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制度最早是誰創立的,中國稅收制度起源

時間 2021-09-07 13:00:02

1樓:萊克攸

在國家產生的同時,也就出現了保證國家實現其職能的財政。在我國古代的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朝,最早出現的財政徵收方式是"貢",即臣屬將物品進獻給君王。當時,雖然臣屬必須履行這一義務,但由於貢的數量,時間尚不確定,所以,"貢"只是稅的雛形。

而後出現的"賦"與"貢"不同。"賦"遠指軍賦,即君主向臣屬徵集的軍役和軍用品。但事實上,國家徵集的收入不僅限於軍賦,還包括用於國家其他方面支出的產品。

此外,國家對關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徵集的收入也稱 "賦"。所以,"賦"已不僅指國家徵集的軍用品,而且具有了"稅"的涵義了。有歷史典籍可查的對土地產物的直接徵稅,始於公元前594年(魯宣公十五年)魯國實行了"初稅畝",按平均產量對土地徵稅。

後來, "賦"和"稅"就往往並用了,統稱賦稅。

2樓:淚海潰堤

先秦時期。我國賦稅始於夏代,史載:「自虞、夏時,貢賦備矣。」

。《孟子?滕文公》也載:

"夏后氏五十而貢"。這些記述表明,我國奴隸制國家建立後,賦是夏王朝財政收入的重要**,是平民向國家交納的實物地租。而夏朝的財政收入的另一個重要**是貢納。

夏朝的"貢"主要有兩種,一是直接或間接統治區內的諸侯、方國或部落之貢,一是公社農民或其他型別農民的"五十而貢",前者屬於賦稅或捐稅,後者具有租、稅合一的性質。

中國稅收制度起源?

3樓:龍泉

1、中國稅收

制度起源,就是夏禹創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稅收制度—「貢法」。   2、中國稅收制度是伴隨著三次社會大分工,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的出現、國家的產生而形成的。

我國的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十分低下,人類為了生存,依靠群體力量共同勞力,平均分配勞動果實。到了原始社會末期,經過三次社會大分工,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隨著文化的積累,科學技術的進步,交通運輸的改進,促使社會分工愈來愈細,剩餘財產的增加,私有制的形成。

社會從此**為奴隸主和奴隸兩大對立階級,為了鎮壓奴隸階級的反抗,從而產生了奴隸制國家。夏王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禹是「貢法」的創始人,也是中國稅收的奠基人。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治,夏禹創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稅收制度—「貢法」。

「任土作貢」,記述於《尚書.禹貢》規定了「五服制度」,即將各地諸侯的土地按距離王城的遠近,劃分為「甸、侯、 綏、要 、荒」等五服。距王城五百里以內的屬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屬侯服,依此類推,並以此為依據,按不同的要求由奴隸向奴隸主提供實物、勞役、軍役。總之,根據不同的情況,依法向國家貢納財賦。

由此可見,夏朝的「貢」已是一種按照土地及產量課徵的實物稅。「貢」的徵收是無償的,也帶有強制性,它具備了稅的核心特徵和主要手段。因此「貢」是中國稅收的胚胎階段,而「貢法」則是中國稅收制度雛形,對中國後代稅收及其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

★★夏王朝的稅收制度★★

從夏王朝到周王朝,從公元前21世紀到公元前11世紀,歷時1000餘年,期間國家稅收一直沿用禹的貢納制度。

禹的"任土作貢"辦法,提出不同的貢賦等級和向國家應貢納的物產以及貢納的途徑,規定了"五服制度"。即按各地諸侯的土地距離王城的遠近,劃分為"甸、侯、綏、要、荒"五服,距王城五而裡內的屬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的為侯服,依此類推,再如甸服,就距王城一百里的臣民要將割下的莊稼納貢;距城二百里的要把莊稼割去秸杆後納貢;距城四百里則納貢粟等等。

夏朝"貢法",是農民耕種官家土地,應上繳糧食的標準規定為十取一。"民耕五十畝,貢五?quot;,即"夏後氐五十而貢"。這實際正一種按產量課徵的實物稅。

夏王朝的"貢法"是迄今為止我國最早的稅收制度,它對於維護國家的統治,推動當時社會的發展,對於後代稅收制度的形成和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 商湯時期的"助法"★★

公元前2023年武湯一舉滅夏,建立商朝。商朝傳17代30王約2023年左右。

商朝的政治、文化基本沿襲了夏朝的方法。但在經濟一有了新的發展,在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上實行"井田制"。

"井田之制"就是把土地依"井"字劃分九個區,其中外八區稱為私田,分給八戶農民耕種,收穫供這些農民養家餬口,中區為公田,由八戶農民共同義務耕種,收穫全部歸奴隸主和國家所有。實行"井田制"的目的,是要臣民福利均等、分配平等、賦稅平均。因此,"井田制"是一各理想化的經濟組織和稅收制度。

