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又退回公安機關是什麼原因

時間 2021-06-05 09:13:52

1樓:濯問萍朋藏

比如說,公安機關認定某個人是犯罪嫌疑人,然後找到了他們的一些證據,證據交給檢察院了,檢察院認為這些證據,不能夠證明某人犯了法,或者證明某人幹了什麼事?無法向法院進行起訴,所以退回給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對證據進行補充偵查,要足夠的理由證明某人幹了事,或某人犯了法。

2樓:

第二百六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提出具體的書面意見,連同案卷材料一併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二百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對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審查後,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向偵查部門提出補充偵查的書面意見,連同案卷材料一併退回偵查部門補充偵查。

第二百六十八條 對於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你看檢察院公訴程式。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退回本院偵查部門補充偵查的期限、次數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已經批捕了一個月檢察院又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這樣還會偵查多久啊,會不會直接放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檢查院批捕後證據不足會被退回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如果在法院審判階段,法院可以判處無罪

1、審查立案階段從嚴格意義上講,自訴案件在審查立案階段尚未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對於被害人(或起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人民法院經審查後,發現證據不足作何處理。

雖然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未作明文規定,但是,人民法院應和審查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時一樣,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定,以對被害人(或起訴人)的起訴權作出積極明確的否定評價。

2、立案後至**前階段自訴案件在此階段已經進入刑事訴訟程式,但尚未進入案件實體審理階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自訴案件**審判應當同時具備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的證據兩個條件。

而對於證據不足的自訴案件,是不具備**審理條件的,顯然人民法院不應**審理,而應責令自訴人限期補充證據,在自訴人補證不足的情況下,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自訴人的自訴。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查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4樓:一滴思想

不會直接放人。退偵之後的偵查期限是一個月,檢察院腿偵是認為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至於會不會放人要看檢察院公訴不公訴。檢察院不公訴,公安機關撤案,就可以放人。

公安機關首次羈押偵查期限一般是半個月左右,會把材料提交到檢察院核審,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不足以提起公訴,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偵查期限規定一個月,這時候你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5樓:匿名使用者

萬事皆有可能的,關鍵就要看公安局怎麼去進行偵查了?

6樓:信昶銀

建議你多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識,回到你的問題,退推公安局後的偵查時間只剩一個月喔!希望幫到你,謝謝!

7樓:月光下的星期

偵查階段不能放人,繼續偵查補充證據,有兩種可能,一種因證據不足檢察院不予起訴,另一種補充證據後檢察院受理了。

公安批捕也是根據事實進行偵查工作,不是隨便逮人,只不過因為取證難等原因需要時間。

8樓:羅律師上海

退偵之後的偵查時間只有一個月

刑事案件,已交到檢察院月,但檢察院卻說證據不足重新發回公安局,這是怎麼回事

檢察機關對偵查終結的案件在提起公訴前必須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應當首先全面閱卷,找出疑點 矛盾後,再有的放矢地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以解決案卷中存在的問題。如果發現新情況,根據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補充偵查。補充偵查就是在審查起訴中,發現有事實不清 證據不足或者遺...

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會不起訴嗎,檢察院退回二次後,補充偵查沒有新證據,檢察院會不起訴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對於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並不一定是好事也並不一定是壞事。主要看檢察院想補充什麼證據,如果是定罪證據不足,那麼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講,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證據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許補充偵查完畢,證據更加充足,量刑更重。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

被人打輕傷二級檢察院批捕科因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偵查,我應該怎樣走法律程式

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被人打輕傷二級檢察院批捕科因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偵查,如果二次補充偵查後,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會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如下 1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