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已經簽了逮捕令,現在已經進看守所兩個半月,現在請律師還來得及麼

時間 2022-06-01 12:55:02

1樓:周律師說

你好,這個時候請律師是可以的。建議請專業律師辯護。

2樓:上千左左

您好,我來幫您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所以說現在請律師可以,根據你所述情況,你朋友第一階段的羈押期間已經屆滿,如果現在聘請律師的話應該可以申請變更強制執行措施。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有什麼來不及的

不同階段律師有不同作用

這個要看你們的目的和經濟條件

就現在這個階段來說

律師主要的作用大致有看看能不能取保、具體瞭解案情、提供相關參考意見

4樓:辛手相映

當然來得及,越早越好,越早律師越能最大限度的為你朋友提供法律幫助

5樓:lawyer吳小慶

可以的,應儘快委託律師會見,

6樓:匿名使用者

來得及,而且是必須的,要準備應訴了

7樓:劉大來律師

可以,應該及時請律師提供辯護。

北京專業刑事辯護 劉大來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請律師,律師能幫助他,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9樓:淵淵

這要看他犯的是什麼問題,有用呀。

進了看守所 一個多月了 , 今天聽說逮捕令下來了? 這意味著什麼? 跟。有什麼辦法可以想?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逮捕決定書。意味著在判決生效前一直羈押於看守所,大概半年到兩年的時間。判決生效後去監獄。辦法是儘可能和解、賠償、退贓,換取從輕處理。

簽了逮捕令是否已進入檢察院階段?

11樓:千珈藍福

籤逮捕令沒有進入檢察院偵查階段,檢察院要等公安偵查終結把案件移送才開始審查起訴

你現在可以請律師的,自被第一次採取強制措施起就可以請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現在還有可能出於偵查階段,只是證據表明構成犯罪問題不大所以逮捕。現在抓緊請律師吧。

13樓:

簽了逮捕令還是處於公安機關偵查移送階段

現在已經簽了逮捕令,是不是一定得判刑

14樓:熱浪人間

被批准逮捕的涉嫌犯罪。只要罪名成立,就要被判刑。但是,罪名是否真的成立,需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偵查確認。

一旦經深入偵查,犯罪證據充分、犯罪事實清楚,就可以完全證明犯罪了。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將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由法院判刑。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才知道

被拘留在看守所現在檢察院下了逮捕令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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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看守所裡面的人已經定罪了嗎,進了看守所一定會被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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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現在進看守所已經十天了怎麼還沒有通知家人,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關幾個月就出來了?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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