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物權法》,什麼是「物權法」?

時間 2021-05-07 20:00:38

1樓: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2023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奠定了物業服務管理活動的民事法律基礎。

《物權法》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對物業服務管理活動的基本概念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確

2樓:令琬寶和裕

名詞解釋:物權

《物權法》

物權,即對物的權利。《物權法》是調整財產支配關係的法律,是對財產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最基本準則,是我國制訂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權法》目前尚處於討論階段,它主要回答三個問題:

一、物屬於誰,誰是物的主人;

二、權利人對物享有哪些權利,他人負有怎樣的義務;

三、怎樣保護物權,侵害物權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

物權法的由來:

在原始社會

,個人作為社會的肢體

,人們對物的佔有、利用處於自然的無權利意識的狀態。自進入私有社會

,產生私有觀念以來

,為了使已經取得的財產或利益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障

,消除社會的混亂狀態

,最初確認權利主體對財產的歸屬和支配的物權法律制度便應運而生

(當然,初期主要為所有權法律制度

)......[全文]

中國《物權法》起草大事記:

·2023年,《物權法》開始起草。有最早的社科院版(12章435條)、人民大學版(6章575條)、法工委民法室草案(10章191條)、法工委民法室徵求意見稿。

·2023年12月13日,民法典草案出臺,作為其中一章,《物權法》草案也第一次正式和社會公眾見面。由於民法典紛繁複雜,一些基本的問題存在大量爭議,《物權法》草案第一次送審未果。

·2023年10月《物權法》草案在十屆全國人大第9次會議上被提交二審。此時,條文又被削減到了297條。

·2023年6月26日

物權法》草案第三次送審。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物權法》(草案)全文,向全民徵求《物權法》立法意見。

什麼是「物權法」? 20

3樓:法律快車

簡單講,就是對物的權利,這裡的物,主要指不動產和動產。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的物,它包括土地、森林、草原、礦藏、河流以及土地附著物。不動產的這個概念,如果給它下定義的話,就是土地和土地附著物,它這裡的土地是個大概念,我前面講的土地、森林、礦藏,埋藏在地底下的,這些都是大土地的概念。

土地附著物,它包括比如說居民的住宅,學校、醫院、工廠的房屋、體育場館、公園等等。這個土地附著物講的是,和土地不能分離、建立在土地之上的這樣一些東西。所以,像房屋、建築物、陵墓等等,都屬於土地附著物。

動產這個概念,講的是機器裝置、交通工具、生活用品等等,不動產以外的物。給動產下定義,是先講清楚不動產,哪些屬於不動產,簡單講,就是土地和土地附著物。講清楚不動產以外,所有的我們能看到的這樣一些東西,都屬於是動產。

所以,從《物權法》的調整範圍,特別是物的這個概念來看,它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可以說包羅永珍。制定《物權法》,它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專業性都很強。講它的政治性,就想講到《物權法》是既關係到我們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係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執行。

為什麼?無論是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剛才講到的這個不動產和動產,都有很大的關係。特別是企業的生產經營、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都是我們的《物權法》的調整物件,都和《物權法》上的物權、和《物權法》上的這個物,發生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4樓:李均律師

保護物權。

就是人,包括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於物的權利,比如人對房子車子的權利,公司法人對於自己不動產的權利等等。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6樓:匿名使用者

物權法是調整有形財產關係的法律,調整無形財產關係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

通俗地說就是一個國家的基本財產法。它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界定產權,通過確定財產的歸屬,來達到制止紛爭的目的,從而節約交易費用。中國目前財產權保護的突出問題,就是產權不清。

這表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大到礦山、農民土地承包權,小到公民的各種收入、房產以及剩餘價值索取權等等。產權不明,紛爭不止,假如沒有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又如何談得上財富創造和積累。明晰產權,就是我對物權法的第一個期待。

此外,物權法必須解決現實難題。物權法不是憲法,也不像民法典,它應該切實指導經濟生活。此外,物權法還應該是一部「綠色」物權法,不只是確認環境資源的經濟價值,還應確認其生態價值。

環境資源的自我調節性或環境容量本身就是一種資源,有學者把它稱之為「環境容量使用權」———利用人依法對環境容量資源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例如對於森林、礦產資源等,不僅要「有償使用」,還要進行「生態補償」。

《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其內容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以合同法為主)、婚姻家庭法、繼承法、智慧財產權法、人人格權法等。物權法是專門規範民事主體(法人、自然人)對財產的佔有、收益、使用、處分權利的法律。

