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不和他酒後有家庭暴力我們打算離婚但有不想回老家請問有沒有簡單點的方式比如在居住地

時間 2021-05-07 20:00:52

1樓:淮安浙江人

可以的

離婚案件的法院管轄:

一、 民事案件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解讀:該條法律規定實際上所確定的法院管轄的基本原則就是:原告就被告原則;

公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二、法律關於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本案就看你老公外出打工(在同一地)是否超過一年了,如果超過了,那你可以向你老公現在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管吃管住的地方工作。

3樓:匿名使用者

一人一般咯,或者把房子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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