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來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源這個證據,不管他批不批辭職,3天后就可以正常離職了,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他。
2樓:周律師說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想辭職的話,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到期之後就可以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3樓:蕪園小閣
試用期是可以辭職的,只要您提前三日通知了公司,並把手頭工作都交接好了,您就可以離職了,公司也應該支付您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您提出離職申請後,公司不讓您走,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
4樓:詩和遠方
不會的,試用期提前3天遞交辭職報告,3天后就可以離職。公司沒有權利阻止你辭職,你會受勞動法保護。
5樓:愛喝粥
保留你交辭職書的證據,只要3天,你就可以走。做好交接百工作。把勞動合同法給公司看度。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內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容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樓:炎審
這個只能和別人調節,如果同意的話,那就走不同意,並且簽了合約的話,那就沒辦法走
7樓:喵喵寶媽
試用期的。
如果你要離職,想要工資的話,還是最好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
如果,對方不同意,再沒有多少錢,有沒有籤合同,那麼,你單方告知以後,自己直接走了就可以了。
如果不讓你走,從試用期角度是不合法的。
8樓:雪無痕
試用期隨時可以走的,看看雙方有沒有簽訂協議,如果簽訂了就得按照協議執行還是要看有沒有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雙方雙向選擇的時候,你有權選擇不再繼續做下去,公司不能強制
10樓:紅苕藥
只能是自離。如果對這個工作沒有興趣的話。所以就。
11樓:ws情書寫給妳
試用期期間工資應該是很低的,
自己若是沒幹幾天,
就可以主動回家的,
畢竟幾天的工資不要也無所謂。
12樓:
試用期間不想做又不讓走,可以繼續工作,感興趣了就好了。
13樓:情感幫助小姐姐
試用期內,雙方都是可以自願選擇的,因為並沒有合同的約束,這是勞動法的規定。
14樓:暢念瑤
試用期之間不想做。又不讓走,怎麼辦?在試用期期間。你不想做?辦公室不讓走,那沒辦法。你說忍耐下心了。好好的把工作做好。以後。你會有好的發展的。
15樓:
試用期不讓走,你跟公司都是雙向選擇,你是試用期又沒簽合同,是在想走,大不了損失點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不讓走的嗎,保留上班記錄做證據然後直接走人,開工資過來領工資
17樓:在巨石山睡懶覺的沙地柏
試用期間你可以考慮自己是否適合這份工作,但是老闆也沒有任何權利不讓你走
18樓:
試用期之間不想做,又不讓走,怎麼辦?試用期間應該也沒有籤什麼合同,怎麼會不讓走呢?而且自己不想幹了,可以隨時走人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期間你可以不用提前向單位寫辭職報告,直接走人就可以。
20樓:昌駿韋
他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你既然不想做的話,那麼你就可以直接走人。
21樓:連廣宇聽驚雷
試用期看有沒有工資了?如果沒有工資的話,可以隨時離職
試用期內辭職不讓走怎麼辦 5
22樓:柯艾
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並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讓走,員工也可以離職,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提出離職申請後,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注意事項:
1、試用期辭職的程式及手續: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辭職的通知,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2、試用期辭職信、試用期離職信、試用期辭職報告、試用期離職報告、試用期辭職通知書、試用期離職通知書、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書寫方法。
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書寫即可。範文可以通過試用期辭職信、試用期離職信、試用期辭職報告、試用期離職報告、試用期辭職通知書、試用期離職通知書、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範文來閱看參考。
23樓:德法
試用期就是當我們在進行一份新的工作的時候,我們在新的工作單位確立是否成為正式職工的一個期限。那麼如果我們想要在試用期之內進行離職的話,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24樓:劉備無中7仁過
先留工作過或者入職的證據,然後要求結算工資,如果他們不肯就去勞動局(現在和人社局合併)申請勞動仲裁。
25樓:我媽說我最棒
也沒有什麼不給走的。就是你如果要想拿到所有工資還是得按公司單位說的半個月以後走,工資他也會結清。除非你不要工資,立馬就可以走人
26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
下面我們來詳細瞭解一下《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辭職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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