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協是什麼單位?主要工作範圍是什麼

時間 2021-09-16 06:25:13

1樓:注塑老文

這個沒有關係的,他只要你符合他的要求就好了,不管什麼單位,他做的事都不是很複雜的

2樓:拱妙單于彤雯

科協的全稱是“科學技術協會”,主要是宣傳科普等等,具體的我也說不清楚,我母親在科協的基層部工作,還有什麼學會部啊,普及部啊等等等等的……還負責反邪教什麼的,破除迷信……還有什麼企業科協、大學生科協都歸他們管。具體的我也說不清,偶爾看到所以把我知道的稍微給你瞭解下。老媽上班去了,要不就讓她給你解釋下了。

祝你成功~

3樓:匿名使用者

科協是個群團組織,和團委、婦聯性質相仿。只不過她是科技工作者之家。

主要工作管天管地管空氣

只可惜沒有經費什麼也管不了!要想出成績需要自己有很高的素質!

4樓:江淮一楠

科協屬正科級單位。內設機構:辦公室、普及部。二級單位1個:科技館。

主要工作範圍:

1·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2.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作貢獻;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

4.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5.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6.促進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7.表彰獎勵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舉薦人才;

8.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

9.接受委託承擔專案評估、成果鑑定,參與技術標準制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任務;

10.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

11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5樓:慈初柳

我是縣科協協會會員請問算不算算工齡?

關於求職就業方面的法律問題

6樓:絕戀天使心

首先你簽了什麼合同,試用期要六個月,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看看勞動合同有沒有問題,你完全可以離職,勞動合同不是枷鎖,但是應該有規定你要提前多久通知公司,你的工資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達到以上要求,反而公司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到當地人社部門反映問題

大學生畢業就業應該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大學生在工作中碰到的最多問題就是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籤合同問題,試用期問題。

待遇、福利問題,交四金、終和保險之類。加班問題。

離職辭退牽涉到的問題。

目前受侵犯最多的就是工資追討問題了。如何避免及如何維護,仲裁,起訴。

的確值得寫出來供大學生們參考,非常有意義。支援!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針對以下環節作為重點:

1、簽署勞動合同的事宜;

2、工作和休息時間的問題;

3、購置社會保險的問題;

4、加班、加點的工資計算問題;

5、薪資發放事宜。(如工資拖欠等)

6、勞動法在你所就業的企業中落實如何?如何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7、發生勞動糾紛、工傷糾紛如何面對和處理?

8、關於就業協議的事宜。

上述是就業人員須知道的與法律相關發麵的知識,也是你**重點需要論證的。

而主題思想是法律是維護就業者的**。

9樓:匿名使用者

畢業生簽定就業協議書應該注意的法律問題

一、就業協議書的性質和特徵

從法律意義上說,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徵。因此,就業協議書應是當事人(畢業生、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聘用關係),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徵: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雖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大型企業集團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任何法律後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二、目前使用的協議書存在的問題

按照2023年3月24日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都統一制定了在本轄區內使用的格式協議書。但這樣的協議書隨著形勢的發展愈來愈顯示出其存在的問題。以安徽省教委制定的協議書為例,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協議的內容簡單 協議內容過於簡單,基本上沒有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具體權利和義務。

2.沒有違約責任條款 比如:雙方各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什麼情況屬違約?違約後誰承擔責任?承擔什麼樣責任等均沒有規定,易產生糾紛,而且產生糾紛後也不易解決。

3.協議書不具備合同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書只能是一種意向書,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當事人違約而另一方無法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如有的單位,特別是有些大型企業集團(包括私營企業)在供需見面會上與學生大量地簽定協議,從而造成一種轟動效應,但事後卻設定種種條件,限制一部分學生進入;另外,一部分學生同時和多家單位籤協議書,最後只能選擇一家。這種問題的出現,歸根到底是協議書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三、簽定協議書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認真審查協議書的內容。 協議書的內容是整個協議書的關鍵部分,畢業生一定要認真審查。首先審查協議內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其次審查和仔細推敲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否合理;第三要審查清楚除主協議(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補充協議),並審查清楚其內容。

