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五軸聯動加工中心之家
解決方案1:
在《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中,和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有關的條款,主要是《條例》第八十三條、八十四條、八十五條、八十六條要求,《條例》八十三條具體條款要求如下:
第八十三條 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
(一)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未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或者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的;
(五)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的;
(六)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的;
(八)未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的;
(九)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的;
(十)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的。
就條例本身而言,對於使用單位,首先是「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才會談及「行政處罰」,所以目前你暫時還不用擔心遭受行政處罰的問題。
對於八十三條的理解和運用,有一個關鍵點——那就是在沒有檢驗的這一年週期裡,你的電梯是處於停用狀態還是使用狀態?如果電梯處於停用狀態,那只是屬於本條第四款範疇;如果電梯處於使用狀態,那就至少違反了本條第五款要求,至於是否違反《條例》其它條其它款要求,質監局會依據調查筆錄情況給予界定,並開具《監察整改指令書》,如果違例事實輕微,會要求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及時,關係處理得當,可以免於處罰;當然,如果違例事實嚴重,諸如多條違例,則可多條並處,情節嚴重的,在整改完畢後,還會面臨行政處罰。這裡要強調的是:
處罰金額由於有執法彈性區間,各地會有所不同,有些會依據出臺的地方法規,強制套用進行上限處罰,有些即使沒有出臺地方法規,也會行文(諸如通知、要求等)進行上限處罰。當然,是否處罰、是否上限處罰還得看運作的效果,也並非一成不變,這不用多說了,***!
2樓:響沙灣馬仔
會警告,也會處罰,視情況而定
違反特種裝置使用規定的行政處罰有哪些?具體內容是什麼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規定是否作廢?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廢止,繼續有效。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14號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中的維保責任處罰
按相關規定,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或者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 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 檢修,並作出記錄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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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真大啊 中華人民共和bai國特種du裝置安全法 由zhi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dao 全國人民代回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答3次會議於2013年6月29日通過,2013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 分總則,生產 經營 使用,檢驗 檢測,監督管理,事故應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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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鍋爐 壓力容器 電梯 起重機械 客運索道 大型遊樂設施 場 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為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除鍋爐作業有級別要求外,其他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沒分級別要求。 除鍋爐作業有級別要求外,其他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沒分級別要求。鍋爐作業 一級鍋爐司爐 二級鍋 鍋爐司爐 一級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