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役權、建築物區分權等內容。說明白一點,物權法主要是保障人們的財產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是對人們財產權保護的一種法律。英國有句古語叫「窮人的寒舍,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體現了物權法的保護功能。

主要解決問題

一、物屬於誰,誰是物的主人;

二、權利人對物享有哪些權利,他人負有怎樣的義務;

三、怎樣保護物權,侵害物權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一物一權、物權法定、公示公信,此三者在大陸法系民法理論中被稱為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構成物權法的基本原理,物權法的具體制度內容和理論架構均在此基本原則之下。

然而近期以來圍繞物權法基本原則開展的討論有如火如荼之勢,而火勢苗頭又似乎以淡化甚或否定此三項基本原則為猛,並直接涉及到我國正在起草的《物權法》以及將來的《民法典》是否需要規定以及如何規定物權法基本原則的問題,以故,對物權法三項基本原則的進一步的理論**似有必要。

主要應用

物權法涉及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諸如:住宅小區車位歸誰所有、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流失、一物二賣、相鄰關係、拆遷補償、建築用地使用權期限等,這些都能在物權法中找到答案。

備註2023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將於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7樓:弘嘉律師所

物權法是確認 財產、利用財產和保護財產的基本民事法律,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具體利益。制 定物權法,必然要協調各方面的意見、兼顧各方面的利益,難度之大,操作過程之複雜,可想而知。堅持民主 立法、科學立法,廣泛聽取意見,儘可能協調各方意見、兼顧各方利益,是制定物權法過程中的鮮明特點.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物權法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1、總則部分,包括:基本原則,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2、所有權: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3、用益物權:一般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等。

物權法是什麼法

9樓:洛綱捷

物權法【名次定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權法是調整財產支配關係的法律,是對財產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最基本準則,是我國制訂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

2.法學概念,私法的一個部分,指調整有形財產關係的法律。

【相關概念】

私法、物權、權利人、民事責任、一物一權、物權法定、公示公信

【法學-物權法】

什麼是物權法?

物權法是調整有形財產關係的法律,調整無形財產關係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

通俗地說就是一個國家的基本財產法。它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界定產權,通過確定財產的歸屬,來達到制止紛爭的目的,從而節約交易費用。中國目前財產權保護的突出問題,就是產權不清。

這表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大到礦山、農民土地承包權,小到公民的各種收入、房產以及剩餘價值索取權等等。產權不明,紛爭不止,假如沒有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又如何談得上財富創造和積累。明晰產權,就是我對物權法的第一個期待。

此外,物權法必須解決現實難題。物權法不是憲法,也不像民法典,它應該切實指導經濟生活。此外,物權法還應該是一部「綠色」物權法,不只是確認環境資源的經濟價值,還應確認其生態價值。

環境資源的自我調節性或環境容量本身就是一種資源,有學者把它稱之為「環境容量使用權」———利用人依法對環境容量資源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例如對於森林、礦產資源等,不僅要「有償使用」,還要進行「生態補償」。

《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其內容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以合同法為主)、婚姻家庭法、繼承法、智慧財產權法、人人格權法等。物權法是專門規範民事主體(法人、自然人)對財產的佔有、收益、使用、處分權利的法律。

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役權、建築物區分權等內容。說明白一點,物權法主要是保障人們的財產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是對人們財產權保護的一種法律。英國有句古語叫「窮人的寒舍,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體現了物權法的保護功能。

主要解決問題

一、物屬於誰,誰是物的主人;

二、權利人對物享有哪些權利,他人負有怎樣的義務;

三、怎樣保護物權,侵害物權要承擔哪些民事責任。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一物一權、物權法定、公示公信,此三者在大陸法系民法理論中被稱為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構成物權法的基本原理,物權法的具體制度內容和理論架構均在此基本原則之下。

然而近期以來圍繞物權法基本原則開展的討論有如火如荼之勢,而火勢苗頭又似乎以淡化甚或否定此三項基本原則為猛,並直接涉及到我國正在起草的《物權法》以及將來的《民法典》是否需要規定以及如何規定物權法基本原則的問題,以故,對物權法三項基本原則的進一步的理論**似有必要。

主要應用

物權法涉及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諸如:住宅小區車位歸誰所有、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流失、一物二賣、相鄰關係、拆遷補償、建築用地使用權期限等,這些都能在物權法中找到答案。

參考資料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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