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卓**
首先明確,你們倆的股份比例肯定是六比四,一般這是按出資比例確定的.股份比例不是誰確定的,而是股東內部自己商定的.比如,你出120萬,他出80萬,按比例來講是六比四,但如果你們商定而你也願意,可以將股份比例變為五比五,或其他比例.
所以,股份比例由股東內部商定,商定的主要依據就是出資的多少.
第二,註冊資金100萬,各自按六比四比例出資驗資.驗好資註冊完畢後,另外的一百萬何時到位,到位多少,由股東自己商定.我覺得可以幾種處理方法:
1,如果第二批一百萬雙方都很快到賬,可以做為資本公積入賬.2,如果第二批一百萬到位時間難確定,而且雙方到位時間不一致.建議做為借款處理,而且要計息.
這樣可以有兩個好處,一是作為借款入賬,屆時抽走資金時做賬比較方便,如果做到資本公積裡去了,想抽出來就比較麻煩了;二是有利於公平,如果兩**東,一個資金到位及時,另一個遲遲不到位,到位及時的那**東就要有意見了.所以,第二批拿進來的錢最好是作為借款並按時間計息,誰錢拿進來早,誰就多拿利息,誰要不出錢那就什麼都沒有了.
不知道這樣講是否對你有用
2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一起創業,基本上都是按投資比例,除非你提供一定其他價值投資,如技術或專案,2除非你先把公司創立,並且有一定專案和價值,就可以引入投資方,在談判的時候,是可以約定.
3樓:福
一般在這種情況下出資40萬應該佔股份70-80%,您不投資只效力應該佔股份20-30%(佔30%您應該有較好的銷售渠道)。
兩個人合夥創業,股份如何分配,如何整體控制?
4樓:美麗新娘在**
1、沒有成立公司之前,可以簽訂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出資金額、持股比例;
2、他如果出資,可以分得相應的股份,如果不出資,您可以按照他的付出給他相應報酬;
3、您還要與所有參與或者工作的人簽訂保密協議,以防止洩露該商業祕密。
1、兩個人合夥創業,為了避免之後沒必要的糾紛,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議以真實出資比例來確定,如果有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入股,最好辦法是將非貨幣資源作價,以雙方協商的作價額作為入股,如註冊資本為100萬元,其中一人以非貨幣出資的作價為20萬元,在對方不疊加貨幣出資的情況下,兩人的股權結構應該為80%和20%。
2、為了平衡兩人的業務能力和資源情況對經營上的不對等貢獻,可以通過工資+提成的手段來彌補兩人能力和資源上的不對等,進而平衡兩人間多貢獻少貢獻的矛盾和利益衝突。
3、對於如何實現整體控制這話題,公司法的慣例上是以股權比例為界定基礎的,比如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中另有約定,否則持有公司67%股權,基本上在任何決策上都能達到絕對**權了。因為標準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條款是「重大決策必需徵得2/3投票」67%正好高於2/3投票權。
5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合夥創業應該按投資比例進行控股。千人行路一人領,投兩個人之中必須有一個人是最後的拍板者。
6樓:尚寬詩語
如果兩個人合夥開店,投資15萬,應該怎麼分配最好
7樓:偶元槐
這個你們兩個人商量好就可以了,誰錢出的多肯定過分多一些呢?
三個人投資開公司,每個人出資比例一樣,一個人負責管理。請問怎麼分配股份合適? 5
8樓:投融界客服中心
創業企業股權分配太平均或太分散都不利於公司的穩定性與執行、決策。當一個公司的三**東實際出資額相同時,從股東權益角度來看應當平均分配股權;
但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看,應當由實際負責公司運營管理的股東作為實際控制人來持有較高比例的股權,從而保證其話語權,確保公司管理決策的統一。對於不實際出資的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可以採用股權激勵,具體的比例可以不超過10%
公司經營中途有人想入股,應如何重新計算股份?
9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方案可行.但有前提如下:
1、你說的"公司現有3個合夥人"應該是"公司現有3個自然人股東".合夥人是指合夥公司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假如公司的固定資產"中的固定資產應該是淨資產,既股東權益.如果以上用詞修改後,你的方案對於各方是合理的.
另外,如果公司已經經營有一段時間,你們現有的客戶資源等商業類無形資產最好成績也考慮進去.所謂將對方最需要的東西賣到最貴才是合理。
10樓:粵語就是廣州話
你的計算正確。a的5萬元,b的3萬元,c的2萬元已經屬於法人。a的出資額佔比例50%,b的出資佔比例30%,c的出資佔比例20%不變化,拿個原本的錢和增值的錢,再進行計算出資額和出資比例。
11樓:銀品繁春竹
如果你們不對現有的公司進行重新評估的話,那麼你的演算法是合理的!公司經營了一年多,雖然效益不一定明顯,但它的無形資產還是有增值的!
12樓:不羈不朽
如果是網際網路公司平臺類等虛擬資產不能以固定資產計算吧?這個應該得評估,不過我也不夠懂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每人出資一半,其中一個人只出錢,不管事,另一個人管理生意,股份應該怎麼分?
13樓:恩哼我叫你好
如果是公司,股份一定就是出資的比例,兩人出資相同,股份各佔50%。
另外可以約定分紅比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按出資比例,但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考慮其它因素另外約定分紅比例)
我認為最好是出資歸出資,勞務歸勞務。
因為做生意有虧有盈,分紅與股份有關,股份與盈虧有關。盈利分紅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虧損,出力者同樣得不到分紅。
為了公平,參與管理經營的應該與員工一樣發工資,直接進入費用。
合夥:合夥,就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群體,發揮各自優勢,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事情。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僅可以應用在生活中,也可以應用在工作上。
概念意義:
合夥的概念既可以從法律行為的角度給出,也可以從組織形態的角度給出。就法律行為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協議;就組織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組織形態。由此可知,無論是從法律行為角度還是從組織形態角度,都強調合夥的主要特徵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我國目前調整合夥的法律規範,一是民法通則中有關個人合夥及法人聯營的規定,二是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章 第五節 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 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頒佈於2023年2月,2023年8月進行了修改。本章內容主要是依據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而撰寫。
合夥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組織體,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型別。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則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前者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者則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資本公積是出資人投出多餘在企業中所佔份額的部分,為什么投多餘部分,這個多餘的部分還算出資人的嗎
資本公積核算的內容很多,這個只是其中的一項。出資人多投的是比較特殊的情況,看以下舉例 2個人合資100辦一個企業 每人各出50萬各佔50 股份,到第二年該企業發展勢頭良好,被第三位人看好,他要求參股,根據前兩人的同意,第三人出資50萬,但只能佔20 的股份,前兩個人各佔40 出資人的出資額和在企業中...
離婚訴訟財產分割,會因為出資多少而按照比例分割財產嗎
國際刑警總部 除非雙方有特別約定 否則,別說房子,就是男方或女方用來買房的錢本身,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決不可能以 出資比例 來分割房產。分割原則一般是均分,並且 在特殊情況下 考慮照顧無過錯方 適當照顧離婚後生活困難的一方 適當照顧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家庭生活貢獻較大的一方等因素來進行分割。...
什麼是名義股東,什麼是實際出資人,有什麼區別與聯絡,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1.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 1 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在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實際出資人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