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早於合同簽訂日時,以哪個時間為準

時間 2021-05-07 20:01:27

1樓:科學喵

已經履行了合同,且對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沒有履行,那麼就是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的時間,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是合同當事方簽字(蓋章)認可後即生效。但對於合同約定的具體行為事項的生效時間,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簽署日期前的,合同從簽署時合同自約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有效期都過去了,怎麼還用這份合同啊,已經沒有法律效力了,呵呵

3樓:華夏正義

律師專業解答:

根據合同法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字和蓋章以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合同的,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所以,在1月1日到2月15日之間,你們已經履行了合同,且對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沒有履行,那麼就是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樓:冠達所張律師

你是不是問的合同的起算日期早於你合同簽訂的日期啊?若是的話,就以合同上約定的起算日期為準。

admin: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張律師

合同有效期早於合同簽訂日時,以哪個時間為準

5樓:

根據合同法37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字和蓋章以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合同的,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所以,在1月1日到2月15日之間,你們已經履行了合同,且對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沒有履行,那麼就是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約定期限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1年,以哪個日期為準?

6樓:土生土長龍江人

正常時間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一定是合同約定的時間,這樣才可以的,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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