過自信的可能信還是比較大的,所以就沒必要公開長相,相反犯罪情節嚴重的,在很大程度上證明了對法律的藐視,或者說對法律抱著無所謂的態度,這種人改過自信的可能信略小,應該公開長相,同時也是對他人負責,畢竟一旦再次犯案,造成的後果是很嚴重的
38樓:time不要盜我號
罪犯本人肯定是不想的,不過我覺得沒必要為罪犯考慮到這個程度。
39樓:分享與成長
我覺得應該公佈。
但是應該可以分情況處理。
第一種情況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
人都有犯錯時,犯錯後能清楚的認識自己的錯誤並改過自新。那麼我們應該尊重他的人權。
第二種情況是,死不悔改的人。那這種人我們就不能在對其講人權什麼的。而是,讓更多的人知道並防範這個人。防止f二次發生不幸。
有時候人容易犯罪,就是行為犯罪成本太低了。
40樓:michael獨角獸
對於罪犯的長相是否公開,應該因案而異。對於**的罪犯,確屬情節特別惡劣,罪犯沒有悔改之心的,應該予以公開,形成全社會監督的氛圍,防止存在受害的可能性。對於韓國素媛案罪犯的長相應該公開,這種罪犯毫無悔改之意,有可能在出獄後繼續犯罪,甚至可能報復,需要全社會監督,避免出現新的受害者。
41樓:小矮米
首先,我是雙手支援公開的。所謂「人權」是對「人」來說的,已經不是人了,憑什麼給它人權?!對罪行非常惡劣的犯人說「人權」,對善良的人來說,真的是特別殘忍的一件事。
或者,我們可以容忍給罪犯一部分最基礎的人權,比如還活著的時候,餓了給飯吃,急了給上廁所,困了給睡覺,冷了給穿衣。高於這個之上的,比如隱私權名譽權,對不起,給不了!你利用你的隱私權殘害了那麼小的一個孩子,憑什麼給你隱私權?!
名譽權?呵呵,你犯下那樣的罪行,還指望你有哪怕一丁點兒的名譽麼?
這個問題其實還可以引申到,死刑該不該廢除。我很慶幸自己生活在死刑未廢止的國家,罪大惡極的犯人,就不該放出來繼續為害人間。甚至他的基因也應該就此斷掉。
我不認為所有的罪行都有悔過的可能,有些事,你犯下了,就代表你已經離「人性」完全背道而馳了,你可以死了。
素媛這部電影講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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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裡的壞人誰演的,素媛裡面的壞人是誰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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