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您好!如果晚間該籃球場沒有比賽,也沒有訓練活動,老年人利用該籃球場的空地跳廣場舞,不違法。如果該籃球場晚上有比賽或者訓練活動,跳廣場舞的人應該讓出場地,使比賽或者訓練得以正常進行。
謝謝閱讀!
廣場舞霸佔籃球場涉及法律問題嗎?
2樓:
如果僅是霸佔球場,這不涉及法律。
如果涉及法律,這必定是因為此事而衍生出的其他問題。
像這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洛陽球場事件,是因場地問題發生了肢體衝突,並且被傳播**引發全民討論,這才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這事最多也就是個民事調解,不過隨著廣場舞成為新社會時期的流行趨勢,更多的問題也隨之爆發出來,我們希望國家和有關部門能夠逐步的完善基礎設施的建設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
廣場舞在中國風行,但大媽佔用籃球場,停車場等公共場合影響人們生活,如何規範廣場舞,是否制定相應的規定?
3樓:好想放假呀
相信你們一定在生活中見到過這種場景,在你們樓下的小廣場上每天晚上都會有一群大爺大媽跳舞。不得不說廣場舞一直是深受全國各地中老年人所喜愛的業餘活動之一,近幾年廣場的隊伍越來越壯大,產生的社會矛盾也越來越多,街道、廣場、都被廣場舞隊伍佔領。廣場舞噪聲擾民的投訴也越來越多,社會矛盾也越來越多。
就像我們小區門口的小廣場上真的是每天晚上都熱鬧非凡,大爺大媽的激情使我們這些年輕人都無法比擬的。我記得有一次我需要準備一個考試,所以放假在家的時候也會複習,但是每天晚上的廣場舞讓我煩不勝煩,我是真的沒辦法複習下去。相信被噪音困擾的不只我一個人,但是這個問題的解決似乎很困難。
但其實看似很平常的廣場舞已經有了法律規定。如何規範廣場舞健身活動,也是我們值得深思的問題。
4樓:大路五點一刻
現在可以說廣場舞十分的流行,那些大爺大媽們一天不跳廣場舞心裡面就癢癢,而且現在有很多年輕人也加入了廣場舞的行列,但是那些大爺大媽為了跳廣場舞把我們打籃球的籃球場,停車的停車場都給佔用了,沒想到我們的生活真的是有點不可取了。
小區的廣場上,小區樓下,公園裡面可以說只要有空地的地方,就準保有一群大媽在那裡放著音箱,興高采烈的跳著她們樂呵呵的廣場舞,你想打個籃球,踢個足球,停個車都沒地方了,我看來居委會社群委員會應該對大媽跳廣場舞的這種行為予以監管,要約束他們,不能隨便什麼地方都來跳廣場舞。
我反對你們跳廣場舞,也要挑個地方選個時間吧,不能什麼時候大喇叭一放就開始跳了,不要影響其他人的生活,你們退休了領著退休金玩的那麼嗨,試問你有沒有考慮過那些上班的人呢?一定要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人都年輕過,人也會變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制定相應的制度,如果沒條件的話,那還不如創造一個讓大媽們可以跳廣場舞的固定場所,這樣她們就不會佔用籃球場或停車場了
6樓:北方的北方
廣場舞大媽最有的是什麼?時間啊!最怕的是啥?罰錢啊!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罰錢,找一個同樣有時間大公無私的退休老幹部,然後專門等著罰那些佔用公共場合的老大媽。
7樓:上網一起衝浪
據瞭解,現在,文化部、體育總局已經和民政部門一起制定相關的檔案,對廣場舞進行引導。
我個人看法,廣場舞之所以受到市民的青睞,其健身效果是首要的因素。4-5分鐘的廣場舞,就可以消耗平均40-80卡路里的熱量。所以再結交夥伴的時候又鍛鍊了身體,多美滋滋 啊。
不過我也建議,因為天氣炎熱,中老年人在夏天跳廣場舞不宜超過1個小時,並且在中途要進行合理休息,千萬不要傷害了自己的身體。
8樓:毛爺爺我男神
應該出臺相關的規則進行管理。
現在人們健康意識、體育鍛煉意識普遍增強,其實現在的中老年群體,參與者較多,但是活動場所、設施相對不足。這個矛盾,在城市建設、改造中增加相關用地,尤其重要。
廣場舞既然是「舞」,就有文藝活動的屬性,文化部門也來幾個「不得」管舞蹈活動,不也名正言順?
尤其是當面對這種惡劣的行為,有必要制定相關的規則規範。
霸佔籃球場停車場對人們生活的影響真的不易一點,更甚者可能造成對法治的擾亂,對社會生活的擾亂。
廣場舞活動中的弊端,如噪音過大,場地衝突等,應該通過相關的制度規範來緩解矛盾。
9樓:
應該規範廣場舞的時間地點,在不打擾人們正常生活工作的地方進行廣場舞活動,比如公園或者江邊等地方。不應該佔用籃球場等人們健身娛樂的地方。地方也應該出臺響應規定,嚴格規定廣場舞的時間和地點。
10樓:匿名使用者
學廣場舞鍛鍊是好事,但是不要影響別人!