實行"井田制"徵稅辦法,奴隸不直接以實物納稅,而是經勞務開式納稅。因為臣民?quot;徭役"助耕,所以稱之為"助法"。"殷人七十而助……助者借也",即借八家民力,助耕

公田,而不稅私田。

"助法"是商朝的一種重要的稅收制度。它是統治者在固有土地的基礎上,憑藉權力和地位,通過分田制祿,強迫農民無償提供勞役,用以解決各級奴隸主**的俸祿支出、軍費支出和國家其它支出,而不是單純的"地租"。

★★周朝的"徹法"★★

西周是我國歷史上第三個奴隸制王朝,始建於公元前十一世紀。

周朝的各種法令、制度已逐漸明確,國家機構、行政區域等已比較健全。稅收制度是周朝法制度中一項重要制度,周朝的稅收制度主要在以下幾種:

田賦制。這是在夏、商時期"貢"、"助"基礎上改革而來的一個新的田賦制。據古書記載:

"周人百畝而徹"。"徹"是一種土地稅。"徹"是以實物形式上繳的,是西周時期一種田賦稅種。

此外,在西周時期,為了增加國家收入,還開徵了"關市之賦"、"山澤之賦"、"幣餘之賦"等。l 關市之賦:就是國家規定貨物通過邊境的"關"和國內的市,要進行檢查和徵稅。

這是我國最早的關稅形式。l 山澤之賦:即對山裡林產和川澤的漁民的林副產品和漁產品課稅。

l "幣餘之賦",是指不屬於以上的各類情況的其它賦稅。這三賦是目前我國開徵的工商稅收淖鈐縲問健 力 役。周朝統治者強治平民所服的勞務,主要是為田(狩獵)與追(追討寇賊)以及遠送官頁所收的貢品,徵用物件為一戶一個勞動,一般情況下一年不少於三天。

l 軍 賦。這是一各臨時性稅收,只在戰爭時期才開始徵收。l 課 罰。

為維護社會安定,要求臣民必須從事正當職業,不得懈怠規定的生產,否則課以重稅。課罰主要包括里布、屋粟、夫家之徵

4樓:笑對青山萬重天

中國稅收制度是伴隨著三次社會大分工,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的出現、國家的產生而形成的。

我國的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十分低下,人類為了生存,依靠群體力量共同勞力,平均分配勞動果實。到了原始社會末期,經過三次社會大分工,生產力水平大大提高。隨著文化的積累,科學技術的進步,交通運輸的改進,促使社會分工愈來愈細,剩餘財產的增加,私有制的形成。

社會從此**為奴隸主和奴隸兩大對立階級,為了鎮壓奴隸階級的反抗,從而產生了奴隸制國家。夏王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禹是「貢法」的創始人,也是中國稅收的奠基人。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治,夏禹創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稅收制度—「貢法」。

「任土作貢」,記述於《尚書.禹貢》規定了「五服制度」,即將各地諸侯的土地按距離王城的遠近,劃分為「甸、侯、 綏、要 、荒」等五服。距王城五百里以內的屬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屬侯服,依此類推,並以此為依據,按不同的要求由奴隸向奴隸主提供實物、勞役、軍役。總之,根據不同的情況,依法向國家貢納財賦。

由此可見,夏朝的「貢」已是一種按照土地及產量課徵的實物稅。「貢」的徵收是無償的,也帶有強制性,它具備了稅的核心特徵和主要手段。因此「貢」是中國稅收的胚胎階段,而「貢法」則是中國稅收制度雛形,對中國後代稅收及其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

★★夏王朝的稅收制度★★

從夏王朝到周王朝,從公元前21世紀到公元前11世紀,歷時1000餘年,期間國家稅收一直沿用禹的貢納制度。

禹的"任土作貢"辦法,提出不同的貢賦等級和向國家應貢納的物產以及貢納的途徑,規定了"五服制度"。即按各地諸侯的土地距離王城的遠近,劃分為"甸、侯、綏、要、荒"五服,距王城五而裡內的屬甸服,甸服以外五百里的為侯服,依此類推,再如甸服,就距王城一百里的臣民要將割下的莊稼納貢;距城二百里的要把莊稼割去秸杆後納貢;距城四百里則納貢粟等等。

夏朝"貢法",是農民耕種官家土地,應上繳糧食的標準規定為十取一。"民耕五十畝,貢五?quot;,即"夏後氐五十而貢"。這實際正一種按產量課徵的實物稅。

夏王朝的"貢法"是迄今為止我國最早的稅收制度,它對於維護國家的統治,推動當時社會的發展,對於後代稅收制度的形成和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 商湯時期的"助法"★★

