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維權賠償訴訟,農民工工傷如何維權?

時間 2022-03-05 20:45:02

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一起普通的人身損害賠償提起訴訟已經一年多,卻始終沒有宣判,無論從法律層面或人之常情,都是不正常的。

但問題究竟出在**?!外人無從知曉。

只能向主審法官以及受理法院的審委會或院長髮問了。

2樓:以法為教

沒有判是什麼意思? 是已經**了,還沒有初判決還是什麼?

如果已經**,就打**給主審法官,問明原因!

3樓:匿名使用者

1.建議通過正常的工傷程式處理該工傷維權!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樓:

你弟弟有沒有構成傷殘?

請把具體情況說清楚,我願意幫你維權!

農民工工傷如何維權?

5樓:有點複雜啊佛祁

那麼,農民工在遇到工傷,來到法院維權時應當注意到哪些法律問題呢?瑤海法院民四庭庭長王勇在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工傷維權中應當注意的三大細節。

一、簽訂勞動合同、保留相關證據

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王庭長介紹說,勞動合同能證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勞動關係,一旦出現工傷,傷者就可以直接申請工傷認定,依法按程式維權。

考慮到部分農民工都沒有勞動合同這一現狀,法官提醒農民工應該注意保留雙方確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每月的工資條、工友的證言等。此外,出事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也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二、找準起訴物件

王勇說,很多農民工進城務工都是託老鄉或熟人,一旦出現事故,他們往往說不出自己的「東家」是誰。比如很多建築工程經過層層轉包,直接對某個農民工負責的是工頭,但是一旦出現工傷事故,無論是責任本身,還是賠償數額,工頭個人都是承擔不了的,所以務工人員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設單位、總承包人、分包人、發包人以及實際施工人都是誰,這樣才會便於農民工來法院起訴。

三、七種情況下屬於工傷

另外,王庭長還提醒廣大農民工兄弟, 根據我國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農民工未經工傷認定、是否能直接起訴要求工傷賠償?

6樓:阿元

未經工傷認定不能直接起訴要求工傷賠償,但按照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處理是可以的。

因為工傷認定是工傷賠償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條件。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7樓:第人

工傷屬於勞動糾紛的範圍,根據訴訟程式要求,勞動糾紛必須首先經過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才能訴訟。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索賠依據,如何要求賠償。

9樓:任飛揚

有傷情鑑定會效果好一點。

農民工工傷能不能直接起訴人身傷害

10樓:遠端法律諮詢

一、先申請工傷,如不認為是工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因為如果是工傷的話,相比人身損害賠償的話對受害方是更有利的。

1、責任劃分不同。工傷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不給勞動者劃分過錯責任;而一般人身傷害要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劃分責任(如:三七開、二八開)。

2、賠償標準不同。工傷案件沒有城鎮和農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傷害案件要根據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計算賠償標準。勞動工傷案件的受害者多數是農民工,而農村居民計算賠償標準遠遠低於城鎮居民賠償標準。

3、適用法律不同。工傷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及配套勞動法規調整;而一般人身傷害案件適用《民法通則》及人身損害司法解釋。

4、處理機構不同。工傷由勞動仲裁機構處理;而一般人身傷害直接到法院起訴。

5、傷殘鑑定機構不同。工傷由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適用的標準是《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而一般人身傷害由司法鑑定機構鑑定,適用的標準則是人身損害或交通事故鑑定標準(同樣的傷情,勞動鑑定的標準比司法鑑定的標準要高一級)。

6、舉證責任不同。按照法律規定,工傷糾紛對勞動者的傷害事實、工作年限以及工資標準有爭議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即舉證倒置。用人單位舉證不能的,就直接採信勞動者的主張;而一般人身傷害案件,受害者對自己的傷害以及工資標準由受害人自己負舉證責任,受害人舉證不力的,就要承擔不利的後果。

7、賠償主體不同。工傷的一方當事人是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另一方則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個體戶(必須有營業執照,工程層層轉包的,由具備法人資格的發包方承擔);而一般人身損害案件的主體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賠償能力遠遠不如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個體戶。

農民工工傷,賠償,法律依據 100

11樓:王元頁

1,你先確定單位給沒給你繳納工傷保險

2,你受傷後,單位有沒有向當地社保部門做工傷認定

3,如果前兩項單位都做到了,要在你傷好後再去做工傷鑑定,按你恢復後的傷情來定你的工傷級別,有了級別才有相應的賠償具體數額

4,賠償的範圍包括你住院的醫藥費(按你實際提供藥費收據確定)、誤工費(按你受傷前的工資確定),陪護費(按實際需要陪護人員的工資確定),食宿費(按實際支出票據確定),營養費(根據你情傷和支出確定),後續**費(按實際支出確定,如果後續**期過長,會大致進行估算),做完工傷鑑定後按你實際工傷級別支付的醫療、傷殘補助金

5,這些裡能按實際工資計算的就按實際工資支付,沒有實際工資標準的會按你所在地上年人均工資標準支付

6,大致上工傷保險**支出的具體專案包括:

(一)工傷醫療費用:1.工傷醫療費;2.住院伙食補助費;3.跨統籌地區就醫的食宿、交通費;

(二)因工傷殘費用:1.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生活護理費;4.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三)因工死亡費用:1.喪葬補助金;2.供養親屬撫卹金;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四)勞動能力鑑定費;

(五)工傷**費用;

(六)配置輔助器具費用;

(七)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如果沒有,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該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報,需提交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醫院病歷、醫生診斷證明書等。

勞動關係證明,比如,有勞動合同,沒簽訂勞動合同,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可以,比如,有工資條或卡、廠牌、工作證、工作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工友證明、找單位要賠償的錄音等。

工傷認定以後,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t 16180-2006)骨折內固定術後無功能障礙是九級,如有功能障礙以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暫按九級傷殘計算工傷待遇:

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計算:本人工資x停工留薪期月數=

3、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為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需要注意: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計算:本人工資x9=

4、如果解除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各地的標準不盡相同,如果需要計算請告知所在省市,我可以補充回答。

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全部工傷待遇都由單位支付。

如果有解除勞動關係的打算,建議取完鋼板後再提出,這樣,取鋼板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停工留薪期待遇,解除勞動關係可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果取鋼板前提出解除,那麼,工傷保險關係終止,你得到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就是用於後續**的。

13樓:周律師說

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工傷維權程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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