如果影響別人的話就過分了,現在很多大爺大媽都以自己年齡大,就仗勢欺人,確實有點過分!
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固體具體的時間才可以!鍛鍊是好事,但是影響別人在鍛鍊就不可以了!
11樓:sky王天慶
我覺得應該指定相應的規定,因為不規定的話,她們不僅僅是佔用籃球場,還會打來打籃球的人,覺得哪都是她家,想在哪跳在哪跳。
12樓:看到我請叫我複習
我覺得廣場舞大媽想跳個舞本身是沒啥問題的,但如果幹擾他人這就過分了,尤其是佔用的場地的現象愈加嚴重,所以不是我不尊老,我覺得這樣影響公眾的行為真的不好,所以有關部門是該適當地指定相關的規定去稍微地管制這些大媽。
廣場舞大媽霸佔籃球場,頻繁發生引發衝突,到底是誰的錯
13樓:匿名使用者
王城公園籃球場的大門已經被封上,並貼上了公告。公告上寫有:「為保障遊客人身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發生。
按公安部門要求,籃球場暫停使用。」時間是2023年6月,釋出公告的是「洛陽市王城公園」。
在該當事人更新透露該事件的最新結果後,卻有洛陽當地人表示,廣場舞大媽們態度依舊強硬。
「剛才大媽們說:『走吧,到咱們早上跳舞的地方去跳,還能沒地方跳舞嗎?等籃球場開門了我們再進去。
』 明明有地方跳舞,非要佔籃球場。就是這麼任性!」洛陽當地的一名網友這樣說。
對此,廣場舞大媽搶佔籃球場事件當事人非常無奈的表示:「這句話也是醉了。難道還要鬥爭下去嗎?」
籃球場被廣場舞大媽霸佔,籃球愛好者用音響來反抗,你覺得怎麼解決廣場舞用地方面的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問題是根本解決不了的,因為廣場舞大媽真的沒有廣場啊。
15樓:love奈何情深
籃球場上已經被廣場舞大媽給霸佔了,這件事情挺無奈的吧。
16樓:看我拉夫就
這種事情就應該坐下來心平氣和的來處理。
17樓:你總是不懂我的
我覺得應該要找大媽們好好聊聊,看看她們能不能讓出來。
18樓:氣子孩
覺得有點不好了,可以選擇更大媽說,不能用音響去反抗這樣子是增加了噪音汙染。
19樓:假蘇更生
我覺得社群還是要規範一下,給大媽提供一些場所,不然這樣下去確實不好。
20樓:女未啦啦啦
大媽們喜歡用跳舞來打發時間真的沒人有意見。但是要在籃球場上跳那就不行。
21樓:侃侃社會人
誰也別佔便宜,誰想用這個地方誰掏錢,用這些錢給公共設施做貢獻。
22樓:薛無依
沒話說的,直接用籃球好走他們,因為這是籃球場!現在的廣場舞大媽存在感實在是太強了,渾身精力!
如何看待老年人跳廣場舞霸佔籃球場
23樓:細菌
如果按照籃球場原本的性質,應該被用於 籃球 的體育活動的看法1.老年人應該給打籃球的人讓位置
但是按照如果按照少數服從多數
看法2.打籃球的少數人 服從 人數多的老年人裁判:不看具體情況就說 少數服從多數 就是耍流氓,難道隨便找一堆流氓,說:「 我們比警察人多,警察應該服從我們!」
所以 看法2 站不住腳
綜上,支援看法1.老年人應該給打籃球的人讓位置
對於一些大媽佔籃球場的場地跳廣場舞這件事情,你怎麼看?
24樓:百葉度專
感覺這些大媽有點過分了,因為籃球場有專門的用途。
25樓:墮落之處
我個人認為禮讓老人確實是應該的,但是呢,什麼地方就應該什麼用途,所以沒有必要禮讓老人,廣場舞就廣場跳就好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就是大媽做的不對了,跳廣場舞可以到廣場上跳,因為打籃球是運動運動場,不應該他們跳廣場舞。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每個人都沒有佔有公共設施的權利。
28樓:你說過
籃球場本來就是給人們打籃球的,大媽的做法是不對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些大媽實在是太過分了,他們可以去廣場,但不應該佔用籃球場。
30樓:不知的麋鹿
人家是這樣覺得:如果是附近沒有廣場或者集體活動的空地,就能理解,因為籃球場本來就是提供給周圍居民活動的地方,籃球算運動,廣場舞也算運動。但是如果周圍有小廣場不去,非佔著籃球場不放就不文明瞭,因為廣場又不能打籃球。
31樓:蜂花蜂的龍
打籃球的人一般會選擇下午三四點至五六點的時間進行鍛鍊身體,夏天可能會鍛鍊到七點多,大媽跳廣場舞時可錯開時間來跳舞,畢競這塊場地的主要功能是打藍球用的,離開藍球場藍球就沒發打了,而廣場舞選擇場地的範圍就比較廣,對場地要求也不嚴,找一塊相對平整地方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去藍球場佔地。
32樓:玩轉鋼筋人
大媽佔籃球場跳舞就是對籃球場最大的浪費,應該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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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貝小寧 可以。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 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 廣場 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 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