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
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樓:務天亦
問題:我和老婆是結婚後才買的房子,因為我沒有資格貸款,所以房子是寫的我老婆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付是我付的,平時的月供也是我還的比較多,請問萬一我們離婚這房子會怎樣分配?
李律師:一般認定為夫妻共有,但離婚分割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周律師:
沒有其他約定,屬於共同財產,一般均分。 胡律師: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均分。
相關知識——如何辦理婚後共同財產?
一、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一般不允許委託他人**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於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更權威的法律問題解答,請進入首頁諮詢律師,撥打免費法律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因為有老婆名字,屬共有財產,當然得分一半,當然有證據老婆出軌,有錯在先,可以爭取多得利益!
4樓:來自悟空寺優美的樟樹
婚後買房寫我一個人名字,沒等**下來就離婚了,房產寫給丈夫,後面一直還在一起生活,結果辦房產證時我們拿了以前的結婚證雙方一起去辦不動產證,結果證下來是兩個人的名字,這樣財產有爭議沒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離婚後怎麼分
5樓:華律網
婚後買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於登記名字一方的財產,而是要根據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及出資人判斷的。下面就給大家列舉幾種常見的情況1.婚後夫妻雙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購買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來講也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2.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樓:吳欽霞律師
婚後買房除了能證明是用婚前的錢買的,否則就是共同財產誰名不影響。共同財產離婚是一人一半。
7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問題取決於你們之間又怎樣的協議。
婚後買的房子,妻子的名字房產證上沒寫名字,離婚後女方有分配的到嗎
8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婚後買的房子,是屬於婚姻關係續存期間買的,即使房產證沒名字,也屬於共有財產,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婚後購買的房子,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是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女方的名字,都不影響女方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擁有1/2的產權。
既然擁有一半的產權,離婚時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後購房,即使女方沒出過錢,也將被認定為購房款是從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所得財產,除非夫妻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婚後所得財產各自所有」,否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寫妻子名字也一樣,離婚時應依法分割,妻子當然有權分配。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登記是誰的名字,另外婚後買的房子是某方父母的贈與還是什麼,如果不涉及到贈與,而是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那麼房子當然屬於共同財產,女方能分得到;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錢,並且指明是贈與一方的,那麼房子就是被贈與人的,至於房產證上究竟是誰的名字,影響很小。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啊,那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她主動放棄,否則享有一半的產權。你怎麼能證明她沒出錢啊,她沒有工作?不掙錢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之間沒有書面的特別約定,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分配。
14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的。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就認為是男方的。
15樓:成都元大投資
婚後購房,屬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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