公元前2023年武湯一舉滅夏,建立商朝。商朝傳17代30王約2023年左右。

商朝的政治、文化基本沿襲了夏朝的方法。但在經濟一有了新的發展,在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度上實行"井田制"。

"井田之制"就是把土地依"井"字劃分九個區,其中外八區稱為私田,分給八戶農民耕種,收穫供這些農民養家餬口,中區為公田,由八戶農民共同義務耕種,收穫全部歸奴隸主和國家所有。實行"井田制"的目的,是要臣民福利均等、分配平等、賦稅平均。因此,"井田制"是一各理想化的經濟組織和稅收制度。

實行"井田制"徵稅辦法,奴隸不直接以實物納稅,而是經勞務開式納稅。因為臣民?quot;徭役"助耕,所以稱之為"助法"。"殷人七十而助……助者借也",即借八家民力,助耕

公田,而不稅私田。

"助法"是商朝的一種重要的稅收制度。它是統治者在固有土地的基礎上,憑藉權力和地位,通過分田制祿,強迫農民無償提供勞役,用以解決各級奴隸主**的俸祿支出、軍費支出和國家其它支出,而不是單純的"地租"。

★★周朝的"徹法"★★

西周是我國歷史上第三個奴隸制王朝,始建於公元前十一世紀。

周朝的各種法令、制度已逐漸明確,國家機構、行政區域等已比較健全。稅收制度是周朝法制度中一項重要制度,周朝的稅收制度主要在以下幾種:

田賦制。這是在夏、商時期"貢"、"助"基礎上改革而來的一個新的田賦制。據古書記載:

"周人百畝而徹"。"徹"是一種土地稅。"徹"是以實物形式上繳的,是西周時期一種田賦稅種。

"徹"的稅目、稅率如下:

稅 目 課 稅 對 象

邦 中 之 賦 城郭內的奴隸

四 郭 之 賦 距王城百里之內的奴隸

邦 甸 之 賦 距王城二百里之內的奴隸

家  之 賦 距王城三百里之內的奴隸

邦 縣 之 賦 距王城四百里之內的奴隸

邦 都 之 賦 距王城五百

稅 率:

項 目                稅 率

園 地、場 圃             二十而一

園 中 之 地              二十而一

近郊之地、宅田            十課以一

士田、賈田、遠郊之地、官田      二十而三

牛田、賞田、牧田、甸地、古邑之田   十課二以下

稍地、家邑之田            十課二以下

縣地、小都之田            十課二以下

疆地、大都之田            十課二以下

漆 林 之 徵             二十而五

國 宅 不 徵

此外,在西周時期,為了增加國家收入,還開徵了"關市之賦"、"山澤之賦"、"幣餘之賦"等。l 關市之賦:就是國家規定貨物通過邊境的"關"和國內的市,要進行檢查和徵稅。

這是我國最早的關稅形式。l 山澤之賦:即對山裡林產和川澤的漁民的林副產品和漁產品課稅。

l "幣餘之賦",是指不屬於以上的各類情況的其它賦稅。這三賦是目前我國開徵的工商稅收淖鈐縲問健 力 役。周朝統治者強治平民所服的勞務,主要是為田(狩獵)與追(追討寇賊)以及遠送官頁所收的貢品,徵用物件為一戶一個勞動,一般情況下一年不少於三天。

l 軍 賦。這是一各臨時性稅收,只在戰爭時期才開始徵收。l 課 罰。

為維護社會安定,要求臣民必須從事正當職業,不得懈怠規定的生產,否則課以重稅。課罰主要包括里布、屋粟、夫家之徵

中國曆代稅收制度,中國曆代稅收制度

相地而衰徵 初稅畝兩稅法 一條鞭法 我國賦稅始於夏代,夏后氏五十而貢 即以五十畝地為計量單位,並取其平均值地十分之一,作為向國家繳納的貢賦。西周實行井田制,土地分賜給各級貴族,但只有享用權而無所有權,所以不準轉讓和買賣。國家將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劃為九區,中一區為公田,餘八區為私田分授八夫 公田由八夫助...

中國古代的稅收制度,中國古代賦稅制度是什麼

0 春秋初稅畝 從春秋末齊國管仲的 相地而衰徵 魯國開始實行 初稅畝 1 戰國秦漢時期 商鞅變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確立,相繼出現了貴族地主 軍功地主和商人地主。2 王田制 王莽時期 把全國的土地更名為 王田 歸國家所有,禁止自由買賣。3 東漢魏晉南北朝時期 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莊園經濟為特徵的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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