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之如敝履」意思,棄之如履和棄之如敝履,還有棄之如敝屐

時間 2021-05-07 20:00:55

1樓:粽子媽媽愛整理

意思是:丟掉自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

拼音:qì zhī rú bì lǚ

敝:破舊,壞。

履: 鞋子。敝履,也作敝屣(bìxǐ)破舊的鞋,比喻沒有價值的東西。

反義詞:愛不釋手

例句:1、他對每個女人都一樣,玩弄夠了,便棄之如敝履,真是可惡極了。

2、她與他的愛情,終於走到這一步,直似殘羹冷炙,教他棄之如敝履。而她,獨自回味,苦澀悲哀。

3、美德僅具有狹障的意義,結果必然被棄之如敝履。

愛不釋手

意思是:喜歡得捨不得放手。釋:放下。喜愛得捨不得放手。釋手 : 放手。前面多加否定詞,表示對某事物十分愛好。

用法:作謂語、狀語、賓語;含褒義,表達喜歡物件出自:南朝·樑·蕭統《陶淵明集序》

原文:餘愛嗜其文,不能釋手。

近義詞:手不釋卷、 愛不忍釋

反義詞:不屑一顧、 棄若敝屣、 棄之不惜

例句:1、小剛的鋼筆真是太漂亮了,我都有些愛不釋手了。

2、但是安哥拉的內幕人士對他們所製造出的大量超常利潤愛不釋手,因此他們總會確保**壁壘卡在一個合適的地方。

2樓:

敝:破舊,壞。履: 鞋子。敝履,也作敝屣(bìxǐ)破舊的鞋,比喻沒有價值的東西。

意思是說扔掉它毫不可惜。就和丟掉一雙爛鞋子一樣。即丟掉自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

棄之如履和棄之如敝履,還有棄之如敝屐

3樓:玖尾々小月兒

一個意思。就是說仍掉它毫不可惜。就和丟掉一雙爛鞋子一樣。說白了也就是古時候作家為了上下問需要自己改動了一點.就好象遠上寒山石徑斜的斜讀xia一樣。就是為了壓韻或者對仗.

4樓:煙開蘭葉香風暖

都是一個意思,至於為什麼說法不同,大多是因為古代文學家寫作時,有時為了壓韻、對仗,或是朗誦的順暢等因素選擇的不同說法。

棄之如敝履,這句話的原著是什麼?出自**?

5樓:匿名使用者

敝:破舊,壞。履:

鞋子。敝履,也作敝屣(bìxǐ)破舊的鞋,比喻沒有價值的東西。意思是說扔掉它毫不可惜。

就和丟掉一雙爛鞋子一樣。即丟掉自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也做棄如敝屣講。

成語出處:《孟子·盡心上》: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屣)也。

「棄之如敝履」出自哪篇文章?

6樓:愛你凡凡麼麼噠

這句話出自於孟子的《孟子·盡心上》。

1.棄之如敝履【qì zhī rú bì lǚ】釋義:是指丟掉自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

具體原文如下:《孟子·盡心上》: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屣)也。

2.《孟子·盡心上》出自《孟子》,講述了儒家思想,激勵人奮發向上有所作為。

3.《孟子》為記述孟子思想的著作,該書翔實地記載了孟子的思想、言論和事蹟。也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

4.孟子(約前372-前289),名軻,字子輿,戰國中期鄒國人(也就是現在的山東鄒縣東南人),距離孔子的故鄉曲阜不遠。孟子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學說的繼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

相傳孟子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後裔,幼年喪父,家庭貧困,曾受業於子思。學成以後,以士的身份遊說諸侯,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到過 樑(魏)國、齊國、宋國、滕國、魯國。

7樓:等憂傷散場

出自《孟子·盡心上》:「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屣)也。」

語又本《孟子·盡心上》: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 蹝:

同「屣」。 意思是舜視天子之位如同破鞋一樣把它拋棄掉。 後世多作[棄如敝屣],比喻毫不可惜地扔掉或拋棄。

如也作「若」,前面多用代詞「之」。敝屣也作「脫屣」。

拼音:敝屣 bì xǐ

字義:1、敝:破舊的,壞。

2、屣:鞋子。敝履,也作敝屣破舊的鞋,比喻沒有價值的東西。

句子釋義:像扔破鞋一樣把它扔掉。意思是說扔掉它毫不可惜。就和丟掉一雙爛鞋子一樣。即丟掉自認為沒有價值的東西。

其他出處:

李頎《緩歌行》(《全唐詩》一三三):結交杜陵輕薄子,謂言可生復可死;一沉一浮會有時,棄我翻然如脫屣。

明末·朱之瑜《朱舜水集·一八·批《資治通鑑》三十六條》德宗棄宣公如敝屣,其用心可知矣! 宣公:陸贄諡號。

清·趙翼《甌北詩鈔·五言古二·扈從木蘭雜詩》:日暮就帳宿,臥席暖方始;又欲爭前途,棄之若敝屣。 又作[去之如敝履],去:除掉。

《南史·陳本紀上》九270):自羲、農、軒、吳之君,陶唐、有虞之主,或垂衣而御四海,或無為而子萬姓,居之如馭朽索,去之如脫敝屣。 又作[如棄敝屣]。

宋·蘇洵《嘉祜集·四·衡論上·御將》:捐數千裡之地以畀之,如棄敝屣。 又作[遺之如脫屣],遺(yí):遺棄,拋棄。

晉·釋道僵《釋駁論》(《弘明集》六):夫怨親婉孌,有心之所滯,而沙門遺之如脫屣;名位財色,世情之所重,而沙門視之如秕糠。 又作[棄如涕唾],涕唾(tì tuò):

鼻涕和唾沫。也作「如棄涕唾」。

唐·韓愈《昌黎集五·上留守鄭相公書》:愈無適時才用,漸不喜為吏,得一事為名,可自罷去,不啻如棄涕唾,無一分顧藉心。

明·黃淳耀《陶庵集·七·史記論略·五帝本紀》:則凡騎龍鑄鼎諸詭異事,乃太史公所謂**馴,棄如涕唾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