2.寫清補充協議內容。 由於現在使用的格式協議書內容簡單,畢業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就原協議書中未能體現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用補充協議形式表達出來。按照《勞動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就業協議書協議內容至少應具備以下條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服務期;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福利待遇;協議變更和終止條款;違約責任。必須指出,補充協議書和主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單位主體資格是否合格。 協議雙方的資格是否合格是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這裡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的資格)。用人單位,不管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不包括私營企業),必須要有進人的權力。

如果其本身不具備進人的權力,則必須經其具有進人權力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因此,畢業生簽約前,一定要先審查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4.寫明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協議當事人因過錯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保證協議履行的有效手段。鑑於實踐中畢業生及用人單位違約率有所增加的狀況,協議書中違約條款就顯得更為重要。

因此,在協議內容中,應詳細表述當事人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後應負的責任,同時還應寫明當事人違約後通過何種方式、途徑來承擔責任。這樣,才能更有利於當事人雙方履行協議,也有利於以後違約糾紛的解決。

5.審查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機關簽署的具體意見。 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機關簽署的意見應具體、準確,應和協議書的內容相一致。

6.協議的形式要合法。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簽約時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續。首先,畢業生要簽名並寫清簽字時間;其次,用人單位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加蓋單位公章並註明時間,不能用個人簽字代替單位公章;第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後需將協議書交給學校畢業生分配主管部門履行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制定就業計劃和順利派遣。

大學生求職與就業時怎樣用勞動法保護自己權益

10樓:瓊樓登高人為峰

大學生求職與就業時,應該和企業或者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此外,個人與企業之間簽署的協議當中,各種條款需要仔細認真的核對,看看看有哪些條款與勞動法相沖突的,或者與個人利益相沖突的,當時就應該提出來,當企業違反勞動法規,侵害到個人利益的時候,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督執法大隊反映情況,堅決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11樓:山野柴胡

【勞動合同 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 勞動合同期限;

(四)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 勞動報酬;

(七) 社會保險;

(八)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2樓:匿名使用者

做到以下幾點,應該對你會有較大幫助:

1、看一邊《勞動合同法》(不是《勞動法》);

2、看一邊《就業促進法》(網上都有,不長);

3、《勞動合同》的簽定,正規的,被法規認可的,只有勞動局的《勞動合同》。其他所有合同,不具備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勞動局有範本,雙方簽定後,勞動局公證、備案)。

4、最重要的是,結合國情認清形式,在法規落實逐步完善的中國,機會往往伴隨著風險(自己非常滿意的工作,手續卻不正規,分析清楚再決定)。

希望有點幫助。

13樓:小二黑豬

你好, 一旦你成為了公司的 員工 無論正式 或者兼職 都是受勞動法保護的!

怎麼保護,那要看你什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勞動法那麼多 不知道你要哪一條

14樓:天涯霜雪霽寒秋

1、注意勞動合同的條款,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並且參照勞動法解決。

2、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也應注意根據過錯,有可能過錯方藥承擔違約責任,有的相應的要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5樓:小鷹

要正確地使用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其它勞動法規保護自己。

法律事務專業的就業方向怎麼樣?

16樓:匿名使用者

從就業的角度來說:法律事務專業是專科或者高職的專業。而你若畢業後想要從事法律工作的話必須得有本科學歷才行。

因為司法機關(檢察院、法院)以及律師都需要通過司法考試,而要參加司法考試必須得有本科文憑才行。況且現在對於法律工作者的學歷要求也越來越高,大多數相關單位招的都是名校畢業的研究生。也就是說大多數法律事務專業畢業的學生最後從事的都是與本專業無關的工作。

如果你立志要從事法律工作,就像樓上說的,要參加本科的自學考,或者在大專畢業時參加專升本考試繼續深造,大專文憑是不夠的。以後去考公安也是一個選擇。就教學內容而言:

說實話跟本科真的沒太大的區別。大學的公共課,法律的基礎課本專科都是一樣要學的。頂多比設方向的法學本科少三四門專業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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