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氣長春
執行案件中,如出現被申請執行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或者申請執行人要求免除部分債權的,法院可以依法做出裁定。
法院也可以在審理時依法做出免除的判決或者裁定。
仲裁,不能免除剩餘債務,而只能是裁定免除。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2樓:享省樂
即履行一定的債務後其他債務就無需再履行,如本來按照合同約定逾期償還本金的,需支付違約金,如雙方在仲裁階段達成調解,被仲裁人按調解時間償還本金100萬的,則無需再支付違約金。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
3樓:vicky菩提
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債權。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出現法律規定的事由,比如起訴,導致已經開始計算的時效中斷,待事由消除後,重新開始計算時效期間。
債權債務仲裁
4樓:深圳律師張繼生
需要提交證據。
因網路交流條件所限,律師無法全面瞭解案情,為了您的利益,建議您帶齊相關材料,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進行【面談諮詢】。依據法律,律師解答只對形成委託關係或者付費諮詢的當事人負責,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可直接作為實際案件的操作依據。
5樓:匿名使用者
請您把問題描述清楚一些。
有關債務問題是仲裁好還是起訴好
6樓:焦映光年
如果有仲裁協議,只能去仲裁機構仲裁。如果沒有,可以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或訴訟各有優點,無所謂哪個更好。
甲方對乙方的重組不涉及人員債權債務是什麼意思
7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債務重組的含義。
債務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於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的特徵。
1、財務經營狀況相對不佳的公司較多,產業相對集中。
通常,債務重組與債務困難、債務危機聯絡在一起,因此據披露情況看,目前進行債務重組的大多是生產經營和財務結構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關聯方,甚至有**介入,非帳面的重組損益巨大。
3、資訊披露不充分、不規範:有關債務重組的資訊只是散見於重大訴訟仲裁事項、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關事項、現金流量表附註等部分,披露行為隨意性大,債務重組給公司帶來的損益情況更是不明確。
債務重組協議。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於××年××月××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剩餘借款本金及利息××萬元。
第二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對乙方重組後的債務按—‰的月利率計收利息。(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計息)
第三條乙方如連續兩次未按第一條規定的還款計劃還款,又未得到甲方認可,甲方將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全部承諾,單方解除本合同,對其中乙方已歸還甲方的款項作為乙方正常償還欠款處理,並依法採取各種手段追回乙方所欠的剩餘借款本金計利息。
第四條如乙方於××年××月××日之前不能償還全部所承諾的××萬元債務,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全部承諾,單方解除本合同,對其中乙方已歸還甲方的款項作為乙方正常償還欠款處理,並依法採取各種手段追回乙方所欠的剩餘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條 在乙方未歸還全部所承諾的××萬元債務之前,甲方不放棄除本合同有明確約定之外的任何權利(包括對抵押物的有關權利)。
第六條 乙方承諾:其任何改制、改組和資產轉讓、變賣等嚴重影響履約能力的行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丙方承諾在乙方如期歸還全部所承諾的××萬元債務並終止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之前,繼續承擔原來的擔保責任。
8樓:五敏博
重組後以後的債權債務跟之前的人員無關!
債務人沒償還能力後擔保人是否應全部替其償還所有剩餘債務
9樓:網友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10樓:大俠團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從該條款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抄般保證與連帶保。
證的區別,連bai帶保證就是隻要du
債務人沒有按zhi時償還,債權人可以dao把債務人及保證人同時起訴。一般保證,債權人不能直接起訴保證人,舉個例子,甲從銀行借錢,乙提供一般保證,貸款到期時甲不償還,這個時候銀行需要先起訴甲,不能同時起訴乙,只有起訴了甲,法院判決甲償還貸款,然後把甲的財產能賣的都賣了,還是不能還清的時候,才可以起訴乙,要求乙償還剩餘的貸款。
保證人如何免除責任? 100
12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擔保人責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13樓:僪又琴
既然是連帶擔保責任。只能夠及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否則沒有辦法。
14樓:法律朋友西安
你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進行抗辯,先訴抗辯權一般出現在一般擔保中,簡單點說就是你為別人提供一般擔保,如果債權人想讓你還錢,必須先起訴或者其它司法途徑起訴債務人,這是前提,如果債權人沒有起訴就找你還錢,你可以以此抗辯。
15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這100分,本人自願給你免費在qq上解答。
什麼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
16樓:網友
(一)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未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共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 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四)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五)同一債權既***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六)擔保合同無效,保證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免除保證責任是指對已經有效存在的保證責任基於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加以除去、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無效的保證合同不應成為保證責任免除的事由,無效的保證合同自始無效,不可能產生保證責任,因而也就不存在免除的問題。
仲裁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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